1567年的年号:明穆宗隆庆元年;日本正亲町天皇永禄十年。这年是平年。全年365天。16世纪60年代。丁卯兔年,以下为本年发生大事。中文名1567年年代明穆宗隆庆元年生肖兔年世纪16世纪60年代
1567年1567年-事件
1、明朝是在郑和下西洋后海禁了100多年,到1567年朝廷公开下令,解除海禁,中国商人可以自由的驾船出海贸易。
2、公元前1674——1567年 第十七王朝的统治者们曾是喜克索人的封臣,他们统治着底比斯及其周围地区并向其纳贡,基本相安无事。
3、牛仔裤的由来 牛仔裤,英文名为"Jeans",最早记载于1567年,是对来自意大利港口城市那亚(Genoa)祥的商船水手所穿的裤子的称谓, 捷即"或"Genoese"Genes"。
4、穆宗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 正月,套人犯芹河,副总兵黄演死之。
5、穆宗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安定县蝗 《安定县志》。
6、1567年的一天,镇子里发生了火灾,他在匆忙向外跑的时候忘记了自己还没有把胡子卷起来,结果脚踩到自己的胡子,失去平衡摔倒致死。
7、1567年,谭纶升任蓟辽保定总督,负有防御京畿的重任。
谭纶雕像
不久他就提议把戚继光调到他的辖区中担任最高将领,当然也不会出于人们的意料之外。8、1567年2月,苏格兰宫廷突然发生爆炸,唐莱被炸死,4月波斯威尔同妻子离婚,5月玛丽女王同他结婚。
9、1567年在宁国府太平县试行中国人痘接种方法预防天花。
10、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及其辅政人实行比较开放灵活的政策,取消海禁,准许人民前往西洋、东洋贸易,所谓"倭患"也就烟消云散了。
11、1567年织田信长发动对美浓稻叶山城的总攻击。
12、1567年的圣但尼战役。
1567年1567年-出生
1、巴洛克时期最早的著名作曲家应该是意大利人蒙特威尔蒂,
蒙特威尔蒂形象
他出生于1567年,被誉为“文艺复兴时期向巴洛克时期过渡中显赫的人物”、“"歌剧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曲家”。2、1567年,日本战国大名--伊达政宗出生。
3、维瓦尔第1567年出生于意大利的蒙特威尔第堪称巴洛克音乐的祖师爷。
4、1567年,日本江户时代的大名立花宗茂出生。
5、1567年,日本战国名将真田幸村出生
1567年1567年-逝世
1、
明世宗朱厚熜
1567年1月23日 明世宗朱厚熜逝世 。1567年历史记载
录用前朝建言得罪诸臣授官
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六日奉旨起用前朝因建言谏争而获罪诸臣,各授官职。
增加折色
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户部奏言:南京供用库酒醋面局并光禄四署所积米豆,足支数年,应暂征折色解部,其后以三年为率,征本色二年,折色一年,庶无虚费。锦衣卫乌龙潭等三十六仓,每仓有看仓余丁,少者十名,多二十名,月饩不给,宜仿正统十四年例,每丁给月粮三斗于各仓耗米内支给。穆宗允准。
暂停物料采办
隆庆元年(1567)正月十三日,户部奏陈:嘉靖初年御用监、供用库岁派黄腊止八万五千斤,白腊四千斤,年来黄腊增至二十余万斤,白腊不下十万斤,此外,复有召买、有折色,视正额不啻三倍。而皇上用的香品,过去没有徵派事例,近来在广东采办及顺天府召商收买,每年也有数十万斤,增费扰民,应该全都裁省如同嘉靖初年事例征派,其各项采办物料之命应即行停止。穆宗依允。
徐杲革职
