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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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比例

安徽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比例是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数的5%评选。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学学金,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优秀学带绝乱生奖学金评定从学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开始,根据上一学宏念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结果,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者享受一等奖学金,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二等奖学金,单项奖获得者享受三等奖学金。第四学年评选在毕业当年3月份进行。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实际在校年限评选发放奖学金。为了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评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安徽师范大学:1、安徽师范大学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2、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宏念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宏念高校。3、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高水平大学奖补资金项目”支持高校,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带绝乱计划重蠢档点支持高校。4、安徽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安徽省优先建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截止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位列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带绝乱名第125名;位列2022年ABC中国大学排名第114名。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介绍如下:安徽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比例是一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数的5%评选。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学学金,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优秀学带绝乱生奖学金评定从学生入学的第二学年开始,根据上一学宏念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优结果,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者享受一等奖学金,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享受二等奖学金,单项奖获得者享受三等奖学金。第四学年评选在毕业当年3月份进行。提前毕业的学生按实际在校年限评选发放奖学金。为了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评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安徽师范大学:1、安徽师范大学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2、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宏念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宏念高校。3、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高水平大学奖补资金项目”支持高校,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带绝乱计划重蠢档点支持高校。4、安徽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安徽省优先建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截止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位列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带绝乱名第125名;位列2022年ABC中国大学排名第114名。

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什么具体要求?

  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均可接受相应的学位申请,并可授予所在门类的学位。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学位工作。下设博士、硕士学位办公室和学士学位办公室,分别设在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各有关学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业务上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修满所学专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各门课程、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结果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本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政治上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者。
  (二)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三)因违反校规校纪,学习期间受记过处分且无明显进步或突出表现者;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四)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5者。

