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算不算贿赂罪
性贿赂不算贿赂罪。【法律分析】性可以说是一种交易或者买卖。对于性贿赂,有国家将性贿赂当作受贿处理,但是我国现阶段将其纳入受贿范围还有困难。因为明文规定贿赂对象只能是财物,并且是根据收受财物的数额多少来确定处罚轻重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性贿赂构成犯罪吗
性贿赂不构成违法犯罪,但是权色交易就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体系,长期以来一般不追究行贿者的行为,但追究受贿者的责任,但是最近也有行贿者被追究责任,舆论呼吁罚没行贿非法所得的呼声日益高涨。性贿赂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财富行贿,物质财富可以量化,也相对容易认定,可是性贿赂很难进行认定,男女之间都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强调是感情的升华,是一种两情相悦,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两情相悦是建立在权力和财富的基础之上,背后有利益交换存在,男的贪恋女色,女的看中男的财富和权力带来的利益,可是要认定,难度系数颇大。现代爱情逐渐物化是不争的事实,恋爱先看房车再谈感情,女性看中权力和财富虽然太物质,但也是人之常情。性贿赂存在较为普遍,可是最终得到惩治的是受贿者,而不是性贿赂提供者,这是不公平的。所谓性贿赂,即是指不法分子以提供性服务或雇用性职业者(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务的方式向当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拓展资料:性贿赂与一般的性交易区别有哪些?1、性贿赂不是淫荡好色,而是贿赂方为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主动“上门服务”,因而它不同于简单的嫖娼或贪官好色。2、性贿赂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直接获得金钱,而是为了获得某种有利于自己的利益或机会,因而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卖淫。如官场中的性贿赂,其目的是买官或谋职。生意场上的性贿赂,为的是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利益与商机,如承包某项紧俏工程,获得某种紧缺物质的代理权,甚或将质量较差的产品以高价卖出。娱乐界中的性贿赂,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演出机会,据说有些女明星便是通过与导演上床而走红的。体育界中的性贿赂,目的是为了换来好的成绩与名次,自然,裁判便成为首当其冲的“公关”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古代如何防止“性贿赂”?
说到性贿赂,这三个字在我国最早的记载,是来自商朝时期。那时候,商朝的九候为了巴结商纣王,于是把自己的亲女儿献给了商纣王。九候的这个亲女儿那可是出了名的好看,有着沉鱼落雁的美名。结果商纣王玩了一阵子之后,却觉得她虽然很好看,却又不会卖弄风姿,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慢慢的,商纣王开始嫌弃起她来,最后还把他的父亲给做成了肉酱,后来这个事情慢慢的被传了开来,很快周文王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得知这个事件后非常气愤,说商纣王实在是太暴虐无道了。结果他的这句话不知道被谁打了小报告,商纣王一气之下就把他关入了大牢。后来姜子牙得知了这件事之后,便开始想办法去营救周文王,他思考到商纣王既然会嫌弃大家闺秀的女子,那么他肯定就喜欢那种擅长卖弄风姿女子。于是姜子牙很快就找来了几个妓院的风尘女子,赶紧送到了商纣王的面前。商纣王收到美人之后就玩了一阵子,结果没过几天就把他高兴坏了,连忙派人就把周文王给放了。这件事就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先是九候利用自己的亲女儿来贿赂商纣王,后是姜子牙利用风尘女子来贿赂商纣王。这些无一例外都是一种利用美女来贿赂高层的一种黑暗做法。但是由于这一现象在商朝时期非常普遍,所以在商朝的成汤时期,就专门定制了一种了“官刑”来严格打击这种现象。在官刑里面,只要你触犯了“性贿赂”这一条,不管是贿赂人还是被贿赂人,结果都是悲惨的。只要涉及,轻则丢官,重则斩首示众,这也是古代为了预防性贿赂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但是说归说,想要阻止这种性交易还是非常之难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还会有越王送西施的这种事情发生了,即便是一国之主都要靠女人来保全自己,更何况是下面的贪官污吏呢?所谓“食色性也”,历史上真正能做到像柳下惠这种抱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大家闺秀,却还能坐怀不乱的男人并不多。除非是宫里的太监,要不然有哪个当官的,看到有人送自己美女了,还能忍住不肯要的?即便是唐僧,当初在拒绝那些美女妖怪的时候,不也是扭扭捏捏的,想要又不敢要的么?但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要是送几个美女就可以贿赂到官员了,那国家还不得乱了套了啊?所以,历代王朝都对这种“性贿赂”的行为十分严打,可始终是抵不过人性,慢慢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这一切到了宋朝的时候,终于是做出了一些改变。据说当时宋朝有一个大官,他本身就是柳下惠这种的,所以对“性贿赂”这种事就比较上心一直思考着要怎样防止“性贿赂”的发生。终于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废弃“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样一来,那么朝廷上的官员们就不能同时拥有一个老婆和一个妾了。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很快,“性贿赂”的这种风气就慢慢的被减少了许多,封建王朝普遍的“淫风”也因此而下降了,不少人都变得文明了起来。但是,虽然说这个方法确实是很好用,却也有着他的弊端。因为“男人本色”这个成语可不是随便写出来的,他也有本事的一些道理。要是想让一个身居高位或者是拥有大量家产的人,成天只守着一个老婆很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就会去选择包养二奶和找小三。为什么说这是一个弊端呢?因为这对于那些小三和二奶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她们没有一个正当的名分,做起事情来也要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发现了就是破坏人都家庭,被视为社会上的毒瘤。
古代如何防止“贿赂”?
