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
个人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住房贷款要求: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收入稳定,按时还款,按时还款;同意将购买的物业以抵押给银行;已经和开发商签署了购买和购买的合同。此外,还需要提供一份申请贷款的文件,这是一份书面的抵押贷款申请。借款人(房屋所有者)的身份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须提交结婚证书;户口簿、借款者的户口簿和证件;收入凭证、其它还款凭证、银行存款凭证、工作单位出具的薪金凭证等。那么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流程有哪些呢,是需要先到银行确认自己有没有资格申请抵押贷款,再给银行出具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并且有能力按时偿还。与开发商签署购买合同,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第三,要跟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期限。第三,银行会给你发放贷款,你要记得及时的检查,按时还钱。那么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资料呢,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借款人须提供以下信息: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它合法居住证件)、借款人的经济收入状况良好、符合规定的购房意向书、协议或其他审批文件。抵押物或质物清单、产权证明、有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报告;保证人同意出具保证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信用的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书面证明;贷款人所需的其它证明或信息。以上就是个人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个人房贷申请条件其实还是比较严格的,希望大家还是提供真实的资料,做足准备再向银行提交申请。
个人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
买车买房这两件大事,不知是多少人奋斗的目标,而不少人拥有自己的房子都是通过贷款来完成的,那么,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人需满足哪些要求呢? 个人房贷申请条件如下: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申请时购房者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自有资金。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7)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8)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房贷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第十六条 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房贷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银监会公布并实施《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第十六条 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