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峥

时间:2024-06-06 19:23:07编辑:奇事君

北京爱情故事 结局 大结局是什么

1、结局:吴魏脑癌死了,他把大德的股份分给了伍媚和吴狄,伍媚回美国前把股份给了吴狄。吴狄和疯子夺回了大德的控制权。小猛自首揭发了梁君正的经济罪行。沈冰在高速上躺在了车下,最后没能醒过来,成了植物人。 2、杨紫曦最后和吴狄在一起了,林夏没有和大药瓶子在一起,她也放下了疯子胖子和大花在一起了,锤哥和嫂子回东北了,老地方拆了。


吴峥的主要经历

1993年毕业于北京八中1997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2000年进入《戏剧电影报社·环球综艺》 责任编辑、影评人2001年进入《环球银幕》杂志社 专栏作家、影评人2002年《南方都市报》“华语传媒电影大奖” 评委2002年进入陆川电影工作室 经理兼策划总监2004年与CCTV6电影频道合作 策划、编剧、编审2008年进入北京卓越视点影视有限公司 策划总监、监制2010年加入北京电影家协会 会员2010年创立北京组梦人影视工作室 艺术总监2011年加入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 会员2011年进入北京响巢国际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策划总监2012年创建吴峥工作室 创始人2013年浙江东阳华影万丽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艺术总监、监事

北京爱情故事 最后的结局

北京爱情故事最后的结局:吴狄的哥哥吴魏最终还是因病去世,而伍媚决定离开吴狄回到美国,随后吴狄又与杨紫曦重归于好。林夏本打算和邵华阳结婚,但是因为邵华阳妻子的一席话,最终迷途知返。程圣恩被判刑三年,程峰打算与吴狄联手重新拯救大德。石小猛派了一个混血美女雪儿勾引程峰,小猛把拍到的照片发给了沈冰。沈冰意外出了车祸昏迷不醒,小猛为自己的行为赶到后悔,最终向检察院举报了自己的罪行。剧评《北京爱情故事》源于主创的真实生活,所以能够引起广泛的共鸣,无论是业内专家还是观众都对该剧给予很高的肯定。部分观众表示,该剧真正做到用年轻人的视角展现年轻人的故事,青春、激情,同时也带着现实的残酷。导演陈思诚虽然首度掌控全局,但已初显功底,驾驭有度。加上几位主演的倾力演出,让该剧品质毋庸置疑。

民国少女风水师男主是谁

民国少女风水师男主是周若水。
《民国少女风水师》是连载于百度小说的一部灵异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慕容夕。这篇小说主要写的内容是:圈内顶级风水大师周若水被人暗害,一睁眼睛和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互换了身体。周家的傻丫头一夜之间变成了村里的阴阳先生。
“小姐,可否为在下算一卦,寻找失踪的妻子?”
望着面前俊逸如谪仙的陌生男子,若水皱了皱眉,心情莫名的烦躁起来。
这八字是自己的……
这部小说是难得一见的与风水相关的小说,剧情挺有意思的,大家可以去看看。


我爱的人,是我的爱人

从青涩到成熟,从校服到婚纱,从他妈到我妈,从我爱的人到我的爱人。

文|深海梦影




"今天我要嫁给你啦,做你最美的新娘。"


有人说,在你十七岁时爱上的那个人,一定是你一生中最爱的人。

很幸运,熬过四年的异地恋,经过十年的爱情长跑,我们终于抵达幸福这一站。

前方的投影播放着我们这十年的点点滴滴,每一幕都在细数一段独特的秘密。

伴着一曲《梦中的婚礼》,他为我提起裙摆,我挽起他的手臂,一同迈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十年前,我十七岁,还在读高二。

那段时间,我嗜书如命。一到周末,学校放半天假,就跑到学校附近的咖啡馆坐一下午。

咖啡馆很温馨,有各种各样的好书供顾客免费来读,还有墙角的"心情碰碰吧",可以用准备好的彩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我常常坐在落地窗旁的沙发上,要一杯卡布奇诺,享受美好的午后时光。

