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补贴

时间:2024-08-15 02:12:47编辑:奇事君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一、国家补贴如何申请?省级每年根据当年扶持政策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向设区市、直管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财政、农业或农工部)下达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内容、每县申报个数等内容。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通知下达后可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对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县级上报合作社名单。二、合作社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能有效地为成员提供农业专业合作服务,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100户。三、怎么成功申请项目?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2、筛选适宜项目。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4、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要按照项目通知要求,准时呈报给对口的部门。5、做好政府关系。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规范运作不可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农业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一、优惠政策合作社可以享受的土地流转补贴、税收减免、用水用电优惠等优惠政策。土地流转优惠: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税收优惠: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用电用水优惠: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贷款补贴、购机补贴、种粮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等,从2003年开始,主要的农业补贴有: 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等。三、专项扶持国家为扶持某些产业拿出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我国专项扶持比较多,比如:1、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3、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4、“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拓展知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农业合作社百度百科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政策: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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