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种类
第一类: 风险性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例如:
创口贴、石膏绷带(黏胶、粉末状型)、手动式医院病床、医用冰袋、降温贴等。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由所在城市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生产经营则所有放宽, 既不用批准也不用办理备案,仅需获得工商局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就可以。
第二类:具备中度风险,必须严格把控管理方法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就像我们日常日常生活中的
安全套、温度计、量血压器、医用制氧机、雾化器等。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批准管理方法, 各自发送给《医疗器械商标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生产经营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类:具有较强风险性,必须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把控管理方法以确保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例如比较常见的。
注射器、注射针、隐形眼睛、静脉留置针、心血管支架、无创呼吸机、CT、磁共振等。
其产品和生产经营主题活动分别以国家总局、省部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批准管理方法, 各自发送给《医疗器械商标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医疗器械许可证》。
医疗器械的应用致力于做到以下预估目地
1.对疾病防治、确诊、医治、监测、减轻。
2.对伤害或是残废临床诊断、医治、监测、减轻、赔偿。
3.对生理或是生理过程的探索、取代、调整或是适用。
4.对生命的适用或是保持。
5.怀孕操纵。
6.根据对来自人体样版开展安全检查,为诊疗或是确诊目地提供数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以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一种手段、机器设备、原料等东西;
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够1万元,处以5多万元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处以货值金额10倍左右20倍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5年之内不予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企业所提出的医疗器械批准申请办理:
(一)生产制造、运营尚未取得医疗器械商标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同意许可从业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未经同意许可从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有前述第一项情况、如果情节严重,将原颁证部门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是医疗器械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