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豆一,豆二是什么意思
1、交易品种不同:期货交易所有黄大豆一号和黄大豆二号两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豆一和豆二,豆一合约的交割标准是非转基因大豆,豆二则包含全球各地的大豆,包括转基因和非转基因的。
2、可交割品范围不同:黄大豆1号合约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参与交割;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允许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参与交割。
3、合约定价和交割包装方式不同:在合约定价上,黄大豆1号合约价格将包装物计算在内,黄大豆2号合约价格不包括包装物价格。包装方面,考虑到进口大豆主要以散装方式进口和流通,因此黄大豆2号合约采用散装和袋装并行的方式,兼顾进口与国产大豆流通的不同包装方式,而黄大豆1号合约则只采用袋装的包装方式,与国产大豆现货流通的袋装方式相吻合。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0-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黄大豆一号期货一手交易手续费是多少?保证金是多少?
合约规定,豆一期货交易品种是标准的黄大豆1号,交易手续费是4元/手,最低保证金比例是合约价值的5%。 举个例子,一手豆一期货10吨,假如黄大豆1号期货当前价格4700元一吨,那么一手豆一期货合约价值是4700*10=47000元。 因此最低保证金是47000*5%=2350元,当然了,期货公司还要加一部分保证金。 保证金是5%的话,那么杠杆就是100/5=20倍。当然期货公司加上就没有这么高的杠杆了,一般在10倍左右的杠杆。
期货中豆一豆二区别是什么
1、交割标准不同。豆一合约的交割标准是非转基因大豆,豆二则包含全球各地的大豆,包括转基因和非转基因的。2、标准不同。黄大豆1号合约采用的是以现行大豆国家标准为蓝本、以纯粮率为核心定等指标的食用大豆指标体系:黄大豆2号合约采用的是以油脂用大豆国家标准为蓝本、以粗脂肪含量为核心定等指标的榨油用大豆指标体系。3、可交割品范围不同。黄大豆1号合约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参与交割: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允许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参与交割。4、合约定价和交割包装方式不同。在合约定价上,黄大豆1号合约价格将包装物计算在内,因此黄大豆2号合约采用散装和袋装并行的方式,兼顾进口与国产大豆流通的不同包装方式,而黄大豆1号合约则只采用袋装的包装方式,与国产大豆现货流通的袋装方式相吻合。扩展资料:国产大豆的政策思路牵扯到国内种植面积问题,国内耕地面积不足以保证大豆完全国产话,在口粮作物优先背景下,放弃油料作物是必然的选择。政府只是保持最低限度的国内供应,但在下游消费方面,尽管国家对转基因作物管制较为严格,但又不鼓励非转基因作物的优先宣传,这种政策的自我矛盾有较为深层的原因,短时间也不会有根本性的调整。豆一的标的是国产大豆,非转基因,主要是用于食用,比如我们吃的豆腐、豆芽、豆油等。豆二的标的是进口大豆,转基因,主要用于压榨成豆粕和豆油。前者是一个小众的农产品,后者是对标美豆的对冲产品,因为我国大豆主要依赖进口,企业需要国内商品进行对冲。
豆粕期货有哪些交易规则?
豆粕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交易保证金制度 豆粕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1.豆粕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交易时间段 豆粕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30% 交割月份第五个交易日合约价值的50% 2.豆粕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 豆粕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 ≤30万手合约价值的5% 30万手〈N≤35万手 合约价值的8% 35万手〈N≤40万手合约价值的9% 40万手〈N 合约价值的10% (二)涨停板制度 涨停板是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停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豆粕期货合约的涨停板幅度为3%。若第N+1个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与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N+1个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8%收取。第N+2个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由3%增加到4%(原涨跌停板比例高于4%的,按原比例执行). (三)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持仓的最大数额。 当豆粕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大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5%,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5%。 当豆粕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5,000手,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0,000手,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手。 豆粕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 (单位:手) 时间段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5,000 3,000 1,500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 2,000 1,500 800 交割月份 1,000 800 400 (四)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 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改变持仓报告水平。 (五)强行平仓制度 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此条款具体施行日期另行通知,原实施条款为: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结算准备金最低限额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若系一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客户的平仓数量;若系多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按会员超仓数量由大到小顺序,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若系客户超仓,则对该客户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若客户在多个会员处持仓,则按该客户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若系会员和客户同时超仓,则先对超仓的客户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 豆粕期货相关外盘合约
大豆期货的交易规则
大豆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交易时间段交易保证金(元/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交易保证金(元/手)N ≤40万手 合约价值的5%40万手50万手60万手 ⒈涨跌停板制度: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当期货合约连续出现3个同方向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对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实行强制减仓。⒉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 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黄大豆2号和1号涨跌停板比较交易状况 黄大豆1号 黄大豆2号一般情况 4% 4%上市交易首日 8% 8%交割月份6% 6%保证金及涨跌停板调整标准比较交易状况 当日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时保证金 结算时保证金第1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5% 6%黄大豆2号 4% 5% 6%第2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6% 7%黄大豆2号 4% 6% 7%第3个停板 黄大豆1号 4% 7% *黄大豆2号 4% 7% *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额。黄大豆一号、二号会员持仓限额会员 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手 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10万手经纪会员 <=20% 20,000手非经纪会员 <=10% 10,000手客户 <=5% 5000手 强行平仓制度:指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注:若系一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由交易所按会员超仓数量与会员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确定有关客户的平仓数量;若系多个会员超仓,其需强行平仓头寸按会员超仓数量由大到小顺序,先选择超仓数量大的会员作为强行平仓的对象;若系客户超仓,则对该客户的超仓头寸进行强行平仓,若客户在多个会员处持仓,则按该客户持仓数量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会员强行平仓。若系会员和客户同时超仓,则先对超仓的客户进行平仓,再按会员超仓的方法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