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什么意思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应该说还是可以兼得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什么意思?为何二者不可兼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指在两个或多个选择之间,不能同时拥有或实现所有的选项,必须做出牺牲或选择其中一个。二者不可兼得是因为鱼和熊掌代表着两个不同的选择或目标,而这两个目标是互相排斥的。换言之,当我们面临两个选择时,必须要做出一个抉择,不能两者都要,因为它们可能是互相冲突的。【出处】这句话的出处是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原文节选】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也有涯,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译文】我喜欢鱼,也喜欢熊掌。但是,两者不能同时拥有。如果只能选择一个,我会舍弃鱼而取熊掌。生命有限,但追求知识却无限,如果只顾眼前的功名利禄,就会危及自己的追求和发展。【赏析】这句话主要想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常常需要做出牺牲和选择,不可能两全其美。这不仅体现在物质利益上,还包括道德、人生价值观等方面。我们必须做出艰难的抉择,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和目标。【创作背景】孟子是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和演变。在《鱼我所欲也》一文中,孟子通过这个寓言告诫人们不能贪图眼前的享受而忘记自己的追求和责任,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弊端和矛盾。【注释】涯,边界、限制;殆,危险、险恶。【生活启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有时候会面临两个或多个不同的选择,但有些时候,这些选择是不可兼得的,我们需要做出取舍。这是一个普遍存在于生活中的道理,不仅仅局限于鱼和熊掌的选择,而是体现了我们在生活中需要做出选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个人经验上,我曾经在学习和社交之间进行选择。在大学期间,我想要在学业上取得好成绩,但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社交活动。然而,我很快意识到,这两者之间是需要做出取舍的。如果我要花更多的时间在社交上,那么我的学习就会受到影响;反之亦然。最终,我决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上,这样我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我的目标。此外,“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在追求自己的目标和实现自己的理想时,需要有明确的取舍和方向。我们需要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目标,并且对于那些无法兼得的选择,我们需要有勇气放弃,专注于自己认为最为重要的事情。只有通过这样的取舍和选择,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理想。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及翻译
一、原文《鱼我所欲也》先秦 · 孟子(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二、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三、注释(1)亦:也。(2)欲:想要。(3)兼:同时具有。(4)舍:舍弃。(5)取:选取。(6)甚:超过。(7)于:比。(8)故:所以,因此。(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10)恶:厌恶。(11)患:祸患,灾难。(12)辟:通“避”,躲避。(13)如使:假如,假使。(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15)莫:没有。(16)则:那么。(17)凡:凡是,一切。(18)得生:保全生命。(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20)为:做。(21)而:但是。(22)是故:这是因为。(23)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25)是:此,这样。(2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29)则:就。(30)弗:不。(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33)呼尔而与之: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35)蹴:用脚踢。(36)而:表修饰。(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40)宫室:住宅。(41)奉:侍奉。(42)得我:感激我。(43)得:通“德”,感激。(44)与:给。(45)乡:通“向”,从前。(46)已:停止,放弃。(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四、赏析应用《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该篇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五、简析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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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