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相对稳定。管理制度一经制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容易改变的,否则其权威性就得不到保证。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后的实际情况时,需要及时修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我院团支部的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制定此选举制度。
第二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力的团员除外);
(二) 在团内担任干部职务的党员或团内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力的党员除外);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年。
第五条 各团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六条 选举必须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二、团支部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选举的工作计划向上级团组织做出书面或口头请示。请示内容一般包括:任期内支部工作的简况;换届改选的时间、地点;选举方案。同时,还应将团支部改选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第八条 认真酝酿委员和书记候选人。团的支部委员会由3组成。实行差额选举的,提出的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30%。实行直接选举的,无候选人。
第九条 确定选举办法及准备选票。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采用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三、团支部换届选举采用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第十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可采用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两种方法进行选举。其中,团员数量较少,并且便于集中的团支部采用直接选举。团员数量较多,并且不容易集中的团支部采用差额选举。
四、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一条 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第十二条 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支委会,进行委员分工。
五、选举大会的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团员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其中,团员数量较少不设大会主席团的团支部,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或同级党支部或院团委主持。
第十四条 大会主席团是由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提名并经多数团员同意产生的。
第十五条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六、团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的组织程序
第十六条 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的大会应遵循以下组织程序。
(一)大会主席团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团员总数,受留团查看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数,实到会议的团员数,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团员数,会议选举是否有效。如果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的五分之四,即可宣布选举开始;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其中,不设主席团的团支部由大会主持人员报告团员人数。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宣布下一届委员会应选人数,提交大会通过。
(四)意愿当选人表态发言。
(五)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计票工作。
(六)监票人检验票箱。
(七)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
(八)划票。(划票方法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同时说明本次选举规定的划票符号,然后开始划票。)
(九)投票。(先由主席团成员、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十)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计票。(只计算有效票情况,废票去除,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十二)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是指一次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本届党总支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差额1名。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四、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的方格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画“○”。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由党员大会推选非正式候选人的党员担任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并由与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七、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八、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当选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由全体党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三、×××第四届团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实行差额选举,设书记 1 名,实行等额选举。支部委员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中心党支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团委审定批复。
四、本次会议选举由会议正式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画写选票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按规定画写,或字迹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七、候选人得到票数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清点核对选票,并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每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选举时设监票员 1 名,计票员 1 名。监票员和计票员,均经会议表决通过。
十、计票结束,监票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并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会议通过实施,只适用本次会议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