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提刑管

时间:2024-07-25 22:51:02编辑:奇事君

宋朝提刑官等于现在什么官?

“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相当于现在检察院检察官兼法医职务


1、他是集公安、检察、法院一体的一个职务,即负破案、也可检察、并可处理。“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确切一些它应属一个刑罚的综合部门,侧重监督。

2、大宋的提刑官就相当于今天的监狱长和刑警以及低级的法官,因为他只能给一些普通人定罪,而真正的贵族都是由大理寺来审查和定罪的。

3、人民检察院有审查批检察院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大宋提刑官的官职是几品?提督通常是几品?

提刑官是四品官,提督通常从一品官提刑官是四品官,但电视剧《大宋提刑官1》里,宋慈侦破了京郊遗案,宋皇封他为正二品刑部左侍郎。提督,俗称“军门”,中国历史上的武官差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为从一品官)宋没有提督这个官职,提督的话,基本上是明清时代的产物。扩展资料:宋朝官制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中央集权,在职官制度上,中央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宋朝官制,以元丰改制为界限,改制前、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迭,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大宋提点刑狱(大宋提刑官是个什么官职)

人们提到“提刑官”这一名词,首先想到的就是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大宋提刑官》塑造了中国法医学鼻祖宋慈精于刑狱、不畏强权、洗冤禁暴的人物形象,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 在电视剧中,作为提刑官,宋慈的职责主要是审查刑事案件、弹劾贪官污吏。但是在历史上,宋朝的提刑官职责远远不止于此。 宋代的提刑官全称是“ 提点刑狱公事 ”,其掌管的衙署为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提点刑狱司是宋朝政府设置在“路”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司法、监察职能,兼管地方人事、财政、民政和军政,可谓“事务寖繁,权势益重。”。 提刑司的“兼职”是在司法监察职能确定之后逐步发展来的。 具体来讲,提刑司管理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人事上可以举荐地方地方官员,使其得以升迁。可以弹劾贪官污吏,使其罢官免职。在财政上提刑司可以征缴催收地方州县部分赋税、监察地方州县的财政账本、监督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户绝、没官财产)、打击专卖物品走私,保证国家税收。 管理地方民政主要表现为:主管地方救灾赈济、水利建设、监管农业生产等。 管理地方军政则是:从提刑司可以管理战马、军器、军粮等军事物资可见一斑。 因此,提刑司不单单是一个司法机构,更是一个综合的地方行政机构。 各位读者可能看到这里就有疑问,为什么提刑司会名不副实,从监督地方司法发展为地方综合行政机构? 要解答这个问题,就要从提刑司的设置目的讲起了。提刑司设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 一、提刑司是为了解决社会变革产生的社会司法问题 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的重要变革时期,关于这一点学界业已达成共识,其中重要的表现即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据学者推算,宋代工商业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78.6%,而唐代工商业税收在财政中的比重只有44.6%。 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对将税收制度从租庸调改为两税法,进一步承认了土地私有化,以至于土地买卖盛行、租佃制的普遍发展。 在唐宋以前,农民和地主的依附关系极强,世族豪强(地主阶级)对于依附自己的劳动者有婚姻决定权、限制迁徙等权力,在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不是独立的个人。 到宋代时,租佃制普及发展的重要变化之一在于削弱了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政府通过法律规定了佃户的法律地位,让他们具备了成为诉讼主体的资格。 诉讼主体范围的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直接导致的是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增加,尤其是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增加更为迅速。 民事诉讼案件的增加,导致原先主管地方经济财政事务,兼管地方司法事务的转运司不堪重负,迫切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监察管理地方司法事务,提点刑狱司便应运而生。 因此,提刑司设立的最初目的确实是为了管理监察地方司法事务的。 提点刑狱司在宋初时设时罢,到了宋仁宗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才成为定制,一直伴随南宋灭亡。其中的原因窃自以为也有北宋立国之初,战乱初定,人口还没有恢复,经济尚不发达,各类司法案件较少,无需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地方的司法的原因。 元丰改制(公元1080至1082年)之后,提刑司拥有了一路州县死刑案件的最终复核裁定权,成为了主管一路司法的最高机构。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央刑部不能完成日益繁重的司法任务,必须要将部分权力下放地方。 到了南宋,经济发展,虽然提刑司以审判刑事案件为首要任务,但民事案件也有相当的数量。黄震担任江西提刑时,四五十天就审理了七八百起案件,其中绝大部分显然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审判过程简单,如果是刑事案件则较为复杂,刑事案件不可能平均一天审结十七八起。 综上,提刑司的设立可以看出其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司法案件增多的现状才设立的专门化机构。当然,提刑司在监察地方官吏,平反冤狱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缓和了一部分社会矛盾。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宋代的路级机构出现的专业化趋势,虽然各个机构职权互有交叉,但是其都有各自的主要职责。 转运使司的专业之处在于监督管理地方财政,提举常平司专业之处在于主管地方仓储和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行政分工既是有必要的,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从明代提刑按察司是继承发展宋代提刑司这一点就可以看出。 二、加强中央集权,防止转运使权力过大,再度形成地方割据隐患 宋朝统治者吸取了唐朝亡于藩镇的教训,特别重视加强中央集权,坚定不移的执行“强干弱枝”的“国策”,不断削弱地方的权力。 典型的表现就是在地方的路级行政层面。 一是行政机构不断增加,到了南宋路一级行政区已经有了四个行政机构,分别为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安抚使司。 这四个机构既互不统属,又可以相互监督,同时也受中央监督机构,如御史台的监察,这样就形成了立体交叉的监察体系。 相较于以前的朝代在一级行政区域里只设置一个行政机构,宋代增设行政机构的做法无疑让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较以前的朝代更加强化。 二是每一个行政机构的职权不断的被分割,转运使司最初拥有一路除军事外的所有权力,但是为了防止转运使司专权,遂将其管理地方司法的职能剥离,设置了提点刑狱司,之后又将转运司的职能不断的赋予提刑司,分化转运使司的权力,因此提刑司才能掌管上述诸多权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监控,宋朝统治者又于提点刑狱司设立之后,再次在地方上设置了一个机构,即提举常平司,来分割转运使司和提点刑狱司的权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权力的同时,原来的机构也保留了部分相同的权力,让各个机构职责交叉,更有利于相互制衡。 通过上面的介绍分析,我们可以开玩笑的说,宋慈其实比杜甫还忙。 最后,我们认为提刑司的设立和职能的变化都是和当时的政治、经济现状密不可分的,我们只有深入探求其中的原因,才能更好的了解历史。 文:老雕虫 参考文献: 张丽坤《宋代路级监司职能考论》 王晓龙《宋代提点刑狱司制度研究》 王晓龙《宋代路级机构在地方政务管理中的分工与合作》 屈超立《宋代社会变革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演进》 杜文玉《唐宋经济实力比较研究》

