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改政策

时间:2024-08-11 07:55:10编辑:奇事君

杭州市区房改房应怎样购买?

一些单位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都会为职工准备一些房屋。然而房改房时单位中常见的一种房子,但是有的房子时可以出售的。由于人们对于房改房的了解不多,所以就不知道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购买,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杭州单位房改房一些单位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都会为职工准备一些房屋。然而房改房时单位中常见的一种房子,但是有的房子时可以出售的。由于人们对于房改房的了解不多,所以就不知道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购买,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杭州单位房改房可以买吗?杭州购买房改房要注意什么?打开房天下APP,查看更多图片杭州单位的房改房可以买吗?1、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且信息不太明朗的个体,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是房屋买卖的必修课。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2、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杭州房改房政策规定

内容如下:(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取消房改房上市交易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为规范房改房上市交易行为,进一步简化手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房改房包括:(1)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2)职工、居民按市政府定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解困房等。(3)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第三条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缓上市:(1)依法裁定、查封的房改房。(2)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未经拆迁人同意的房改房。(3)超过房改房面积控制标准,未按规定标准补足应交款项的房改房。(4)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书中。有其它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5)末满35周岁的未婚职工购买房改房不足5年的(不含经济适用住房).(6)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
第五条记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抵押(包括抵押、典当)和租赁。
一、关于房改房的销售对象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要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且已签订房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
二、房改房的相关计算公式
按照杭州的房屋管理政策,这个土地出让金是按照标定地价乘以缴纳比例乘以上市房屋分摊土地的面积在乘以年期修正系数,这个基准地价一级是每平方米是304元,二级是243元,三到五级依次是每平方米192元、145元和110元。杭州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对于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需按照有关计算公式来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4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了解一下杭州市房改房政策是什么

杭州市房改房政策: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房改房包括:
(一)职工、居民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二)职工、居民按市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解困房)等。
(三)国家扶持、单位资助、个人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第三条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权属清晰。出售在学校校园、工矿作业区域内的房改房,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改房暂缓上市:
(一)已列人近期规划改造范围,户籍已冻结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房改房。
(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改房。
(三)党政领导干部购买或集资建造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房改房。
(四)购房贷款尚未还清,所有权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改房,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
(五)职工原购公有住房时,经市房改办批准,与原售房单位在公有住房(换购房)买卖协议书中有其他约定条件的,从其约定。
(六)法律、法规以及市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房改房。第五条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形式包括: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抵押和租赁。房改房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第六条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按照先评估,后交易的原则办理。第七条职工、居民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不得造成该户职工家庭新的住房困难,交易后该户不得再按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不得再购买或租用政府优惠价格供应的其它住房。第八条职工、居民转让房改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房改房土地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全产权单位房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交易后的房屋应为商品房性质。房屋产权时间是自产权证发放之日算起。
房改房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售给职工的享受国家一定优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转售时存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房改房产权证基本可分为两种:按成本价购买的产权证和按标准价购买的产权证。成本价的产权证说明该房屋的使用、占有、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赠与,在收益权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房改政策规定:原以标准价购买公房的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理顺到成本价,在补交购房时标准价与成本价差价款后,获得全部产权,并换新的产权证书。全产权,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上市交易后再次进入市场交易的,按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按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杭财农[2006]231号)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应缴出让金=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房屋垂直分摊土地面积×出让年期修正系数
1)土地出让金标准。房改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附表的规定缴纳(详见表一)。如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确定(详见表二)。
2)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出让年期从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让年期从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让年期不超过70年。按宗地为单位计算。
为使同一宗地内的出让土地使用年期保持相同的截止日,同一宗地内其它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第一套房改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时规定的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出让的截止时间须与第一套房改房截止时间相同。
房改房竣工时间,以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明确的竣工时间为依据进行确定。
3)房屋垂直分摊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总层数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
房屋总层数:以房屋产权证记载层数为准(不含地下层)
4)发证的土地面积。房屋所在宗地已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符合验收确定的土地面积登记发证。如房屋所在宗地未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原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登记发证或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无建设主体地块复核验收后再登记发证。变更登记的土地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出让金不作调整。


杭州市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转让,且受让方(购买方)为自然人的,按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标准住宅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若干意见》(杭财农[2006]231号)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应缴出让金=所在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出让金标准×房屋垂直分摊土地面积×出让年期修正系数1)土地出让金标准。房改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附表的规定缴纳(详见表一)。如土地出让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应乘以年期修正系数后确定(详见表二)。2)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房屋,出让年期从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让年期从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让年期不超过70年。按宗地为单位计算。为使同一宗地内的出让土地使用年期保持相同的截止日,同一宗地内其它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第一套房改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时规定的截止时间倒推计算:出让的截止时间须与第一套房改房截止时间相同。房改房竣工时间,以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及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明确的竣工时间为依据进行确定。3)房屋垂直分摊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总层数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房屋总层数:以房屋产权证记载层数为准(不含地下层)4)发证的土地面积。房屋所在宗地已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符合验收确定的土地面积登记发证。如房屋所在宗地未通过建设用地复核验收的,按原土地使用证记载面积登记发证或由市国土资源局按无建设主体地块复核验收后再登记发证。变更登记的土地面积发生变化的,土地出让金不作调整。


上一篇:洪辰照片

下一篇:纪实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