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登记

时间:2024-09-20 01:59:06编辑:奇事君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是什么意思啊?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义:告诉别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拓展资料: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参考链接:预告登记 百度百科

在房产网上看到预售房屋中房屋状态有已登记,已售,可售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房产网上的预售房屋中已登记为交了定金的;已售为已卖出去的;可售为还没卖出去,可以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其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6)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资料:在房产网上看到预售房屋中房屋状态有已登记、已售、可售时,应选择可售房屋进行购买,要考察房地产开发商的信誉。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规模、工商登记、财务状况、企业形象、知名度;建设工程许可证等五证一照。购房者要签好补充协议。由于正式购房合同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情况,买卖双方往往应根据需要订立补充协议,即通过补充协议对正式合同内容回以修改、补充。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加大对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市、县级政府依法具有房产行政管理和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当熟悉和掌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格式合同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预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登记和预告登记的区别?

法律分析:
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因此,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但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实际功能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就是为了使得预购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后,能够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有助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登记主体不同。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房屋预售登记怎么办理

房屋预售登记办理流程如下:①申请: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②受理:按照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③审核、记载于登记簿: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还有不予受理的原因。审核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②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③申请登记的房屋跟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不相冲突;④申请登记的事项跟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相冲突;⑤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登记符合上列条件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登记不符合上列条件的,不予登记,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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