工部尚书徐杲系本部官匠,以修建功历升前职。隆庆元年(1567)正月十九日,都给事中王元春劾徐杲以官匠而至正卿乃滥名器、坏政体,应予罢免。穆宗允准。其子锦衣卫指挥徐文灿亦夺官。二月,徐杲又以贪污修芦沟桥工费罪下狱。
撤西苑诸宫殿匾额
隆庆元年(1567)正月,撤掉世宗在西苑所建修仙宫殿匾额。该月,又追夺助世宗玄修的真人邵元节、陶仲文官诰,籍没其家资。前刑部侍郎鄢懋卿以匿藏严嵩金银罪戍边。
更定裕府庄田租税
隆庆元年(1567)二月初九日,司礼监太监梁钿等奏:裕府庄田累年增税太重,应按照旧额每亩征三分五厘;宝源、和远二店以及煤窑树株等税,应遵正额征解,不得复征房税。穆宗允行。
议定钱法马政
隆庆元年(1567)二月初九日,户部奏言:禁伪钱,余旧钱听民间兼行,其税课等准收钱。兵部奏言:灾伤郡县,每马折银八两,五年审牧。得旨并从,又太仆寺少卿武金请去种马,可得银一百二十万两,许之。原来,种马北七万,南三万,岁五万,京解其一给各军。后寄牧顺天府属县称“寄养”。山西、陕西又设苑监官牧,上苑万匹,中苑七千匹,下苑四千匹。陕西荣马司洮河、西宁等卫番族给金牌四十一,纳马一万四千零五十一匹,称“差发”,给茶一百万斤,取于蜀后金牌制废,只给茶易马。
清理内府冒滥职官
内府匠役以工完升官。至太仆寺少卿者二人,苑马寺卿二人,布政使司参议二人,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升鸿庐寺丞、光禄署正等衔的百余人。隆庆元年(1567)二月十八日,内官监太监李芳奏请裁革,事下吏部,以闲住、降职、降俸等斥减之。穆宗依允。
林庭机致仕
林庭机(1506-1581)字利仁,号肖泉,瀚季子,廷(木昂)弟,福建闽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嘉靖二十九年迁国子监司业,擢南京国子监祭酒。嘉靖三十四年改南京太常寺卿。嘉靖三十八年升南京工部右侍郎、转南京礼部右侍郎。后升南京礼部尚书。隆庆元年(1567)三月初五日致仕。万历九年(1581)卒,年七十六,谥文僖。有《世翰堂集》。
耿定向奏科场事宜
隆庆元年(1567)三月十五日,直隶担学御史耿定向奏:一、两京乡试主考官应选用品学兼优者提任,不宜论资排辈。二、两京同考官应广取正卷呈送主考,主考也可亲自检阅落卷,有特殊才能者可以破格录取。三、主考官只发初场试卷。然后给同考分别校阅,不宜专委一人,以免遗漏真才实学之士。四、考卷要严立程式,限定字数,违式者不与复录。五、发榜之日,将考取人的试卷交提学官查验钤封解部,以防伪滥。六、革去两京初试监生字号,限定考生名额,试卷不分各房字样,考官择优录取。穆宗允从。
葛守礼请停一条鞭法
隆庆元年(1567)四月二十三日,户部尚书葛守礼奏:直隶山东等处土旷民贫,流移日众,而有司变法乱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匀。新法不论户之等则,只论田之多寡,致使百姓放弃田土,以避差役。黄河以南,太行山东西,土地贫瘠正赋已无力交纳,岂能再加以重役。新法已行之直隶,波及山东。山东沂、费、郯、滕之间,荒田弥望,招人垦种,无有应者。工匠因没有土地而免差。富商大贾虽多有资财亦因无田而免役。致使衣不遮体、终岁辛劳的农民独受其困。故请正田赋之规,罢科差之法,使小民不逃离土地,以兴农事。国初征纳钱粮,户部开定仓库名目和石数价值,小民照仓上纳,完欠之数瞭然,其法甚便。近年定为一条鞭法,不论仓口,不开石数,只开每亩该银若干,致使吏书因缘为奸,增减洒派,弊端百出。应命查复旧规,其一条鞭等法悉为停罢,以使税额均而征派便。穆宗允从。
新河工成
黄河决于新庥、宠家屯等处,汛滥于徐、沛间,故道不可复浚。工部尚书朱衡主张开通原都御史盛应期所凿新河,因其地势较高,黄河至昭阳湖不能复东,乃从鱼台南阳镇以南东至夏村,又东至沛县留城,共一百四十一里。又筑沛县马家桥堤使尽入秦沟。又凿黄家口导薛河入赤山坝湖,凿黄浦导沙河入独山湖。隆庆元年(1567)五月初五日,八条支河修浚工成,旱则资以济漕,涝则泄入昭阳湖,运道遂通。