说到“性贿赂”,很多人会想到男人。事实上,性贿赂并不分男女。中国古代既有男性的“性贿赂”也有女性的“性贿赂”。现在,种马官员普遍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表现为权力色彩交易,也就是说,这种颜色被用于金钱和权力。1、 中国最早记载这三个字的是商代的性贿赂。当时,商朝第九侯为了使周王成为一个集市,把女儿送给了周王。九等这亲生女儿就是有名的好看,有鱼落雁的美名。过了一段时间,商周王觉得自己虽然长得很好看,但不会炫耀自己的风采,有着大家闺秀的气质。慢慢地,商周王开始不喜欢她了,最后把父亲做成肉酱。后来,事情慢慢传开了。很快,周文旺得知了这个消息。他得知这件事后非常生气,说周王太专横了。结果,他不知道是谁做了一个小报告,周王气愤之下被关进了监狱。姜子牙得知此事后,开始想方设法营救周文旺。他认为,既然周王会抛弃大家闺秀的贵妇人,他会喜欢那种善于炫耀风采的女人。于是蒋子牙赶紧找了几个妓女的风尘女子,赶往商朝的周王那里。商周王领到美人后,玩了一会儿。他过了几天就不高兴了。他派人去释放他。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性贿赂。先是九侯利用亲生女儿贿赂周王,后蒋子牙利用凤城女子行贿周王。这些都是用美女贿赂高层的阴暗手段。但由于这一现象在商代非常普遍,在唐代,专门设计了专门的“官刑”来严惩这一现象。在官方的处罚中,只要你违反了“性贿赂”条款,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结果都是悲剧。只要涉及,官员就被忽视,公众就被斩首公之于众。这也是古代防止性贿赂的措施和手段。但要阻止这种性交易是非常困难的。这就是后来越王派司徒的事情发生的原因。连一个国家的君主都要靠女人来保护自己,更别说下面的贪官了?2、 宋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废除前朝历代对性贿赂的行为都有很严格的规定,但不能习惯于人性。慢慢地,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了宋代,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据说宋代有一位大官,就是刘霞辉本人。因此,他对“性贿赂”问题更感兴趣,思考如何预防性贿赂的发生。终于有一天,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放弃“一夫一妻妾制”。这样,朝廷官员就不会同时有妻妾了。不得不说这种方法真的很好用。很快,“性贿赂”的风气被不少人逐渐减少,封建王朝盛行的“淫秽”也有所下降,许多人变得文明起来。但是,虽然使用这种方法确实很好,但也有它的缺点。因为“人之常情”这个成语不是随便写的,他之所以能干也有一些原因。如果你想找一个身居高位或拥有大量家庭财产的人,那么一天到晚只养一个妻子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会选择有两个牛奶和找一个初中生。为什么这是一个劣势?因为这对小二奶很不公平。他们没有好名声,做事应该偷偷摸摸。一旦被发现,它们会摧毁所有人的家庭,被视为社会的毒瘤。3、 为了防止“性贿赂”,除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方法来防止性贿赂事实上,在古代,性贿赂并不是少数。如果你看过雍正王朝,你就会知道这样一个情节。这是李伟任江苏省长时处理的一个案件。也就是说,他的父亲被当地一个地主杀了。原因是房东要求他们家多交些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