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天条

时间:2024-07-27 22:36:08编辑:奇事君

为什么有的公司要求员工之间不能讨论工资?这一要求合法吗?

这一要求合法。本身工资的具体数额属于个人隐私,同时员工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通常会注明劳动报酬不能与其他员工共享。这一要求符合常理且合法。工资待遇的数额关系到员工个人的收入问题,但不应该成为多数人眼中用于比较收入高低的数据,个人工资收入关乎个人隐私信息,如随意共享,会造成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这样对公司,对个人都不是好的事情。一、为什么公司员工之间不能讨论工资?因为个人工资数属于个人隐私权,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范围,如果个人工资数在多数人中传播,这样会使个人隐私信息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并且会对公司的名誉以及公司其他员工带来士气上的不足,会让多数人产生为什么自己得到的回报就只有这一些,而其他人可以得到的更多,这是不好的。且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会有明确的注明,个人工资待遇不能同其他人分享,如违背这点,那么这个人连基本的守信都做不到,公司怎么敢把重要的项目交到他的手上,这样会影响他个人的发展。二、这个要求合法吗?我认为这个要求是合法且合理的。毕竟工资数是个人隐私信息,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分享给其他人知道的,工资数不应该大白于天下,而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小秘密。如果这样属于自己的小秘密都无法被保护,那么个人隐私权的威严性就会荡然无存。三、我的个人看法是?关于讨论工资,我的看法往往取决于个人隐私信息的问题,大部分人还是不愿意被其他人提及关于自己薪资多少的问题的,这是属于自己的小秘密,是一个不愿意让外人知道的小秘密。

公司不允许员工私下讨论工资,这是合法的吗?

公司不允许公司下讨论工资不合法。现在很多企业的管理体制里面,要求公司员工不允许打听别人的工资,也不允许在公共场合进行讨论,很多员工因为私下讨论工资受到相应的处罚,其实这种制度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自由讨论。1、员工私下讨论工资不违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给公司员工决定以及修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以及各种休息休假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全体职工讨论并且提出方案意见之后再来确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把这些事情告诉劳动者,而劳动者之间也有权利来讨论这些情况,因此作为公司员工在私下讨论工资并不违法。2、公司处罚讨论工资的员工违法。正如我前面所言,公司员工有权利知道自己的劳动报酬以及各种保险福利,并且可以私下进行讨论,用人单位对于这些讨论公司员工的处罚是违法行为。毕竟言论自由,公司员工在私下讨论任何问题,用人单位是无权进行干涉的,如果一昧的对公司员工进行处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公司不允许员工讨论工资的原因。大部分公司不允许员工讨论工资,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严重影响公司的内部团结,毕竟许多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非常关心自己的工资,一旦觉得别人的工资比自己的高,可能会有跳槽的行为。除此之外由于每个人的工作能力不同,工资水平多少也会有一定的差别,如果员工私下讨论工资很可能会发生内卷,毕竟大家都会往工资高的地方走,因此大部分公司都不允许员工私下讨论工资。

“企业”的近义词是什么?

企业的近义词是:1、公司 gōng sī解释:公司是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2、单位 dān wèi解释:单位,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指数学方面或物理方面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一般有:米(m)、千米(km)、牛(顿) N、帕(斯卡)Pa等单位;在佛教传统意义上讲单位,特指长度、质量、时间等的定量单位,也有专门的术语如:刹那、一瞬、弹指、须臾等。准确的说,单位就是将一定数量物质的集合规定为"1" ,成为一个单位。3、部门 bù mén解释:部门,是一个组织的机构。通常一个公司单位会分成很多部门。统一体下设的若干分支机构或组织。4、工厂 gōng chǎng解释:又称制造厂,是一类用以生产货物的大型工业建筑物。大部分工厂都拥有以大型机器或设备构成的生产线。在世界近代史中泛指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即使用机械化劳动代替手工劳动的资本主义工业场所。18~19世纪,经过工业革命,机器在生产中广泛应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资本主义经济凭借机器化大生产,最终战胜封建经济和小商品经济,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现代对工厂也称为"制造厂"、"生产企业"。

神话里都说“天条”,天条是什么?有哪些天条?