宋代的“提刑官”是个什么官?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讲述的是南宋人宋慈判案的传奇故事。历确有宋慈其人,根据宋慈墓志铭记载,他先后做过“提点广东、江西、湖南刑狱”。
  “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提点”就是负责、主管的意思。宋代在“路”(与明清时期的“省”相近)这一级先后分设了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等机构,从中央派文臣担任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 即“提刑官” 、提举常平公事。这三个机构合称为“监司”,其长官被称为监司官,都负有监察州县地方官的职能。同时,这些监司官又有一定的分工,其中,“提刑官”负责地方刑狱、诉讼。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决,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一般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审理机构。“提刑官”还负责审理疑难案件,平反冤狱,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大宋提刑官的剧情

宋慈京试得中进士,与同科好友孟良臣相约酒肆。孟良臣已请命受任梅城知县,宋慈对好友单枪匹马奔赴险途甚为担忧,意欲回家完婚后陪好友同赴边城。完婚之日,父亲迟迟未归,全家人翘首盼望。就在新人拜堂之际,一辆马车骤然而至,马车载回的是宋父的遗体——宋巩一生从事刑狱审戡,从无出错,却因一次误判人命而以死谢罪。老推官留下遗书,不许宋门后人涉足刑狱。谁知不久传来孟良臣赴任途中不幸遇难的噩耗。在母亲的开导之下,宋慈毅然奔赴边城,查明了两任知县惨遭谋杀的真相。从而声名鹊起,被朝廷破格擢升为大理寺正六品主事。时隔不久,宋慈突然请命离京外任,遂被任命外省提点刑狱。受任提点刑狱官后,宋慈凭着他那一手“检验”“推理”的绝妙手段,接连侦破了“太平县冤案”、“李府连环案”、“毛竹坞无名案”、“城南井尸案”、“遗扇嫁祸案”、“梁雨生命案”、“李玉姑失踪案”等一桩又一桩的疑难命案,“神断宋提刑”的名声大振。时任吏部尚书的宋慈岳父薛庭松在朝廷竭力游说,要把宋慈调回京城高就,不料宋慈却执意留在外省,问其何故,他避而不答。嘉州发生了二十万两库银失盗大案,薛庭松在朝中力荐女婿担纲破案。宋慈不负众望,案子破了,可翁婿嫌隙却更加大了。由于破库银失盗案有功,宋皇下旨调宋慈进京任京畿提点刑狱。进京后的宋慈和岳父仍然很少往来。岳父的六十寿筵上,人称京城第一剌头的史文俊突然发难,搅了宾朋的兴致。第二天,就传来史文俊因私通敌国而被打入天牢的消息。宋慈金殿受命,担纲复审史文俊案,谁知竟查到了自己的岳父头上。薛庭松为保全自己,进而又陷害女婿,使宋慈陷入囹圄。宋皇惜才,仍命宋慈为史文俊案副主审。宋慈狱中带枷审案,终于查明真相。翁婿二人在狱中摊牌,十六年前宋慈突然离京的原因,正是薛庭松。陷法网的源头。薛庭松被革职遣返,途中服毒自杀。此案对宋慈是沉重的一击,但他的法治理想尚未破灭,他深信只要皇帝圣明公正,就能匡正官场陋风。随后,京郊发现一具疑尸,随着疑尸案的侦查,一个个炙手可热却卷入案中的朝中重臣浮出水面。最令宋慈心惊不已的是QIAN案真正的对手,原是与他两度交锋的刁光斗。此人先后任过知府、知县之职,因贪赃枉法、草菅人命而两次被宋慈弹劾,却两次都咸鱼翻身,起死回生。他虽然摘去乌纱,远离仕途,却凭财势控制了整个官场。刁光斗设下圈套,将宋慈引入歧途,导使其误判。宋慈向宋皇请求容他戴罪立功。宋慈呕心沥血将连环命案一一解开。眼看大功告成,不料风云突变:懦弱的宋皇面对整整八大箱的审戡记录、验尸格目以及供状证词,道出了一番做皇帝的无奈和苦衷,并当场将宋慈花两年零六个月搜集的八大箱证据证物付之一炬。一场惊心动魄的连环谋杀案,就被生怕引起朝臣大乱的宋皇一把火烧了个消声灭迹。宋慈欲呼无声,欲哭无泪。在父亲的坟头,宋慈点起一把火,烧的正是他穷毕生经验和心血写成的那本《洗冤集录》——幸亏一生相随宋慈的英姑早已暗中偷偷抄录了一本,才使这本奇书得以流传至。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yxLJqpeFY3HlVUjrs4H9w?pwd=dqoa 提取码:dqoa 《大宋提刑官》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出品的古装剧,由阚卫平执导,何冰、罗海琼、范伟、沈傲君、郭达、苗圃、凌峰领衔主演。该剧讲述的是法医鼻祖宋慈破案的传奇故事。

大宋提刑官第一部一共有几个案子