一个周末,除了我,还有一个和我穿着同款校服的男孩,我们隔着两个沙发的距离,他没有在看书,只抱着练习册来做。

从那次起,之后的每周日,两个人不期而遇,而他的桌上永远摆着一杯四块钱的柠檬水,和一沓未完成的数学题。

好似有种魔力,我每次看他的时候,他低着的头都会抬起,不好意思地用手挠挠头发,然后相视一笑。

这样的周末,持续了好久。一次,我一如既往坐到同样的位置,环顾四周,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

这时,老板娘递来一杯卡布奇诺,"亲,有个男孩已经帮你点好了。"

我接过咖啡的手悬在半空,原来周围少了他。三点多了,还没有出现,不知为何,书上的字一瞬间对我也失去了吸引力。

我走到墙角,翻开本子,正想写几句走心的祝福。

"爱她就请她喝卡布奇诺。苏洛辰。"一字一句打入我的眼帘,日期是当天,我看了好多遍。

一时感动到不知写什么好,只留下五个字,"谢谢你,洛辰。"




下周,我早早到了咖啡馆。

然而,从一点等到六点,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某天晚上,我经过隔壁的教室门口,不经意往里一瞟,有一抹熟悉的身影,藏在最后一排,啃着一包干脆面。

"苏洛辰?!"我又后退了几步,真的是他。这时,头已经扭向窗外了。

我回到座位上,鼻子感到一阵阵地发酸,听说他每天吃一块钱一包的干脆面,却在周日为我点一杯三十块钱的咖啡。

当天晚上,我跟老板娘打了电话,说以后不再去了。




不知从哪天起,我走到他教室门口,总是习惯性地往里一瞥,有时看见他和一个女孩子说话,心里便不是滋味。

高三那年的冬天,我生日。

下了晚自习,他出现在我的门前,抱着一个厚厚的本子,往我怀里一塞,"小可,生日快乐。"说完扭头就走了。

那个本子,写满了数学题和解析过程,每个步骤都很详细,看得我热泪盈眶。高三了,数学一直都是我的弱项。

本子里还夹着一封信。他说用了一年的时间,跟学霸探讨数学,自己成绩也提了上来,希望能帮到我。

窗外天气很冷,狂风也在怒号,撞击在玻璃上,像是在奏响一曲交响乐。

最幸运的是,他能以我喜欢的方式来对我好。





当天晚上,我加了他的QQ。聊生活,也聊文学,最后聊到了感情。

那天的最后一刻,我们在一起了,这也许是上天送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周末,他骑着自行车带我走遍县城的每一个角落。咖啡馆,西餐厅,路边摊,烧烤店,公园,电影院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跟他一起的日子,走得飞快。最后,他考上广州一所大学,我留在了河北。


我走得那天,他抱着我,跟我说,"好好照顾自己,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我不敢回头,透过手机屏幕看他追着火车跑了好远,泪忍不住刷刷地流。

新的环境,新的生活,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尤其是雨天,思念的思绪愈加浓烈,看身旁来来往往的情侣,打打闹闹,共撑一把伞。

而自己形单影只,突然觉得异地恋真的难熬。思念只能在玩笑里说,深夜一个人偷偷想念。

有一段时间,部里工作很忙,我负责了整个组的工作,连着一个星期做海报,每天到凌晨两点。

不知为什么,熬过了六天,最后一天,实在撑不下去,眼皮不停地打架,看着眼前一堆有待去做的任务,心烦意乱,于是,拨通他的电话。

电话只响了一声。

"宝宝,你怎么了?"那边传来焦急的声音,迷迷糊糊的。

六个夜晚我都咬着牙坚持过来,在听见他声音的那一刻突然泪流满面。

"我不想一个人在这儿,我也想有个依靠…"我含着泪巴拉巴拉向他倒苦水,他没有安慰,后来只说了一句话,"不早了,快睡吧。"

我挂了电话。

"苏洛辰!这就是你给我的答案?"我冲出宿舍,走到无人的地方狠狠踹墙壁,"我不需要一个手机里的男朋友!"