天条,顾名思义就是以天为名的律令条例。在辞典当中,其实有两个解释,第一个是旧称无可违背的法令,第二是太平天国当中制定的法律也称为天条。在神话当中,所谓的天条总结而言就是一个是道教里面所言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如守中。”,第二就是佛教里面所说的“空”。应用到实处,在众多神话当中,慢慢表现为一种无个人私欲,无个人小爱,所作所为以天道为唯一准则,以己合身天道为唯一目的,例如传说中的鸿钧。 天条并没有一定的数量,只要违反了无情无欲——无私情而有关爱天下之情,无私欲而有心系万物之欲情,那么就是违反了天条。所以大量神话当中所谓不准神仙恋爱什么的,其实并不是一条明文的天条,那是因为违反了这个总则。


银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一)银桥企业认为企业的成功应该包含以下含义: 不断创新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能够持续为股东提供合理的利润;能够提供安全、环保、健康、富含营养的食品;为产业和行业的协调发展不遗余力;为促进“和谐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积极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能为合作伙伴提供增值方案。(二)银桥用人注重“先德后才 能位匹配 任人唯贤 优胜劣汰”“先赛马,后相马”也是我们的用人观点之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可以修改制度,但不能违反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给员工及合作伙伴有错就改的机会;为各层次员工及合作伙伴提供需要的培训,以促进他们素质的全面提高;员工应该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致力于企业利润的增加。鼓励员工创新是我们未来战略的导向之一。(三)银桥企业是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发展壮大,企业和员工努力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群体;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是证据和结果,我们反对和禁止传播小道消息以及依据旁听途说的莫须有信息评价任意员工;企业和员工所取利益应该首先符合社会价值观,员工工作应该首先以企业利益为导向;在企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平均主义不可取,行为结果和业绩是我们重点考核的取向;员工之间,人人平等、互相尊重。在工作关系上,下级或低职等员工应该服从上级或高职等领导的管理。

银桥的董事长简介

姓 名: 刘华国 企业职务:西安银桥乳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安银桥乳业集团党委书记社会职务:中共西安市委候补委员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陕西省乳制品工业协会会长陕西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个人荣誉: 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企业家 全国军地两用人才先进个人全国农业科技先进人物 国际优秀青年企业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届陕西省十大功勋企业家 陕西省风云人物第八届《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特等奖获得者人生哲学:与人共富是最富人生信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人面前才有路

怎么提前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具有以下三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违反公司天条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办员工违反公司天条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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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衡水中铁建集团的企业简介

企业始建于1994年,是原隶属于桃城区物资局的国有企业,2004年公司改制,国有股退出,公司部分职工持股并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参股组建为股份制企业。原位于河北省衡水市省级级技术产业园区胜利西路。2 0 0 8 年12 月搬迁至北方工业基地橡塑路1号。[span]2001 年由工程橡胶公司全体股东组建了衡水中铁建土工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 0 0 5 年工程橡胶部分股东组建了衡水中铁建型钢铸造有限公司。2011年又组建了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衡水中铁建布朗科技有限公司。衡水中铁建控股集团始终坚持“铁肩担大道、砥柱定中流”的信念,创建交通配件产品行业品牌,工程橡胶公司“群力”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耐久”商标被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橡胶公司产品于2003年首批通过中铁铁路产品CRCC认证。自信源自科技,领先彰显实力。公司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北京铁科院等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相继引进和自主研发了YZM、CKPZ客运专线桥梁支座、高速铁路专用伸缩缝、自粘性高分子防水材料等29项国家专利产品,使公司产品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紧跟全球发展脚步,凝聚国际一流品质。集团将逐步成为国内外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企业陆续被评为“中国(衡水)工程橡胶产业制造基地旗舰企业”、“中国(衡水)工程橡胶产业制造基地科技进步企业”、衡水市“2 0 0 8 年度五星级信用优良企业”称、“二十强工业企业”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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