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津商(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华商津商(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11-30在天津市南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8号今晚报大厦203室。华商津商(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20104MA05LPHN0R,企业法人于惠萍,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华商津商(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经纪;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华商津商(天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天津诺信退本金是什么流程
天津诺信退本金的流程如下:1、向保险公司递交相应的退保申请书,说明原因,商量好退保的起始时间;2、保险公司受理后,签字或者盖上章印;3、等待审核,一旦通过,就可以带上招商信诺保险出具的退保批单和以前的保险保单,在规定时间内去领取属于您的退保费。诺信(天津)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于2010年09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商品房销售代理、二手房买卖;网络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日用品、五金交电、纺织品、家具、厨房用品、图书、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房屋信息咨询、广告业务、电脑图文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家用电器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礼仪庆典服务、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标牌设计及安装等。
金融中的飞单是什么意思?
是银行员工售卖银行系统之外的理财产品,钱流向了银行外部。1、理财飞单是银行员工售卖银行系统之外的理财产品,钱流向了银行外部,而这些外部的资金没有银行监管风险很大,一旦出了问题就会让投资人损失惨重,甚至本金不保。2、理财飞单可能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也有可能是外部的一些资管产品,也有可能是一些不存在的假项目。银行在售卖理财的时候必须进行双录,即录音录像。投资人一定要通过银行的正规渠道:银行柜台、理财窗口、自助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进行购买。3、“飞单”事件主要特征:(1)是银行员工涉嫌误导销售,且提前主动离职;(2)是投资者多为银行高端客户;(3)是相关产品资质差、风险高,但许诺超常规的9%-15%高回报;(4)是行为隐秘性强,往往是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引发投资者上访时才得以暴露。扩展资料:1、2014年以来广东银监局通过信访投诉等渠道,发现数起“飞单”事件,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本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本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部分涉嫌非法集资,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2、银监局提醒市民,需要提高警惕和防范:(1)要注意查证购买产品是否银行正规产品,可通过唯一的产品编码在中国理财网上查询;(2)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3)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4)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5)要及时投诉和举报异常情况。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什么是银行理财“飞单”?如何识别“飞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理财产品“飞单”四大特征 风险提示谨防陷阱
天津诺信业务员会判刑吗?
法律分析:
是否被判刑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结果,如果证据补充完整后有可能会被提起公诉,是否要退提成是看该笔收入是否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一般可能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予以定罪处罚。但是可以请律师尽量争取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天津诺信业务员会判刑么?
是否被判刑要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结果,如果证据补充完整后有可能会被提起公诉,是否要退提成是看该笔收入是否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一般可能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予以定罪处罚。但是可以请律师尽量争取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