凌晨六点半,又被闹钟喊醒。

生活还是要继续啊,不管它带给你多少千疮百孔,你都要学会去征服它。

收拾好心情下了楼,苏洛辰站在雪地中,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他叫出我的名字。

他坐了一夜的高铁,眼袋很沉重,使劲强睁着眼。雪地里,他紧紧抱着我,我帮他拍掉身上残留的雪,趴在他肩上哭得稀里哗啦。

他陪我上课,陪我吃饭,陪我做剩下的海报。




晚上,在他洗澡的时候,他的手机屏幕亮了。

"小哥哥,你下次去哪玩带上我好不好啊。"

他的手机屏保,还是我的指纹,我打开QQ,看见了他们的聊天记录,一直往上翻。

看到这组对话,我默默放下手机,幸福地像个实现了梦想的孩子。那一刻,我就决定了,此生非他不嫁。

如果一个人,能够为我拒绝所有异性的暧昧与示好,我拼了命也要陪他到老。




异地恋总是聚少离多。每一次,我都相信正如他所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天冷了,没有怀抱可以取暖。下雨没伞,只能努力奔跑。来姨妈疼得要死要活,不会有人送来红糖水。吵架了,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问题还要隔着屏幕争吵半天。

但是,他给我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让我从来不会羡慕别人,我知道他不会离开我。

他们说,异地恋坚持到最后的都是真爱。

等待是漫长的,也是孤独的。可是久旱逢甘霖的喜悦,你们不曾体会过。

四年如一日,终于迎来了毕业季,他乘了二十四个小时的硬座,来接我到他的学校跟他一起拍毕业照。


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摄影师的相机里,有他也有我。




一生认定嫁给他,谁也拆散不了两颗彼此靠近的心。

陪他吃苦,陪他奋斗,都是我毕生最大的快乐。


关于他,我做的最疯狂的一件事便是没有听父母的劝阻,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而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陪他到北京创业。

我妈一口气噎到嗓子眼里,半个月声带发不出声,最终还是没能拗得过我。

刚刚离开象牙塔,初来乍到的我们,根本没有容身之地。

两个人挤进一间潮湿的地下室里,他刚刚起步,满血沸腾。我一边陪着他,给他动力,一边在餐馆当起了服务生。

然而,天不遂人愿。刚起步还好,过了一阵子四处碰壁,他没日没夜地奋斗,却做不出一点成果。

那天晚上,两个人蜷缩在一起,他依偎在我怀里,第一次在我眼前流泪。

"小可,我心里难受。我不能给你幸福,却让你跟着我吃苦,于心不忍。我是个不称职的男朋友,毕业半年多,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给你买过…"

听到这些,我又一次肯定要陪着他走下去,无论多苦多累,绝不放手。

我看着他憔悴不堪的脸,心疼至极。用手轻轻拍打着他的背,"你不要丢下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管什么事,只要你愿意去做,我陪你到底。"

那夜,他含着泪睡去。我背过身去,偷偷擦着眼泪,彻夜未眠。

不论贫穷还是富贵,我会一直做你的后盾。每一个成功的人士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我这样安慰他,安慰自己。

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我也忘了怎么过来的。只记得最拮据的那一阵子,一天三餐都是咸菜馒头小米粥,偶尔吃一顿面条。

我生日那天,两个人出去吃了一顿火锅,对着升起的热腾腾的水雾,许了愿。

只要跟他在一起,我便心满意足。




事实证明,我们是对的。

经历过无数个黑暗无边的日夜,事业有了转机,蒸蒸日上。

他们终于研发出一款软件,以一百五十万元成交,那天他激动地抱着我,"老婆,我马上就有钱娶你了!"

