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肺炎最新消息

时间:2024-06-04 10:20:23编辑:奇事君

广州花都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0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10月13日8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镇、村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核酸检测点】。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三、娱乐场所、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五、提倡各单位、企业居家办公。以村、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等为单位,加强人员出入管理,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督促规范佩戴口罩。六、请10月8日以来到过新华街、花城街、秀全街的区外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报备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13日


广州哪些景点需要提前预约

1、海心桥广州首座珠江两岸人行桥地处广州市城市会客厅中心,南连广州塔、广州国际媒体港,北接二沙岛、珠江新城CBD商业区,桥梁为斜拱曲梁斜拉桥,主跨198米,是世界跨度最大的曲梁斜拱人行桥。开放时间:7:00-23:00,1小时为一个时段,全天共16个时段,游客可对三天内时段免费进行预约,同一手机号最多可预约5人。门票:免费需预约预约须知:海心桥实行实名制预约及登桥,游客请按照预约时间段登桥,因个人原因错过预约时间则不能登桥。现场需主动出示预约成功页面及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未办理证件的儿童出示预约页面即可),未携带身份证的游客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海心桥仅限步行,谢绝携带宠物与自行车、电动车、滑板等代步工具。2、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博物馆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广州新城市中轴线珠江新城中心区南部,1957年开始筹建,1959年正式开放。广东省博物馆新馆于2004年12月奠基开工,2010年建成,总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是广东省唯一的省级综合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广东省博物馆主要展览广东历史文化、艺术、自然,设置历史馆、自然馆、艺术馆和临展馆。开放时间:2023年6月22日至24日博物馆照常开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号门票:免费不免票,需要预约3、南越王博物院南越王博物院(西汉南越国史研究中心)由王墓展区和王宫展区组成。展示南越文王墓、南越宫苑、南汉王宫等考古遗址,承载着岭南文化两千余年的历史底蕴。其中,南越文王墓是岭南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随葬器物最丰富的大型彩绘石室墓。南越文王墓和南越国宫署遗址是广州秦汉考古重要发现,集中展现了秦汉时期岭南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二者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宫展区开放信息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30(17:00停止领票及进场)。逢周一闭馆,遇国家法定假期正常开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门票:免费需预约王墓展区开放信息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30,17:00停止领票及进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7号逢周一闭馆,遇国家法定假期照常开放门票价格:全票10.00元,半票5.00元半票细则:在校大学生、研究生,60岁-65岁人士免票细则:65岁以上长者,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广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广州市户籍的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广州市无偿献血优待对象,消防救援人员,医护工作者4、南汉二陵博物馆康陵展区康陵是我国考古发掘揭露的五代十国时期唯一布局完整的陵园建筑基址。五代南汉德陵和康陵分别位于北亭村的青岗(现华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和大香山,相距约800米。康陵与德陵(刘岩兄刘隐之墓)并称南汉二陵,是五代十国考古的重大发现。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30(17:00停止入场),每周一全天闭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康陵路,南汉二陵博物馆西侧门票:免费需预约5、广州市文化馆新馆广州市文化馆(原广州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新馆项目选址于广州新中轴南段、海珠湖东北侧地块,北邻新滘中路、东靠新光快速路、西南与海珠湖相望。逢星期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参观时间:9:00至17:30,16:30停止入场如果遇到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门票:免费需预约预约须知:广州市文化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实行全员分时段实名预约,请在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不提供现场人工预约服务。预约当日当次有效,过期作废。每个账号(手机号)每个参观日可至多预约6人(含本人),每个证件号每天只能预约1次。放号规则:提前3天预约,每日16:30 放出新号。特殊状况下,本条规则会实时调整。6、海珠湖公园海珠湖公园是由内湖和外湖组成的,外湖是由六条河涌相连组成的“玉环”,环抱着圆形的内湖,十分优美!因此,海珠湖也被人形象地比喻为“金镶玉”,镶嵌在广州中轴线上的海珠湖是名副其实的广州“绿心”!开放时间:每日7:30-21:00票价:免费需预约预约方式:关注官微“海珠湿地”→“湿地预约”→“海珠湖预约”→选择入园游览日期以及入园时间段。前来游园的朋友们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错峰出行,分批分流入园,避免人群聚集。

