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地税局

时间:2024-07-26 18:37:57编辑:奇事君

天津车船税在哪交

天津车船税缴纳,以开发区为例,可以在天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就能办理。其他地区的可以在当地地税部门的营业厅办理即可。天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可交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主要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办税体验,天津开发区税务局在落实服务举措上再发力、再优化,先行在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增设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业务办理窗口。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中第六条规定,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也就是说,在缴纳保险的时候也可以办理车船税费用缴纳,不需要专门去税务部门办理。扩展资料:缴纳车船税时携带的资料:纳税人在天津进行缴纳车船税的时候,要提供齐全的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税务登记证、个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登记证书或者是进口车辆凭证、上年度的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等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在天津当地的地税局或者银行来进行车船税的缴纳。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可交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何新规定

套卷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何新规定? 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10号)规定,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月经营额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月经营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在集贸市场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0.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个体工商户暂按现行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适用本公告。

天津车船税在哪里交

天津哪里可以交车船税?前几天,家住天津的车主小刘来平安续保,发现自己去年没有交车船税。他记得他买车的时候付过一次。之后,他没有再向相关部门索要款项,渐渐忘记了。他问朋友我在天津哪里交车船税,他们都有自己的看法。通过咨询保险服务人员,小刘发现了一系列关于车船税的问题。车船税需要每年缴纳。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所有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小刘这样的私家车主也是车船税的纳税人。回到天津市车船税在哪里缴纳的问题,需要缴纳车船税的机动车,如果是单位车辆,可以在车船税登记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车船税;私家车主也可以到驾驶证上地址所在的地方税务局缴纳车船税。可以登录天津市财政和地方税务局网站查看地方税务局的具体情况,也可以在网站上找到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如车辆行驶证、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等。此外,如果时间到了,天津的一些朋友也可以在验车的地方交上来,但这并不是最方便的方式,因为它并不总是随处可见。如果检查时间和纳税时间之间有很长的时间差,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如何更便捷地缴纳天津车船税?为了税务,一个人去地税局真的很麻烦,骑手很容易忘记。还有一个更方便的方法。为了方便管理和缴费,国家规定车船税可以由办理交强险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为车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天津哪里交车船税”的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或者投保、续保并缴纳车船使用税。一般这两个业务的处理时间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记住,没有任何麻烦。大家只需要交交强险,把钱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交,而像小这样的平安车险客户享受免费的代收代付服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在很多事情都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要说天津哪里交车船税最方便,网上直接投保车险必须由保险公司缴纳。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的手续可以直接在网上完成。如果忘记缴纳,可以缴纳当年的税款,同时要缴纳应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保险公司可以办理。虽然车船税不贵,但在投保车险时,“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省下的保费足以支付车船税。百万购车补贴

天津车船税在哪交,天津车船税新标准

天津车船税缴纳,以开发区为例,可以在天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就能办理。其他地区的可以在当地地税部门的营业厅办理即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办税体验,天津开发区税务局在落实服务举措上再发力、再优化,先行在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增设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业务办理窗口,2018年11月1日为前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成功开出了第一张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这标志着行政审批中心在原有办理涉税业务的基础上,为民办税的举措得到进一步延伸。天津机动车车船税缴纳方式有四种:一是到各区地税大厅办理申报;二是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三是到各区机动车检测线或安监大厅车船税代征窗口办理;四是使用地税自助办税终端进行自助申报。扩展资料:2017年天津车船税税额标准调整:2017年7月1日起,各类车辆税额上限即将普遍上涨。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以普通家轿为例,7月1日之后每年至少需要缴纳360元,比之前足足多了一倍,此前只需缴180元,同时,对征税对象也做了调整,原先享有免税“特权”的各类公车,也将与私车根据同一标准交税。7月1日后交强险的具体浮动规则:(适用于6座以下非运营车辆)1、本年度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10%,即9折。2、连续两年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20%,即8折。3、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次年保费下降30%,即7折。4、本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不变。5、本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上浮10%,即1.1倍。6、本年度发生过有责交通事故且出现人员伤亡,次年保费上浮30%,即1.3倍。交强险的最高上浮为30%,也就是950元的1.3倍,即1235元/年,车型的基本保费不做变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可交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