狭小潮湿的地下室里,我们脸挨着脸,热泪盈眶。


而我,依然在餐馆里做着服务生,虽然这点小费根本吃不撑,还不至于饿死。

机会大概都是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我一路见证着他的落魄,他的辉煌。

对他的落魄给予鼓励,为他的辉煌感到欣喜,静静地陪伴着他,支持着他,期待着他的飞黄腾达。

如今,我们终于有家了,我也终于嫁给了我最爱的人。


我的爱人

01

他180cm+的个头,很瘦,但一副精壮的身材。

他笑起来很暖,但平时不爱说话。

他是个标准的好学生,甚至是学霸级的同学,但很低调。

和他走在一起,感觉不到他的高深。

他是个热爱锻炼的人,比如说篮球,健身器材等等都不再话下。

他是我的爱人--于先生。

02

我第一次亲眼见他在篮球场上的风姿,还是在去年7月底,我们买第二个房子的时候。

我只有3天的假期,刚好他们单位组织了篮球赛,
他和我一起先去办我们的房子的事情,
时间有限,我们很累。

没有任何休息就回到单位,当时他们办公室和别的团队的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节,

于先生毅然加上了团队,
上了赛场,虽然最后团队失掉了比赛,但是我还是很为他开心。

此外,在前一晚的时候他也是上了球场,
我第一次现场版的认真观球,
虽然整个篮球馆我只认识于先生一个人,
但是我还是很认真的观赏比赛。

他跳起来投球的样子真的很帅,
对手实力很强大,
于先生的团队里面有实力的篮球小哥太少,
所以最后失掉了比分。

那晚我穿着高跟鞋,穿着得体的鱼尾裙,
站在几乎都是男人堆的球场。

在场的女人数量不超过10人,
我不介意众人打量我,
对我好奇的样子。

我只是在那里站着,为于先生鼓掌,
最后在比赛结束后,
我不顾众人的眼光,以及他全是汗水的球服,给他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据于先生后来回忆说:“当时他的领导看见我拥抱他,
直接不好意思的把头扭过去,权当没看见。”

我听完很开心,我就是要这么做,宣扬我的主权和地盘。

03

他是个全能的人,也是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人。

他对他的母亲的遭遇,和整个家庭的伤悲而痛苦万分,
每每回忆起来,都难受的说不出来话,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为我曾经遭受的情伤,和遇人不淑的遭遇常常心痛不已,
说:“应该早一点向我表明心思”。

他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饮食和生活,
不乱吃东西,不乱喝东西,积极锻炼,积极对抗不良的情绪。

他对待工作时也极为认真,
碰到要加班加点,第二天就要紧急汇报的工作,
也能彻夜通宵的赶工。

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也是个内心敏感善良的男儿。

和他在一起,我每天都很开心,
和他聊起天来,
我常常忘记了,运动的痛苦和难耐。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
我们常常一夜又一夜的聊着,直到鸡叫的时候。

有了他,我慢慢逆生长起来,
变的越来越爱撒娇,
对待不公更加敏感有力回击。

有了他,当然我变的越来越美,越得体。

这是最好的感情,也是最好的滋养品。

04

他的诗词、歌赋鉴赏能力不输于我;
他对世事的评论的见解也不低于我。

我们经常一起斗诗斗词,
我来“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他附和“半缘修道半缘君”;

我说“僧推月下门”,他来“僧敲月下门”等等。

和他在一起,感觉重新上了一遍高中。

他穿衬衫的样子很帅,完全不像当年给我讲理综题的那个同学,
也不像当年陪我爬香山,
去八达岭长城的小伙了。

他还清楚的记得,在五道口清华西门附近,请我吃的那碗西红柿鸡蛋面,
尽管我早已记不清,为什么要让他买单了?
因为我一向不是个爱占人便宜的人。

但那次我为什么,能厚脸皮让他,这个比我小一届的师弟买单呢?
这个我实在不好解答,这可能是命中注定。

我吃了他的鸡蛋面,就要成为他一辈子的伴侣。

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学府路,以及地质大学校园里面的那座铜雕像,
虽然我现在已经记不清,到底是李四光还是毛爷爷的头像了。

05

你会无条件的信任一个人么?