大宋提刑官第一部一共有11个案子。第一集五集:讲述梅城谜案第六集十一集:太平县冤案第十二集十六集:李府连环案第十七集二十集: 城南枯井案第二十一集二十三集: 毛竹坞无名案第二十三集二十七集:遗扇嫁祸案第二十七集三十一集:梁雨生命案第三十一集三十四集:杜松杀妻案件第三十五集三十九集:嘉州库银失盗案第三十九集四十五集:通敌叛国案四十五集到五十二集:京郊疑尸案拓展资料:《大宋提刑官》是由 阚卫平执导,何冰、罗海琼、郭达等主演的古装推理悬疑剧,于2005年上映。该剧讲述的是法医鼻祖宋慈破案的传奇故事。由央视索福瑞统计的收视数字显示,该剧播出第二周的平均收视率为7.85,超过了《新闻联播》,在2005年上半年央视播出的所有电视剧中位居第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宋提刑官

宋朝提刑官通判是什么官职?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

1、提刑官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官,是中国宋代特有的一种官职名称。相当于现在的法官兼检察官。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2、通判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号称“监州”。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扩展资料“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正如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展现的,由于州县官的渎职,胥吏的敲诈勒索,导致案情“虚幻变化,茫不可诘”,“提刑官”是判决的一个重要关卡,他们能否尽职,关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冤狱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视“提刑官”的人选,多由曾长期任职于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务的官员担任。宋慈在出任“提刑官”之前,就曾在福建、四川等地做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到了南宋,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又见通判的兼有监察官性质。但直隶州通判级别多数为从五品和正六品,散州通判级别为从七品和正八品。而直隶州知军、州事为从三品和正四品,散州知军、州事为从六品和正七品。与权级别有一定的相差,亦为大小相制之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点刑狱公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判

大宋提刑官是几品官

大宋提刑官是正四品官。提刑官是宋代特有的职称,为“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是正四品官员。这个职位由朝廷选派,每三年一换。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扩展资料:“提刑官”的设置有助于加强中央集权,同时也能有效地监督刑狱、诉讼,平反冤案,打击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正如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所展现的,由于州县官的渎职,胥吏的敲诈勒索,导致案情“虚幻变化,茫不可诘”,“提刑官”是判决的一个重要关卡,他们能否尽职,关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决,冤狱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视“提刑官”的人选,多由曾长期任职于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务的官员担任。宋慈在出任“提刑官”之前,就曾在福建、四川等地做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刑官

上一篇:嵩山少林寺门票价格

下一篇:血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