  第六条 学生在弹性学制年限内,未被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后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受记过处分后未再受任何处分,且成绩有明显进步或有其它突出表现者(如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在毕业当年的五月份由个人提出学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跨类辅修另一专业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及办法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院本科毕业生应逐个审核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初步名单并编制登记表,由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对于符合第七条规定者,学位分会应逐一审核申请者提出的理由,上报登记表时要附报成绩进步、突出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对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由学位分会填写《安徽师范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登记表》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3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生。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十一条 基本要求
  (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
  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能比较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能写出论文摘要。
  5.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拟录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特殊情况者, 在读期间应至少有1篇专业学术论文投稿(提供相关证明),并由相关专家鉴定认为其已达到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水平,同时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四月上旬将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学院,由学校统一外送盲审,成绩合格方可。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
  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外国语1门。
  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4至6门。
  学位课程必须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的科目应在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有明确的规定。学位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必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
  学位课程成绩75分为合格,1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半年内申请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学位。
  (三)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2.论文的基本观点、结论和建议,应对社会发展或本门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3.论文申请人应能掌握本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 .硕士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与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3万字左右,中文摘要1500字左右,并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
  5.学位论文应是1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读书报告、资料汇编及翻译资料等均不能作为学位论文。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一)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
  (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2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阅,均应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论文选题:先进性、前沿性、理论性、应用性;
  2.文献综述:阅读量、了解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动态程度、综合分析能力;
  3.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掌握基础理论的扎实宽广性,专门知识的系统性;
  4.写作能力与科学态度:论据的充分可靠性、数据与结论的准确性、写作的逻辑性、条理性、文笔的流畅性;书写格式、图表的规范性;
  5.研究方法和技能水平:研究或设计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6.创新与成果:创新性、研究成果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7.工作量:工作量及难度;
  8.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
  2位评阅人中有1位持否定意见,应另增聘1名评阅人。3位评阅人中如有2位的意见是否定的,则本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可在下一年度再申请答辩。
  (四)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五)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六)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
  1.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
  3.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
  4.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
  5.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6.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
  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导师组和所在学院协商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家担任,并应有1—2名校外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委员会设秘书1人。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预先了解论文的文本或内容提要,作好提问的准备。
  答辩会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并做到学术民主,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不记名投票表决,经2/3以上(含2/3)与会委员的赞成,方可通过。决议书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答辩工作最迟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3个月内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下旬到6月初。如遇一名答辩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缺席,应改期举行答辩。
  (二)论文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
  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约30分钟);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表决。
  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三)论文答辩规则
  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在1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答辩委员会决议一经宣布,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
  1.《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
  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
  4.《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5.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
  6.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
  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
  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
  第十五条 学位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一)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
  (三)在学位论文中有舞弊行为且情节严重。
  (四)由于本人原因,只完成了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部分工作,或论文有明显错误。
  (五)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且补考后仍不合格。
  (六)论文的发表未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
  (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他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
  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七条 基本要求
  (一)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
  学位申请人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获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5.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6.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二)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要求
  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的科目是:
  1.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
  博士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政治理论课、第一外国语2门公共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2.专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方向学位课
  一般均应按一级学科各开设2门。
  3.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为75分。
  4.博士学位课程不得补考。
  (三)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是本人系统而完整的科研成果的表述和总结。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已经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在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以后,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不能少于2年。
  2.学位论文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目录、论文摘要、序言、综述、理论分析、实验计算、总结、参考文献及附录等。论文要文字简练、通顺、论据充分,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论文一般应有5万字左右,中文摘要要2000字左右,并要写出相应的外文摘要。论文和论文摘要应打印并按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要求装帧。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一)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3个月交出论文,指导教师应参照本细则规定,在1个月内审毕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在导师组内作介绍,征求意见后付印。
  (二)答辩前2个月,应先聘请不少于5位与论文内容相关学科的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评阅。名单由导师建议,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校学位办公室有权调整评阅人名单。
  (三)学位论文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半个月,评阅人应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创造性写出详细的评语,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评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无创新;
  2.理论分析是否严密,论据是否充分,计算及实验是否可靠无误;
  3.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水平如何;
  4.文字是否流畅,写作的逻辑性和技能如何,有无明显的文字错误;
  5.指出论文的优缺点,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是否能提交答辩提出意见。如果博士论文未征求同行评议或同行评议意见有1/3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要求的,则不得组织答辩;
  6.注意评阅工作的保密性,评阅人名单及评阅意见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第十九条 论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阅(不能参加答辩):
  (一)论文观点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论文观点不明确或缺乏理论和实际意义。
  (三)论文论证不充分,论据不成立,实验或设计方法有错误。
  (四)实验或设计粗糙,所引用的数据不能论证其课题的基本观点。
  (五)论文仅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六)由于本人的原因,没有完成选题的全部工作。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其职责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应尽可能聘请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有关教研(研究)室与导师共同协商提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内委员由学院聘请,校外委员由学校聘请。
  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审阅论文、商定评价论文标准,评定论文,提出学术评语,对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1次无记名投票,须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通过。
  论文答辩工作最迟应在申请人交出论文后半年内进行完毕。答辩时,如有一名答辩委员因故缺席时,应将他的评语及表决意见在答辩会上宣读,其意见应作为有效票计算,如有2名以上委员缺席时,不能组织答辩。
  (二)论文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②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情况;
  ③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1小时);
  ④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⑤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表决。
  ⑥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三)论文答辩规则
  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人不得参与组织接待工作,更不得探询与答辩有关的问题。答辩委员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答辩前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答辩人,否则答辩无效。
  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1年内或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任何个人事后无权同意。
  如果答辩人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答辩人又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答辩委员会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但不能同时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表决票由校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盖章有效。
  答辩会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位申请者的有关学位申请和答辩等材料,按人整理立卷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学位申请手续和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应在导师指导下,于第六学期开学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书。院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践情况、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和论文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学位申请和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并于每年4月下旬到学位办公室办理论文答辩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后,每年6月上旬,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统一办理学位申请人向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的手续,一般应向学位办主动提交下列学位申请材料:
  1.《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的决议及表决结果等)及会议记录;
  3.《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习成绩表》一式二份;
  4.《安徽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一份;
  5.学位论文全文和摘要(中英文)各一式三份;
  6.已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
  7.《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
  未通过授予学位人员需交的材料和已获得学位人员相同。
  凡经审查同意申请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有关各种材料,由学院保存,留作以后答辩时参考。
  第二十二条 学位的审定和授予
  (一)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学位的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本细则的规定,逐个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所修学分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并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连同其它材料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各学院张榜公布,征求意见。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参加会议且有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同意,并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经校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签字日期即为授予学位、签发证书的日期。
  校学位办公室发文公布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由研究生学院向全校公示3个月后,对确认符合条件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三)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或确认学位错授可以撤销学位,撤销学位程序与授予学位程序相同。但必要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可以直接据情审定撤销学位。
  (四)凡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
  1、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环节及任务。
  3、在课程考试和论文工作中舞弊作伪情节严重者。
  4、业务上有不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者。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校学位字[2003]1号)。
  第二十四条 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参照本细则和国家关于外国留学生申请我国学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另见《安徽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暂行实施细则》及补充意见。
  第二十六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5级硕士研究生、2004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研究生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新校区面积多大

