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民俗的区别
宗教与民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属两个不同的范畴,宗教属于上层建筑。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宗教与民族的联系就是宗教的民族性,每一种宗教的产生,总是同某些民族的社会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的。民族风俗是一个民族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和家庭婚姻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传统,是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风尚习俗,是反映了民族的特点和形式,反映了一个民族共同的心理感情,是构成民族“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这一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风俗具有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等特点,是民众自发重复的行为,由某些指令所规定的行为在演变为民众的自觉行为前,虽已广泛流行社会,也不能列入风俗习惯之范围,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虽然对于信仰它的民族的社会生活各方面有着深广的影响,与这些民族的风俗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其与民族风俗习惯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佛陀在线上有很多佛教相关的知识,有兴趣的可以学习参考,至于民族风俗 的话,每个民族都各不相同,可以适当的网上查阅了解一下。
宗教与民俗的关系是什么
从现代宗教学角度说,民俗信仰是一种近似宗教信仰的准宗教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人它也可以被视为宗教信仰。但是,民俗信仰终归和严格意义上的有组织的宗教信仰不同,其社会作用、社会控制力、约束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1、宗教信仰与民俗信仰的区别民俗信仰常常被称为民间信仰或民间宗教,但它比宗教具有更长的历史和更广泛的内容。它既具有民间习俗的性质,又有原始宗教和一般宗教信仰的某些特征。它本身也属于自发的社会习惯形成的习俗,而非有意的人为制作。它的存在和流行,像其他社会习俗一样,是一种很广的社会现象,而非少数的或个别的事。民俗信仰的特点也是很鲜明的:它在时间上有较强的历史传承性;在空间上有较广泛的社会传播性;在形式上有一定地域性和历史的变异性;在内容上有实用性和功利性、丰富性和多样性;在作用上有狭隘性和保守性;民俗信仰和宗教性民俗都有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与原始宗教或自然宗教的文化血缘关系极密切,其中有些信仰直接来自原始自然崇拜或祖先崇拜,但它们同文明社会宗教却离得比较远,区别也比较明显:(1)组织: 各种文明社会宗教都有固定的信徒组织如教会、教团等,而民俗信仰一般则无固定的组织机构,其信徒是广泛散布于社会的自由信仰个体或小的社会群体;(2)场所: 各种文明社会宗教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如佛教的寺庙,道教的宫观坛场,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的教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而民俗信仰则没有固定的信仰活动场所;(3)信奉对象: 各种文明社会宗教一般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信奉对象,如佛教的佛陀或“如来”,道教的太上老君或玉皇大帝,天主教、基督教的上帝,伊斯兰教的安拉,而民俗信仰所信奉的神却没有至高无上者,一般民俗信仰都是在泛神崇拜的基础上,根据信仰者的具体需要以及不同行业的功利需要随机选择一种或多种不同行业的信仰对象,这些信仰对象之间并无主次或主从之分别;(5)信仰体系和经典:各种文明社会宗教都有较完整的教义学说和信仰体系,能形成经典,而民俗信仰则是相当纷乱、零碎的迷信,并无完整、的信仰体系,也没有成系统的经典;(6)教规戒律:各种文明社会宗教及其派系几乎都有其共同遵守的教规戒律,甚至还设有宗教法庭来维护教规戒律的执行和制度化,而民俗信仰则无信仰者共同的遵守的教规戒律以及强制执行的机构;各种文明社会宗教都有专门的神职人员管理本教固定的宗教场所。(8)信仰目的: 各种文明社会宗教一般都带有大众化的自觉信仰意识,因而 教徒的宗教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相当清晰,并无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而民俗信仰一般无自觉信仰意识,其信仰人往往带有极为明显和狭隘的功利主义性质,其崇拜对象和信仰范围往往根据个人、家庭或小集团的利益或某一具体需要或目的所决定;2、民俗信仰的类型及其与宗教的联系民俗信仰在世各国和各民族中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根据我国的情况可以将它们概括为五种类型。这些类型,有的既是民俗信仰又是宗教信仰,故有某种重合和交叉。第一种类型:是源于自然崇拜的民俗信仰。此类信仰最初表现为原始居民把天体、气象、山川、河流等自然现象及自然力神化,赋予它们超自然的神力,这即原始宗教与民俗信仰的合二而一状态。中国民俗信仰中的自然神形象,常见的有如下几类:一是对气象的信仰,如崇拜雷公、电母、风伯、雨师等;二是对土地、石与 火的信仰,如崇拜土地神、山石神、灶神等。第二种类型:是源于动植物崇拜的民俗信仰。对于动植物崇拜的民俗信仰,也是原始宗教的主要部分。随着农业社会的到来,狩猎时代的许多动物和植物神灵崇拜内容逐步消失,而一些与此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和植物,以及人类感到恐惧和迷惑的动物和植物,至今还有少数被崇拜和祭祀。据我国近期收集的调查资料,这类信仰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动物神崇拜的民俗信仰,主要是对牛神、马神、羊神、蛇神的崇拜。祭祀;二是植物神崇拜的民俗信仰,桃木崇拜(因被认为有祛邪避鬼功效)以及花崇拜、-谷物崇拜、果树崇拜、古树崇拜等。第三种类型:是祖先和名人先师崇拜的民俗信仰。第四种类型:是崇拜行业神的民俗信仰。新中国建立前,中国社会各主要行业所祭祀的行业保护神崇拜,实质上是融祖先崇拜和文化英雄崇拜等为一体的混融民俗信仰形态。这些行业神被认为具有行业始祖的护佑功能之外,对行业神的祭祀活动实际上还有协调行业经济和生产活动的作用。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民俗信仰和宗教活动的恢复以及个体经济形式的发展,某些行业神祭祀又部分复活了。第五种类型:是避邪攘灾、禁忌、卜算吉凶的民俗信仰。这是由鬼神信仰演化来的一种迷信信仰。在中国民间,既有借助道教的符篆斋醮御鬼驱邪之方术、佛教祈攘禁劾、除灾祛难之禅咒,又有大量民间辟邪除痹的巫术。这些辟邪化凶的信仰,在旧中国不胜枚举。现今我国民间仍然流行着有关这方面的迷信信仰遗风,重要者列举数种:一、门神(其职责是驱鬼避邪、保护家中清吉平安)符篆和秘文,主要有辟邪门符。3、宗教与民俗信仰的冲突民俗信仰与宗教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信仰体系,互相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然而由于两者都是属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且在同一民族中常常具有同源性,故尔往往又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宗教与民俗信仰的矛盾和冲突主要产生和来自绝大多数宗教的排他特性,越是极端性的蛊教越是如此。这种排他性往往使许多宗教只崇尚自己的信仰而反对其他的信仰,凡是不符合它所主张的信仰的,都要予以排斥打击。它们既排斥打击别的宗教,也排斥打击民间信仰。如基督教在欧洲中世纪对信仰和从事巫术者的残酷迫害,极为鲜明地证明了这一点。也正由于此,欧洲各国的民俗信仰才没有像中国这样保存得如此多、如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