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平的虚开增值税5.2亿元被判无期
2013年11月19日下午,曾制造“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骗局的温州商人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林春平在经营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分别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2011年、2012年期间,林春平借用该五家公司的名义,用虚开的抵扣税款发票用作进项抵扣税款,对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单位,而为自己牟取利益。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林春平指使员工被告人从事相关虚开环节,从而向全国各地计315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66份,价税合计金额为5.2亿余元,税额7600多万元。为弥补进项抵扣,在2011年8月至9月期间,林春平指使员工被告人胡某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虚构农产品收购事宜,并虚开增值税销项专用发票给自己控制下的另外两家公司,从而向税务部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抵纳税款合计为720多万元。同时,林春平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广州等地购买137份海关完税凭证(经查证为伪造),用作抵扣进项税款,价税合计为8.5亿余元,抵纳税款1.1亿余元。法院认为,林春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林春平实际掌控五家开票公司的运作,其借用公司的名义,犯罪所得归于自己,对林春平应按自然人犯罪进行定罪量刑,遂作出如上判决。此外,判决认定,员工被告人李某等五人及介绍虚开的被告人叶某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是否具有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均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其中员工被告人余某、程某适用缓刑 。
温州林春平事件,谁能讲讲这件事的经过啊
本报通讯员 胡建国 本报记者 解亮
温商林春平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一事,之前曾被诸多媒体报道,然而,近来网上却出现了一些质疑声。
网友质疑之处包括:根据林春平的描述,查不到美国特拉华州有一家“大西洋银行”;他自称组建的“新汇丰银行”,似乎也难觅踪迹等。
昨晚,林春平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他说网上质疑“本身就是恶搞”,已向警方报案。另外,他还出示了一些材料。不过,这“部分资料”似乎并不能让所有的质疑声满意。“收购疑云”依旧待解。
网上查不到涉及银行
今年年初,42岁的林春平告诉媒体,自己收购了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这家银行受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
他称自己通过在美国成立的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只花了6000万美元,便“吃下”了这家当地的“小银行”,后正式更名为美国新汇丰银行,该银行现处于试营业阶段,主要面向当地客户办理存汇款等金融业务。
这件事,或因涉及金融业和海外收购等关键字,一时间引来了多方关注。不过,就在两三天前,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些针对这件事的质疑。
首先,网友提出疑问:“在网络上搜索,任何与Atlantic Bank(大西洋银行)沾边的结果,不是地点不对,就是没有破产也没有被收购。”
比如,输入Atlantic Bank Delaware(大西洋 银行 特拉华州)这3个关键词,看到的只是一些根据国内媒体报道后改编的各种英文版本介绍,却没有确凿信息能证明特拉华州有这样一家“大西洋银行”。
另外,有关“新汇丰银行”的信息,网友称也查不到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回应:“被收购银行网站关闭,‘新银行’尚未正式运营”
记者:请问被收购银行具体名称?
林春平:之前说“大西洋银行”,是翻译过来有差别,本身英文写法也不是“Atlantic Bank”。具体名称现在不方便透露,之前签有协议,承诺过5年内不能透露。
记者:网上为何查不到相关的“大西洋银行”和“新汇丰银行”?
林:现在确实查不到,有些东西还没有健全,官网要到今年六七月才有。之前被收购的那家,网站已经关掉了,按照美国的法律,公司倒闭网站要关掉。
记者:网友称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中还没有“新汇丰”?
林:这个目前是查不到,因为我们还是试营运,还没有加入,等今后正式营运了,肯定会上去的,确切说今年会上去。
为何不公布收购相关资料
一些网友提及,其实要想证明收购成功,最好能公布收购协议等资料,这样也就不言自明了。
林春平随后出示了一些他认为可以证明“新汇丰银行”确实存在的材料。
比如,林春平说他手中有张“新汇丰银行的内部股票”,记者看到,抬头写有“USA NEW HSBC FEDERATION CONSORTIUM INC.”字样。
记者请精通英语的人士直译,可称之为“美国新HSBC联邦财团公司”。
她同时表示,“HSBC”大家会约定俗成地联想到“汇丰银行”,林春平把“HSBC”用在他那家新银行的名称里,有欠妥当。
林春平出示的另外3份材料,据他所称,一个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春平国际金融控股集团”的执照,一个是美国特拉华州注册处发的证照,一个是该州注册处出具的证明。
“单从这几份文件看,只能说明有这么一家公司存在,但还看不出可以从事的业务,以及是否有收购行为等。”上述为精通英语的人士表示。
回应:“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没必要全部公开”
记者:为何目前提供的4份文件,无法体现收购过程?
林:目前的资料,是证明我的这个公司存在,具体细节文件不好公开,这个涉及到交易数额等,主要这也是我自己的事情,没必要全部公开。
记者:有收购协议或当地的金融业许可证等可以出示么?
林:肯定有,但不便于拿出来,也没有这个必要。
所提供资料,无法证实公司性质是银行
从林春平提供的材料看,从头至尾均未出现Bank(银行)字样,这也让不少人疑惑,这又如何证明他拥有的公司是家银行呢?
一名金融行业资深人士称,如果要判断这是否是一家银行,主要看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许可范围。只可惜,林春平所称的“营业执照”中,并没有与营业范围相关的内容。
不过,也有涉外金融界人士称,不能因为没有Bank字样就认为不是银行。因为在美国,投资环境宽松,成立银行的门槛很低,成立的名称也各有不同。不排除林春平确实拥有一家美国的银行,但最终还有待于州政府的确认。
林春平之前表述是,“新汇丰”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吸收美国特拉华州居民的小额零星存款,汇聚成较大规模的资金额度后,存入大银行,赚取利息差。
那么,林春平所称“新汇丰”,到底有没有从事存汇款这样的业务呢?
对于这一点,林春平也称他目前无法证明。
不少网友觉得,如果林春平方面能提供更多翔实的资料,才能有助于说清楚公司的性质。
回应:“不叫Bank,不一定就不是银行”
记者:“新汇丰”是银行?
林:名称就叫新汇丰银行,只不过我们这个不叫“Bank”,但是在美国你可以问一些专家,不叫“Bank”不一定就不是银行,美国各个州法律不一样,会有不一样界定的。
记者:“新汇丰”已开始从事存汇款等业务?
林:每个月几十万美金,500至2万美元付一点利息,500元以下就不付了,具体利率不能透露。目前来说这种操作可以的,长期还有其他上下游的业务。
记者:有没有方法能证明?
林:这个很多人也问过了,暂时还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等到正式开业的时候,会邀请很多媒体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