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满刚的人物经历
许满刚,1966年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1985年保送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1989年大学毕业后,许满刚即进入外管局工作,此后长期从事政策法规领域的工作;历任外管局政策法规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年出任外管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在外管局任职期间,他参与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01年,年仅35岁的许满刚已经成为经常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掌管着出口退税的大权。2003年,任管理检查司司长。2008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自1996年起担任上述仲裁员,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作为仲裁员参加了大量仲裁案件审理,在此期间受理过十几宗案件。业务专长领域包括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结算、涉外经济、金融等。许满刚曾主持《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参与了绝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主持编写了《外汇管理法规汇编》、《外汇管理法规解释和说明》等多部书籍。历任外管局政策法规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年出任外管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2001年,年仅35岁的许满刚已经成为经常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掌管着出口退税的大权,2003年又调至管理检查司担任司长。2010年6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作为外管局年轻有为的正司级官员,许满刚在案发前给人的印象是业务精通、为人活络。1966年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专业。1989年大学毕业后,许满刚即进入外管局工作,此后长期从事政策法规领域的工作;历任外管局政策法规司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8年出任外管局综合司法规处处长。在外管局任职期间,他参与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大多数外汇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01年,年仅35岁的许满刚已经成为经常项目管理司的副司长,掌管着出口退税的大权。2003年,许满刚任管理检查司司长。2008年11月许满刚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6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郭京毅案的郭京毅案一审宣判
2010年5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币441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22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获利人民币165万余元;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他利用从法律角度审核外资项目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多位知名企业家出现在郭京毅案的行贿者名单中,除首富黄光裕向郭京毅行贿110万元,苏泊尔公司董事长苏显泽也被曝出向郭行贿30万元。法院还认定,郭京毅的北大同学、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为郭京毅买房、买车支付贿赂款78万余元。法院认为,郭京毅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鉴于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坦白了有关部门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据记者了解,郭京毅在案发被抓后,已退回全部受贿赃款,共有677万元赃款扣押在案,他在昌平区西三旗的“雪梨澳乡”联体别墅也被查封。从1986年北大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对外经贸部(后并入商务部)条法司,到2008年从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位子上落马,郭京毅几乎参与和主管了20年来全部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他利用法律政策中的模糊地带,把解释法律的义务转化为权力寻租,一面在司职外资审批的国家部委中编织关系网,一面扶持潜规则律师获取企业输送的利益。
郭京毅案的郭京毅简历
郭京毅,男,1964年出生。1986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工作,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郭京毅仍然担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升为正司级巡视员。在商务部司级干部中,44岁的郭京毅年龄较轻。2008年8月13日,郭京毅突然被宣布“双规”, 此后,在商务部对面办公的北京思峰律所原主任张玉栋以及商务部外资司原副司长邓湛也先后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刑拘,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被纪检部门带走。2008年11月,郭京毅因涉嫌受贿罪被正式批捕。2010年2月5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已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郭京毅被控收受贿金600余万元,接受房产贿赂获利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