户部请颁行钱粮文册
隆庆元年(1567)五月初十日,户部奏: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至四十五年,凡京运京边钱粮完欠起解追征数目及贫民不能完纳者,备纪于钱粮文册之中,自县送府,自府送布政司,耒年入觐时送户部稽考,如有隐漏、那移,侵欺以及不如式者,即行参治。穆宗允准。
刘畿致仕
刘畿(1509-1569),字朝宗,一字子京,号羽泉,又作雨泉,长州(今江苏吴县)人。嘉靖三十年(1551)进士,知瑞安,严明精炼。时承平久,兵防废弛。适倭寇至,乃昼夜戒严,修造御具,率义通督戢,邑赖无虞。为令五载,勤劳任怨,请托不行,吏胥敛战,清图均役,修创学舍,经史阁,止斋祠,又疏浚天井洋水利。三十五年九月拜吏科给事中。嘉靖三十九年以提督内宫工成,升通政司右参议添注,兼工科给事中。嘉靖四十一年以西苑工成,升太仆寺少卿,迁顺天府尹,进都御史,督抚浙直,巡视温州府等,复治官塘,大为民便。又建梅头堡,重疏天井洋,邑民立祠,与王士翘并祀,额曰“双爱”。进吉副都御史督抚两浙。嘉靖四十二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隆庆元年(1567)八月二十二日致仕。嘉靖三年九月初十日卒,年六十一。著有《诸史将略》。
太仓银库入不敷出
隆庆元年(1567)九月十六日,户部尚书马森奏曰:太仓银库岁入仅二百零一万四千一百余两,岁出在京俸禄粮草一百三十五万余两,边饷二百三十六万余两,各省常赋诸边民运今年诏蠲其半,以出入相较,少三百九十五万零四百余两。
郭朴致仕
郭朴(1511-1593),字质夫,河南安阳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选庶吉士,累官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兼太子宾客。南京礼部尚书缺,特加太子少保擢任之,寻进吏部尚书。以父忧去,不久召回加太子太保,嘉靖四十五年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预机务。郭朴同高拱同乡,皆得徐阶荐用。世宗逝世,徐阶起草遗诏,尽尚反当时弊政,但因未与高拱、郭朴共议,二人遂与徐阶有隙。高拱致仕后,郭朴亦不断遭到御史庞尚鹏、凌儒等的弹劾,隆庆元年(1567)九月二十三日被迫致仕。万历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卒,年八十三。赠太傅,谥文简。有《文简公集》。
定京师九门税课
隆庆元年(1567)十月十九日,刑科左给事中孙枝奏言:都城九门税课原有则例,但近年以来,倍征横索,弊孔滋多。自今分属五城御史各委兵马一员监收,年终会同部官复奏,其原设监生吏典悉行裁革。穆宗允行,并令申明原定则例,张挂榜文。
刘孟胡起义
陕西刘孟胡等拥众五百余人,掳西番寨及闷葫芦山灵寿寺等处,并活动于金州诸县,官久捕不获,隆庆元年(1567)十月二十三日,被擒杀。
阮鹗逝世
阮鹗(1509-1567)号辽峰居士,安徽桐城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嘉靖二十四年授南京刑部主事,嘉靖三年后改河南道监察御史,二十八年巡仓御史兼理河道,嘉靖二十九年按顺天府,墨吏望风解绶去。嘉靖三十二年擢浙江提学副使,嘉靖三十五年升广西右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捕获起义首领陈东、叶麻、辛五郎等。隆庆元年(1567)迁巡抚浙江右佥都御史。同年十二月初七日卒,年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