安徽师范大学新校区占地面积2300亩。安徽师范大学(Anhu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安师大,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首批“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高水平大学奖补资金项目”支持高校。截至2019年11月,安徽师范大学共有一级学科博士点 8 个,下含50多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9个,15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省、部重点学科18个,其中A类重点学科1个。学术交流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5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在乌克兰扎波罗热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课堂。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的师范大学有几所

安徽的师范大学有10所:1、安徽师范大学2、安庆师范大学3、淮北师范大学4、阜阳师范大学5、合肥师范学院6、阜阳师范大学7、安徽科技学院8、淮南师范学院9、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10、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部分大学简介1、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与民国时期著名的国立安徽大学一脉相承。学校位于安徽省长江之畔芜湖市。学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安徽省属重点大学,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坐落在皖西北中心城市阜阳市,毗邻古颍州西湖、京九铁路交通枢纽、阜阳机场(皖北地区4C级机场)。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5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3年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的学术研究

截至2014年6月,安徽师范大学有省、部重点科研机构16个。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8个省级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高中化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中地理骨干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科研平台如下:(省部级、校级) 序号 科研机构名称 建立时间 依托单位 负责人 备注 1 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2001年 安徽师范大学 丁放 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2 皖南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世华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3 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陆林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4 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2003年 安徽师范大学 钱广荣 省高校重点文科研究基地 5 功能性分子固体重点实验室 2004年 安徽师范大学 魏先文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6 化学生物传感重点实验室 2007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伦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7 安徽省重要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2002年 安徽师范大学 聂刘旺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8 生物环境与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 2004年 安徽师范大学 席贻龙 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9 资源环境与地理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7年 安徽师范大学 焦华富 省级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安徽遥感考古工作站 2002年 安徽师范大学 王心源 中科院遥感考古联合实验室分站 11 教育科学研究所 1985年 教育科学学院 王守恒 教育厅批准 12 安徽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 1993年 教育科学学院 王清 省电教馆批准 13 教育技术综合实验室 2001年 教育科学学院 张克松 校级重点实验室 14 美育研究所 2002年 美术学院 巫俊 学校批准 15 数学研究所 1982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宋卫东 学校批准 1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所 1998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章昭辉 学校批准 17 原子与分子物理实验室 2001年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崔执凤 校级重点实验室 18 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 2003年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魏先文 校级重点实验室 19 生物多样性研究重点实验室 2001年 生命科学学院 聂刘旺 校级重点实验室 20 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 2001年 国土资源旅游学院 查良松 校级重点实验室 21 分析测试中心 1986年 环境科学学院 赵广超 学校批准 22 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1987年 环境科学学院 吴孝兵 学校批准 23 女性研究会 2006年 教育工会 俞晓红 学校批准 截至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有41项课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获批经费2397万元,项目立项数和获批经费均创同期历史最高水平,2012年较2011年同期增长2.5%和16.4%,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其中,国旅学院陆林教授获重点项目资助,资助经费290万元,这是继2008年王绍武教授获得重点项目资助后该校再次获得该类项目资助。这是国家基金委自1986年成立以来资助的我国第2个旅游地理类重点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第三批重大招标项目立项名单,文学院院长、中国诗学研究中心主任丁放教授的《唐诗学研究》获准立项,资助经费80万元。 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始建于1928年,先后经历了省立安徽大学图书馆、国立安徽大学图书馆、安徽师范学院图书馆、安徽工农大学图书馆、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等时期。截至2014年6月,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由花津校区敬文图书馆、赭山校区图书馆和皖江学院图书馆组成,馆舍面积达4.6911万平方米,有阅览座位2800多席; 截至2014年6月,馆藏文献总量270多万册,涵盖所有学科。中外文期刊保持在1000种以上,电子图书120余万册,数据库40余种。图书馆以馆藏古籍为特色,古籍总量19万多册,其中,善本古籍1万余册,尤以地方志收藏最为见长,藏有方志1.9万余册。拥有省内高校图书馆最丰富的解放前报刊(7000余册)、图书(3.5万余册),世界著名的《科学文摘》(英国)、《生物文摘》和《化学文摘》(美国)、《文摘杂志》(前苏联)均有收藏。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学报编辑部是校直属期刊出版机构,下设文科编辑室、理科编辑室、办公(资料)室。现有专职工作人员8人,其中正高职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人、博士生导师3人),副高职2人。编辑出版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介绍