广州市天河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11月2日消息)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沙河街、沙东街辖内各类娱乐场所、摄影楼、电影院、室内游泳馆、剧院、酒吧、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采耳店、美容按摩院、美发店、洗浴中心、室内景点、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全区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人员进出须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沙河街、沙东街辖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堂食。全区其他区域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限制堂食,提倡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工作人员和外卖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人员进出须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提供公勺公筷,每桌不超过10人。本通告从11月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特此通告。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2日【


广州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广州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最新)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6时起,对涉疫风险区域作以下调整:一、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新华街五华村委会北侧附近区域。新雅街1.清_村横马路以南、后街中二街以北、广州煌子西厨设备有限公司以东、清_村后街中心街以西区域。2.一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二、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新华街1.宝华路12号华美苑。2.建设北路78号。3.建设路71号。4.福宁路24号。5.站前路36号。6.富银路1号。7.凤华路17号。8.海关西街1号4栋。9.建设北路67号。10.马房三街5号。11.新民路94号。12.东豪苑小区。13.朱大塘5队601区域。14.松园大道12号-5。15.五华村六社新村东5巷。16.五华村四社5巷区域、6巷区域、8巷3号区域、16巷3号区域。17.马房三街7号。18.马房一街3号。19.站前路32号。20.田美村坑唇里侨滨苑菜鸟驿站对面三区7巷8号区域。21.花城北路小区、凤华花园及附近区域。22.五华村村委以南、宝华路以北、花城北路以东、五华小学以西区域。新雅街1.团结村北区塘口南路东三巷1-3号,东四巷1-3号,东五巷1-3号。2.清_村十三队、广州一塑实业有限公司附近区域。3.镜湖大道石塘村一社二巷至四巷、12-14号。花城街三东村禄有庄三巷、四巷、五巷区域。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特此通告。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日【


广州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广州市花都区风险等级)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5日0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一、迎宾大道以南、龙珠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花城北路以西区域。二、迎宾大道以南、龙珠路以北、花城北路以东、茶园南路以西区域。三、迎宾大道以南、龙珠路以北、茶园南路以东、金丹大街以西区域。四、龙珠路以南、松园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茶园南路以西区域。五、松园路、花城北路、公园前路、云山大道、花果山公园、宝华路、公益路、茶园南路合围区域。六、新华路以南,湖畔路以北,花城南路以东,横潭公园、金里巷以西区域。七、紫薇豪苑小区、紫薇花园小区。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特此通告。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5日【


广州哪个区有疫情?

截止2022年5月9日零时,广州只有白云区有疫情,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新增封控区1个,新增管控区1个。广州疫情防控措施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州疾控提醒,因疫情防控的需要,相关重点场所涉及人员会被赋黄码,如您发现自己被赋黄码后,请务必做到以下3点:1、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2、按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3、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情况下,按照防控指挥部提醒,前往附近黄码快速检测专区完成3天2检或7天3检,每次检测间隔需超过24小时。如3天2检,须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特别注意的是若第1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健康码只是短暂转为绿码,1天后将再次转为黄码,提示市民须按要求进行第2次检测。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健康码才正式转为绿码”。

广州花都疫情严重吗?

花都区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疫情形势正在迅速好转,随着疫情的好转,花都区师生终于迎来了返校的确切消息,广州花都区宣布,11月4日起,花城街、秀全街、花山镇等属地中小学(含高三补习、复读机构)返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正常入园,而居住地在新华街和新雅街的师生员工于11月7日返岗返校,另外,居住在花都区以外区域除中高风险区的师生,每天可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跨区返校。这说明了花都区疫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疫情形势正在迅速好转,不过花都区民众还是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广州花都区疫情情况。广州花都区昨日新增本土感染者311例,主要是集中在凤阳街康鹭片区、赤岗街客村片区等高风险区域,不过部分地区在临时封控后,已经连续多日未出现新增了,所以这些区域解除了临时管控措施,由此可知到广州市花都区疫情仍然比较严重,仍需要继续努力。风险区的变化。目前广州市仍有社会面新增,这说明广州市部分地区仍有较大社会面传播风险。


10月广州花都疫情现在还可以进去吗?