我大概只对于先生有这样的情愫,就是莫名的信任他。

虽然有时也会因为他的谨慎、磨磨叽叽而心中不快,

可是大多数情况下,我对他都是佩服至极。

他原生的家庭比我的更糟糕,却很少见他抱怨。
只是偶尔提起他的母亲来,
他因为母亲的遭受,与嫂子的关系、
和与于爸爸的关系叹息不已。

他以前应该是个听妈妈话的好儿子,
他一向是个正直善良的人。

不过自从我的加入后,
我要求他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不要过多参考他母亲的意见。

言外之意就是我希望他,不要成为听妈妈话的男人,
而是成为替妈妈挡风遮雨,承当压力的男子汉。

起初他很不适应这个角色的转变,
他的母亲也受不了他的这种变化。

好在于先生是个善于调解、极快吸收新鲜事物,和思想的人,

现在他已经平衡的很好。

他的母亲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觉得生活没有那么多黑压压的事情了;

而他变的也越来越符合我的心意,我心目中的真正男子汉的形象了。

我不是说不让于先生做个好儿子,
相反我要于先生开心幸福一辈子。

从过去的从家庭背景中吃亏的地步,慢慢变成收益于良好家庭家风的人。

我要帮助他成为一家之主,
让整个家庭和家族走上正轨,
把过去二三十年的落后,都以最快的速度赶上来。

我要彻底终结这个家庭的悲剧,
让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
包括老人,于先生的母亲晚年无比幸福的度过,
后续的子孙们都能快快乐乐、幸福的成长和成功。

感谢他是如此的信任我,
给我了这样的机会。

感谢他是个思想成熟,从善如流的人,
我希望他能够余生都心想事成,
享受财富和幸福。

我希望他的母亲也能荣耀的享受晚年,
虽然她和我在某些时候,
某些地方存在不小的利益冲突。

因为只有他的母亲开心幸福了,于先生的幸福生活才不会打折。

而于先生作为两个家庭的纽带和中枢时,
他表现的非常好。

即满足了母亲的需求,又兼顾到伴侣的实际。

能够和这样的人搭档,真是三生有幸。

有了他,过去三十年都未摸过的《三国演义》我开始了疯狂的恶补,
同时也填补了我大量的历史空白,消磨了很多无聊寂寞的时光。

06

于先生,在矿大、地大、以及地质单位工作的这10年中,
身边几乎清一色的男人帮。

他变的比,当年我们同学的时候更加有男人味,
有了那么多优秀的同学、同事的影响和日常互助,
他早把家中父兄的不好嗜好,给剔除出去。

这是他的幸运,
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证了他的家庭滚滚向前发展,
因为地里种了菜便不会长草,心中有了善,便不会生恶。

一个严格遵守自己操守的人,
是不会犯多大的毛病和问题的。

这也是和他一起生活的人的幸运。

如果我能早一些来到深圳,
我也会比现在更加优秀和成熟,
有机会观摩到更优秀,更不一样的群体。

他的读书本科和硕士生涯就是如此。

办公室中的小伙们聊天聊个不同,
一点点干扰到我的思绪,
其实于先生他也是个害怕麻烦的人,
他也想加入到青春洋溢、斗志昂扬的团队之中,
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一个如此努力的人,不应该屡次遭遇生活的厄运,
因为这不正常。

正如一个善良能干的女人,不可能一辈子被渣男坑,因为她一旦清醒,立马就让这个渣男滚蛋。

07

于先生和我都是小时候家境贫寒的人,
这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豫东的农村都是这样的,
我们能够有幸读书走出去,
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

但是他比我更为不幸的是,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的问题,
导致了他20-30岁的闷闷不乐。

首当其冲的就是他的父亲,
其次是他的哥哥,
两个没有多大实力的男人,是搞不好这个家庭的,
因此带给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烦恼和痛苦。

具体可表现在:
嫂子的抱怨与不如意,
他妈妈的难过和小心翼翼;
以至于到最后的妻离子散,
连累于先生脸上无光,内心苦楚。

可是于先生做错了什么事情了吗?
没有!没有任何过错!

