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敏反应的名词解释:
超敏反应(hypersensitivity),即异常的、过高的免疫应答。即机体与抗原性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产生致敏淋巴细胞或特异性抗体,如与再次进入的抗原结合,可导致机体生理功能紊乱和组织损害的免疫病理反应。又称变态反应。
超敏反应的分类:
Ⅰ型超敏反应
Ⅰ型超敏反应又称过敏性变态反应或速发型变态反应。由于抗原与抗体(通常是IgE类)在介质释放细胞上相互作用,使细胞上IgE的Fc受纤搭桥,引起细胞活化,细胞内颗粒的膜与胞膜融合形成管道,使一些活性介质如组胺、5-羟色胺、慢反应物质-A(SPS-A)等释放。这些介质能引起平滑肌收缩、毛细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加和腺体分泌增多。根据这些活性物质作用的靶细胞不同,可发生呼吸道过敏反应、消化道过敏反应、皮肤过敏反应或过敏性休克。常见的Ⅰ型超敏反应有青霉素过敏反应,药物引起的药疹,食物引起的过敏性胃肠炎,花粉或尘埃引起的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Ⅱ型超敏反应
Ⅱ型超敏反应又称细胞溶解型变态反应或细胞毒型变态反应,由IgG或者IgM介导。细胞上的抗原与抗体结合时,由于补体、吞噬细胞或K细胞的作用、细胞被破坏。例如血型不符的输血反应,新生儿溶血反应和药物引起的溶血性贫血都属于Ⅱ型超敏反应。
Ⅲ型超敏反应
Ⅲ型超敏反应又称免疫复合物型变态反应。它是由中等大小可溶性的抗原抗体复合物沉积到毛细血管壁或组织中,激活补体或进一步招引白细胞而造成的。属于Ⅲ型的疾病有链球菌感染后的部分肾小球肾炎,外源性哮喘等。阿尔图斯反应是一种局部的Ⅲ型超敏反应。在反复注射抗原(如狂犬病疫苗、胰岛素)后,局部可出现水肿、出血、坏死等炎症反应。
Ⅳ型超敏反应
Ⅳ型超敏反应又称迟发性变态反应。为免疫细胞介导的一种病理表现。它是由T细胞介导的。常见的类型是:化学药品(例如染料)与皮肤蛋白结合或改变其组成,成为抗原,能使T细胞致敏。再次接触该抗原后,T细胞便成为杀伤细胞或释放淋巴因子引起接触性皮炎。另一个类型称为传染性变态反应,是由某些病原体作为抗原性刺激引起的,见于结核病、梅毒等。此外,器官移植的排斥反应、接种疫苗后的脑脊髓炎、某些自身免疫病等都属于此型。
其他
除上述4种类型外,还有些学者提出Ⅴ型超敏反应(又称刺激型变态反应)。Ⅵ型超敏反应(又称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反应),甚至更多的类型。有些变应原(如青霉毒)也可在同一个体引起不同型的超敏反应同时出现。
超敏反应的发生原因:
机体因自身稳定作用被破坏而出现针对自身组织成分的抗体(或细胞)介导免疫。又称自身变态反应。其发生的原因有:
①出现了新抗原或释放出原来隐蔽的隔绝抗原,免疫系统未耐受、一旦接触(如由于创伤引起释放),即产生免疫应答。如在青春期前尚未形成的精子、病毒感染或恶性转化后形成的新抗原;
②机体正常成分发生某些改变后,暴露出的新抗原决定簇刺激免疫系统引起自身免疫。例如,抗体由于与抗原结合而变形扭转,暴露出一些在结合前并未显现的氨基酸序列(可以作为抗原决定簇),从而刺激机体产生针对自身成分的抗体。补体系统中的某些成分也可如此。这种方式形成的抗体几乎只能与变形抗体或补体所暴露的决定簇起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特有的类风湿因子就是针对改变了的免疫球蛋白的对应抗体;
③由于交叉反应抗原的免疫作用,也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自身的免疫应答。这些交叉反应抗原可以有某些与自身成分一样的抗原决定簇。例如,某些株链球菌引起感染(风湿热)后,可出现针对心肌及心内膜的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