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前身--国立安徽大学国文科成立于1928年,是安徽高校历史最悠久的院系。陈望道、朱光潜、郁达夫、刘文典、朱湘、苏雪林、周予同、潘重规、宛敏灏、张涤华等一批著名学者、作家曾执教于此,一时蜚声学界。文学院现设有中文系,三个研究所(文学、语言、古籍整理),有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非师范)、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等四个本科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最好的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专业:安徽师范大学设有汉语国际教育,戏剧影视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秘书学,公共事业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校历史学校与民国时期的国立安徽大学相承一脉,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市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成建制迁至芜湖。后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安徽工农大学等数个办学阶段。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2月,安徽师范大学正式启动合肥校区筹建工作。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徽师范大学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安徽师范大学最好的专业是什么

英语专业培养日标:英语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能力就业分享:英语专业毕业生适合于外经贸各部委、贸易公司、涉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金融国贸等单位的文秘、翻译、业务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等工作。同时也适合于各级政府涉外部门、各类外向型企业或公司以及银行、保险、海关、边防、高等院校及科研部门工作等工作。扩展资料: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生物学、历史学、英语、电子信息工程、教育学、音乐学、化学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古代文学 、汉语言文字学、教育学原理 、人文地理学、 自然地理、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生态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共党史 、课程与教学论 、体育教育训练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音乐学 、专门史、 应用数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

本科安师大文院,成绩一般,想考211或985名校的学科教育语文,请问哪所

安徽师范大学,成绩一般,这个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要好好复习,下功夫,别说985或者211名校,北京师范大学这种顶尖院校也没问题。学科教育语文比较好考的211学校,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是985分数比较高。建议你联系一下考上那些学校的学长学姐取取经


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非常不错,口碑较好。安徽师范大学,简称安师大,学校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与民国时期的国立安徽大学相承一脉,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3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90余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970余人。拥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办学理念:在教学教研上强调“两转变、一构建”的目标,即在教学上要求教师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打造高效课堂。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模式。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非常不错,口碑较好。安徽师范大学,简称安师大,学校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与民国时期的国立安徽大学相承一脉,是安徽省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38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90余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970余人。拥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办学理念:在教学教研上强调“两转变、一构建”的目标,即在教学上要求教师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打造高效课堂。同时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教学模式。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古代文学考研需要看哪些书?

安徽师范大学古代文学参考书目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初试参考书目:《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或《文学理论》陈文忠主编,安徽大学出版社。《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朱东润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复试参考书目:《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张少康,北京大学出版社。
加试参考书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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