除临时管控区域人员外,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以正常进广州花都区。10月广州花都疫情现在还可以进去吗? 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可以正常进广州花都区,我提醒非不要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区。广州花都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73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13日起,在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一、高风险区 新华街宝华路12号华美苑 新华街建设北路78号 新华街建设路71号 新华街福宁路24号 新华街站前路36号 新华街富银路1号 新华街凤华路17号 新华街海关西街1号4栋 新华街建设北路67号 新华街马房三街5号 新华街新民路94号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二、中风险区 龙珠路以南、花都湖以北、铁路沿线以东、花城路及花城北路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三、低风险区 新华街(中、高风险区除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1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2022广州各区疫情最新消息(每天更新)

2022年12月23日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 最新消息:2022年12月23日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2022广州各区疫情最新消息 据广州卫健委消息:2022年12月21日0时至24时,广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45例;另有1例此前已公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 截至2022年12月21日24时,广州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2067例(本土38888例、境外输入3179例),尚在院治疗19397例(无重症和危重症)。防疫提示: 每天出门前先自测体温,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暂缓出行。准备好一天要用的口罩、消毒纸巾等。屋内开窗通风30分钟。 回家后摘掉口罩,不要触碰口罩外侧。先洗手,并开窗通风。把外套、鞋子、包等放置在固定房间的角落,及时清洗晾晒。尤其注意要给手机、钥匙等进行消毒。


