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兵役法

时间:2024-08-08 13:11:10编辑:奇事君

兵役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每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 至 6月30日。兵役登记一般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兵役登记并不是必须要去当兵,而是要经过应征公民体检合格、应征公民政治审核合格、部队带兵干部对应征公民面试合格,由当地征兵办和部队去的带兵干部择优定兵,并发出入伍通知书的,才一定要去当兵。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应当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应当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兵役登记时间

【法律分析】每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 至 6月30日。兵役登记一般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兵役登记并不是必须要去当兵,而是要经过应征公民体检合格、应征公民政治审核合格、部队带兵干部对应征公民面试合格,由当地征兵办和部队去的带兵干部择优定兵,并发出入伍通知书的,才一定要去当兵。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应当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应当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第三条 反革命分子和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不得服兵役。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军种组成。第五条 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
  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军人。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军人分军官、军士和兵。第七条 军士和兵的现役期限规定如下:
  (一)陆军、公安军的军士和兵服现役三年;
  (二)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中的军士和兵服现役四年;
  (三)海军舰艇部队的军士和兵服现役五年。第八条 自每年3月1日起到下一年2月底止,为征集年度。现役期限从征集年度下一年的3月1日算起。第九条 根据军队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延长军士和兵的现役期限,但不得超过四个月;国防部有权将现役军人从这一军种调往另一军种,并随着改变他们服现役的期限。第十条 服现役期满的军士,根据军队的需要和本人的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的期限,至少一年。第十一条 军士和兵服预备役的期限到年满四十岁为止,期满后退役。第十二条 国防部有权对受过医务、兽医和其他专门技术训练的女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必要时可以组织她们参加集训。
  在战时可以征集受过上述训练的女性公民到军队中服役,也可以对条件适合的女性公民加以专门技术训练。第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设立兵役委员会领导兵役工作。兵役委员会的组织和任务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都设立兵役局。兵役局是办理兵役工作的军事机构。
  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和兵役局的规定,办理兵役工作。第十五条 在1954年11月1日以前自愿参军的军士和兵,应当根据国防部的命令,分期复员,转入预备役或者退役。国家按照他们服现役时间的长短,发给不同数量的生产资助金,并由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妥善安置,使他们各得其所。第二章 征集第十六条 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第十七条 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6月30日以前按照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局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经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 全国每年需要征集服现役的人数、办法和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数,由国务院根据国家需要和各地情况规定;省、自治区分配给各县、自治县、市的人数,由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规定。
  自治州所属各县、自治县、市征集服现役的人数,由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根据省、自治区分配给自治州的人数自行规定。第十九条 全国的定期征集,在每年11月1日到下一年2月底的时间内进行。各地征集的日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役委员会规定。第二十条 为了便于进行征集,全国以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为征集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在征集区内设立若干征集站。第二十一条 宣布征集后,每一应征公民都须按照兵役局所规定的日期,在登记的征集区报到。应征公民如果需要改变征集区,应当在征集年度的7月31日以前办妥转移登记手续;7月31日以后,只限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才可以改变征集区:
  (一)应征公民因公被调往另一征集区;
  (二)应征公民随同全家迁往另一征集区。第二十二条 在征集时,由兵役委员会组织当地的国家卫生机关,根据国防部规定的体格检查标准,对应征公民进行入伍体格检查。第二十三条 应征公民因患病经检查证明暂时不能服现役时,可以缓征。第二十四条 应征公民如果是维持他的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独子,经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平时可以免服现役,但上述免服现役的条件改变时,自应征时起的五年内,仍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兵役法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兵役法和其他法规,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服役制度、衔级制度、管理体制、征集制度服役制度:中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现役是指公民自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在军队中所服的兵役。预备役是指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形式。衔级制度衔级制度分为现役军人的衔级制度和预备役军人的衔级制度、军官衔级制度和士兵衔级制度。现役军官的军衔制度,包括军衔等级的设置,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军衔的首次授予,军衔的晋级、降级、取消和剥夺,以及军衔的标志和佩戴等一系列制度。管理体制中国兵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其管理体制分为四个层次: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的兵役工作,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由各军区负责。省、地、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兵役工作,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根据市、县的安排和要求,依照兵役法规定完成本单位(地区)的兵役工作任务。其兵役工作业务,由人民武装部或指定单位办理。征集制度征集方式: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范围、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规定。平时征集工作一般每年一次。征兵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扩展资料中国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承担军事任务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制度。它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又随着国家的经济情况、政治制度和军事需要而变化。中国兵役制度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义务兵与志愿兵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并对现行义务兵的服役年限作适当延长。从1978年起,义务兵服现役的时间又恢复了1955年的规定,服役年限分别为:陆军部队的战士3年,空军、海军陆勤部队和陆军特种技术部队的战士4年,海军舰艇部队、陆军船舶分队的战士5年。中国的兵役制度,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和人民群众的习惯,又适应时代发展,满足现代战争对兵员的高质量要求,主要体现了以下特性:群众性、适应性、针对性参考资料:中国兵役制度-百度百科

2011年冬季征兵条件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全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
起全面展开。为搞好今冬征兵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和全国征兵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征兵的各项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征兵宣传,加强依法服兵役教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奠定了基础。据悉,今冬征兵为鼓励优秀青
年参军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在征集对象上,优先征集学历
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
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高校在校学生直接在学校应征入伍,
参照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国家学费补偿代偿的优惠政策;高职(
专科)翌年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所需学分
的,批准入伍后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均
可网上报名应征,兵役机关将及时组织受理。女兵征集全面实行
网上报名。今冬征兵网上报名时间将延续至11月5日,报名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欢迎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就2011年冬季征兵政策解答

1、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
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
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
法的规定服兵役。

2、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
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
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
、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
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关于2012年冬季征兵要求

1、每年征兵时间基本不会改变,10月国家发布征兵动员令,下达征兵有关要求和指标(这个时候才知道各地分别征什么兵),各地征兵点开始报名,11月接兵干部下到各区县开始接兵政审,走访,体检有关工作,12月10号全国起运第一批新兵,12月20号前全部运送完毕。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请看1.
4、疤痕不大,能够遮掩就不要紧。
5、关键看色弱程度,关系过硬就不要紧。
6、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其实主要还是看关系是否过硬。


上一篇:哥几个

下一篇:沧州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