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收集和获取信息。包括:客商登门拜访,各县市区园区小分队招商,市领导带队招商,节会招商等,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可利用的相关资源。2、信息收集包括:全面了解客商情况及投资信息,包括投资主体的规模、产值、效益、产品、技术、环保、资信、法人等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市场前景、环境影响以及占地、产值、税收等方面情况;3、收集核实后24小时内以书面资料形式将信息上报分管领导。4、进一步了解对方资意向、项目情况、企业情况,重点对对方要求我方提供的投资条件咨询;5、接洽后在最短时间内将情况上报部门领导和市级分管领导;6、根据接洽情况反馈部门领导批示该项目是否由县市区、园区交接或重大项目进行下一步项目评估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招商引资的流程
招商引资的流程:(一)项目洽谈 拟选址新邵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 (二)项目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 3、前置会议初审 ;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三)项目建设 1、征地和拆迁 ;2、报建 ;3、投资方投入基建、设备、设施等建设 ;4、建成营业或投产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和房屋产权证(住建局); 5、投资方达到投产或开业条件后,进入经营阶段 。招商引资源于中国因开放政策所成立的开发区,早期主要集中在吸收制造业的外国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