他努力的在学校学习着,
过着极简的生活,
一件衣服差不多可以穿5年以上。

因为不舍得买好的篮球鞋,
他的脚指头都成为灰指甲状的蜗牛壳。

后来他告诉我说:“最严重的时候走路都钻心的疼痛”。

别人家的男孩子,都是被当成宝贝似的众星拱月,
而他却被当成了家里的边缘人物,
甚至别人还把,过不好日子的名头,推到于先生的头上。

这些人都是太气人了,没有一个有用的,都是一群废物,全部都是废物!

他在这样的家庭中,读完了大学和研究生,参加工作;
还能够保持自己高洁的生活理念,和人生品质,
未向生活妥协。

如果我是他,我早已经成了酒鬼,自暴自弃的人。

他依然乐观的对待生活,只是有时一夜一夜的难受,睡不着。

每个人都在给他找麻烦:
比如说:“于爸爸未能将这个家庭搞得家底丰厚强大;
于妈妈未能坚强的为孩子挡住一切风言风语;
于哥哥不能维护好自己的小家,团结好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有时,我在想:
这些成年人,一个个互助组建家庭的成年人,到底都干了些什么?
只会一个个逃避麻木的过日子,
只会将一切烂摊子摆在于先生的面前,
只会给于先生沉重的生活再加巨石。”

我挺心疼他的,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走出;
我挺同情他的,这条路很难很难。

于先生到了30而立的十字路口,
凭借着个人优秀的品质,
取得我的青睐和信任。

走上了一条新的人生道路。

虽然这条路也是无比的艰辛,
充满奋斗的泪水和汗水。
至少折磨人心、压迫人心的东西少了很多。

我们肩并肩手拉手的向前走,一起奔向明天更好的生活。

去年8月份的一天,
他站在舞台中央侃侃而谈的时候,
作为他的伴侣,我紧紧靠在他的身旁。

纵使台下无数双眼睛,
我一点都不害怕,
不担心未来。

因为他的手很暖,他的心很烫。

我要于先生,给于氏后世子孙开个先河,
既可以学习成绩优异,
又可以做人、做事楷模,
又可以家庭恩爱幸福。

我希望后世的孩子们,都能够在逆境中,向先祖学习如何从困境中一步一步走出来,
一步步将落后变成文明。

人的强大与环境有关,与周围的一切有关,
人的强大在某种程度,又与环境无关,与周围的一切无关。

人的强大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
作出最为明智的决定。

当你弱小的时候,请求才能高于你的人,来分析判断从而作出抉择;

当你崛起后,你的判断和分析,都来自于你过去的学识和思想,
自己做自己的决定。

当然无论你成熟不成熟,弱小还是强大,最后承担责任的永远都只是你自己。

我们在一穷二白,穿着破旧不得体的衣服,
甚至一日三餐都食不果腹的年纪,
一步一步的接受教育,最终读到大学,
甚至更高层次的教育,
慢慢的改变自己的人生轨道。

我们辛勤努力的工作,
踏踏实实的做人做事中,一年又一年的期待美好的生活。

我们与我们过去的同学朋友一点点的拉开差距,
我们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雨和折磨,
我们修炼了更为强健的肌肉、牙齿和灵魂。

08

于先生在10多年前,成为了我的同学,
于先生余下的50年,成为我风雨同舟的伙伴。

在于先生的品质和魅力的照耀之下,
我也一步一步的迈向未来,期待美好,永不言弃。

此处止笔!

李二姐写于 2019-6-8 下午14:00分


上一篇:南昌大厦突发大火

下一篇:周丽淇和傅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