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心],《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摘要】
《食品安全法》【提问】
你好【提问】
我想问一下,我点外卖吃到了一个金属块,可不可以向商家提出赔偿【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心],《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回答】
可以的【回答】
好【提问】
这种我需要怎么做【提问】
先找商家协商赔偿【回答】
我可以向商家提成多少赔偿【提问】
可以申请10倍赔偿【回答】
商家协商无果在找消费者协会举报【回答】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是国家十分重视的,如果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大家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