天津车船税征收标准

车船税每年都需要缴纳,这些驾驶人都知道,但很少有人知道自己驾驶的机动车车船税征收标准。天津车船税征收标准是多少?其车船税目税额表是怎样的?乘用车车船税是按照排量进行计算,商用车是按照核载人数计算车船税。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车船税征收标准的知识,跟着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一起看看吧。天津车船税征收标准一、乘用车车船税征收标准1、1升(含)以下,车船税征收标准为270元;2、1升(含)以上到1.6升(含),车船税征收标准为390元;3、1.6升(含)以上到2升(含),车船税征收标准为450元;4、2升(含)以上到2.5升,车船税征收标准为900元;5、2.5升(含)以上到3升,车船税征收标准为1800元;6、3升(含)以上到4升,车船税征收标准为3000元;7、4升以上,车船税征收标准为4500元;二、商用车车船税征收标准1、核定载客20(含)以上大型客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为1140元;2、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小于20人中型客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为960元;三、货车车船税征收标准货车车船税征收标准按每吨进行计算,每吨车船税征收标准为96元,也就是说5吨的货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为5*96=480元。四、挂车车船税征收标准挂车车船税增收标准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例如5吨的货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为5*96=480元。480*50%=240元,也就是说5吨的挂车,车船税为240元。五、其他车辆车船税增收标准1、专用作业车,每吨车船税为96元;2、轮式专用机械车,每吨车船税为96元。六、摩托车车船税征收标准摩托车车船税征收标准为120元。天津车船税目税额表车船税的税目车船税的计税单位年基准税备注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每辆60元至36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300元至5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360元至66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每辆660元至12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每辆1200元至24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每辆2400元至36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每辆3600元至540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商用车客车每辆480元至14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商用车货车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挂车整备质量每吨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不包括拖拉机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不包括拖拉机摩托车每辆36元至180元船舶机动船舶净吨位每吨3元至6元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船舶游艇艇身长度每米600元至2000元无天津车船税计算方法1、车辆吨位计算,尾数半吨以下按半吨计算;半吨以上按照1吨计算;2、从事运输业的拖拉机所挂拖车,按照载重汽车净吨位5折计算;3、挂车,按照载货汽车70%计算车船税;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照税额减半,载货部分按照载货税额计算;5、船舶,尾数半吨以下不计算,超过半吨按1吨计算;6、不够1吨的船只,都按照1吨计算车船税;7、拖轮计算标准按照马力折合净吨位5折计算。天津车船税缴纳流程一、天津车船税办事营业厅缴纳流程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2、工作人员核对资料信息,受理申报;3、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4、申报表盖章,办理完成。二、天津车船税网上缴纳流程1、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车船税申报;2、办税服务厅接受纸质材料,核对资料;3、申报表盖章,办理完成。天津车船税缴纳材料1、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2、车辆行驶证;3、上年度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和保费发票);4、车辆登记证书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进口凭证);5、车辆IC卡(特定窗口需提交)。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天津车船税征收标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太平洋汽车网为你解答。百万购车补贴

河东税务局电话多少

河东税务局电话是022-24315502。税务局的职能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刊物、地方税志。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处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教育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群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二)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六)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二)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十四)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税务局电话12366

天津市税务局电话12366。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帐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地税局电话

中国税务局通用客服电话:12366,接通后,国税按1,地税按2。国税局、地税局共建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顺利通过试运行。试运行期间,12366热线共接听纳税人来电5000多人次,其中营改增咨询400多人次。目前,热线运行平稳。国税局、地税局启动12366热线共建工作。经过统一的业务水平测试,最终确定36名一线座席人员作为共建后的上线人员。在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完成后,双方于4月29日晚间成功完成热线系统切割并线。建成功后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了一个号码接入,国地税业务统一办理。纳税人拨打12366咨询热线后,根据语音提示操作即可获取完整全面、无缝衔接的税收政策咨询、网络发票咨询、办税指引和投诉建议等服务。扩展资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等各类业务10295件,纳税人对座席人员接听服务的满意率达到100%。另一方面,全面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努力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每季度撰写一期咨询热线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业务量分布和变化情况,整理出当期高频热点问题。将分析报告挂该局网站供全体干部学习,同时认真收集纳税人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促进征管效率的提高、服务质量的改善。2016年1-10月,共收到纳税人的意见建议63条,采纳27条意见建议。高效处理举报投诉有助于征管职能的完善,有利于纳税服务的监督,有助于全社会纳税遵从度的提升,有助于地税部门整体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的优化。地税12366热线以“用心倾听真诚服务”为宗旨,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为原则,认真处理涉税举报和纳税服务投诉。2016年1-10月,共受理涉税举报133单,纳税服务投诉17单,处理12345转办20单。对于接到的投诉举报,均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工单转办到具体承办单位,收到处理单之后1个工作日内回复纳税人,并做好回访工作。同时,坚持每季度对全市转办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转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全年综合限时办结率达到98%。为构建征纳和谐的局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上一篇:天津百度排名

下一篇:睿亚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