广州花都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广州花都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答:公办初中招生:非城区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2020年开始,城区划分为四个学区,包括东学区:秀全外国语学校、云山学校、培新学校、清布中学;南学区: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区实验中学、镜湖学校、嘉行学校、雅瑶中学;西学区:邝维煜纪念中学、秀雅学校、九潭中学、雅正学校;北学区:秀全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圆玄中学、育才学校、长岗中学,另有花东学校(原花东中学)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区初中学生。各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或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教育指导中心、局直属各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等上级招生法律政策精神和统一部署,现就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为区内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按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安排开展。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秀全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与辖区内其他区属公办初中一致,采取定点对口和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按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本区内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需向花都区教育局提交跨区招生申请(含学校生源分布、宿位数、拟跨区招生计划数等),花都区教育局初步核定后报广州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总计划的50%,且不得跨市招生。关于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继续实行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招生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工作。任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花都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三)招生简章、公告备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告(含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招生宣传信息),需报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三、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关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报名、资料审核、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录取、注册等各项工作,确保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或锁定生源。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其公办学位,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四、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任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违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厅“六项规定”等招生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微信公众号负责人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行为。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或建议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1)五、保障相关群体受教育权利继续做好政策性照顾学生、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入学工作,保障各类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范围。(一)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详见附件2);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原公安警卫部队、消防部队、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具体参照《花都区关于港澳子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具体参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人才绿卡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代耕户(代耕农)子女、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详情可咨询教育行政部门或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审核资料后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二)我区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条件,将安排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后的剩余学位用于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积分制入学具体内容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三)继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分类入学安置工作,确保本地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通过特殊学校、普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本地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与普通本地户籍生一致,学位安排办法具体内容可咨询花都区智能学校或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如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花都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六、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属地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增加和保障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指导中心要制定属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七、提升服务水平区教育局要与区公安、区来穗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将部分区域学位供给紧张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居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简化审核程序和手续,尽可能减少家长办事材料。各指导中心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及早排查招生入学信访隐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化解招生入学信访矛盾。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学校周边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结合地理、交通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局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八、招生信息公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制定当年本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20日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适时联动媒体向社会进行解读、宣传和引导,确保招生信息公开。花都区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时间表、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工作细则等,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具体见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花都区教育局网页(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九、适龄儿童、少年在花都区的入学途径、次序、程序(一)适龄儿童在花都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招生对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1)地段生: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占有房产份额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并交付使用);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需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当学位需求数与学位供给计划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时候,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学校。(2)统筹生: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若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3.非穗籍适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3)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二)适龄少年在花都区升学的主要途径。1.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1)就近入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小升初方式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2)统筹安排: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统筹方式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放弃教育部门为其安排的公办初中学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穗籍非花都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确需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小学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以统筹安排方式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3.非穗籍小学毕业生。参照上文“非穗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原则)执行。4.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参照上文“非穗籍适龄儿童”中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和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初中招生细则中相关入学规定执行。(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次序。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生使用后,剩余学位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四)入学程序。1. 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按要求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2. 公办初中招生:非城区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2020年开始,城区划分为四个学区,包括东学区:秀全外国语学校、云山学校、培新学校、清布中学;南学区: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区实验中学、镜湖学校、嘉行学校、雅瑶中学;西学区:邝维煜纪念中学、秀雅学校、九潭中学、雅正学校;北学区:秀全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圆玄中学、育才学校、长岗中学,另有花东学校(原花东中学)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区初中学生。各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或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3. 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十、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一)结合我区实际,花都区辖区内集团化办学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学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1.花都区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属性由花都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花都区教育局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需在有效期内);(2)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以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需在有效期内)。如属于“名校办民校”,除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外,还需提供由授权办学方书面确认该集团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均获得其办学授权。2.经我局审核认定为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集团内直升条件的学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办法如下:(1)集团化办学幼儿园直升小学。属于上述“1”所述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幼儿园适龄儿童直升集团内小学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至少近一学年在本园入读,即至少以大班为起点入读本园(以幼儿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由幼儿园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方可直升。(2)集团化办学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属于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小学毕业生直升集团内初中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即四-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关于直升录取条件中有关时间的要求,设置过渡期。2020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2019学年(即六年级)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就读;目前在读五年级的需满足近二学年(即五-六年级)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就读;在读四年级的需满足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办学集团就读。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集团内学校的学生人数大于集团内学校招生计划,则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初中招生,以小学毕业生自愿为原则,优先招收本校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关于直升录取条件中有关时间的要求,设置过渡期。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2020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2019学年(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目前在读五年级的需满足近二学年(即五-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在读四年级的需满足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校就读。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这部分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学校直接录取。(三)补录工作。经过第一轮报名后,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可分别于7月20-21日(第一次补录)、8月25-26日(第二次补录)两个时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补录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四)报名流程。民办中小学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5。十一、本工作通知由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评估修订。本文及附件中所指的“家长”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广州花都区公办初中招生方式

广州花都区公办初中招生方式答:公办初中招生:非城区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2020年开始,城区划分为四个学区,包括东学区:秀全外国语学校、云山学校、培新学校、清布中学;南学区: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区实验中学、镜湖学校、嘉行学校、雅瑶中学;西学区:邝维煜纪念中学、秀雅学校、九潭中学、雅正学校;北学区:秀全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圆玄中学、育才学校、长岗中学,另有花东学校(原花东中学)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区初中学生。各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或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教育指导中心、局直属各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18〕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等上级招生法律政策精神和统一部署,现就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进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等因素和就近入学原则,为区内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招生,并保持相对稳定。继续实施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按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安排开展。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秀全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与辖区内其他区属公办初中一致,采取定点对口和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按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本区内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需向花都区教育局提交跨区招生申请(含学校生源分布、宿位数、拟跨区招生计划数等),花都区教育局初步核定后报广州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总计划的50%,且不得跨市招生。关于属地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招生计划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继续实行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招生全市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花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工作。任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花都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三)招生简章、公告备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告(含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招生宣传信息),需报花都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三、统筹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关于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报名、资料审核、电脑派位(或对口直升)、录取、注册等各项工作,确保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或锁定生源。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其公办学位,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四、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任何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2020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违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教厅“六项规定”等招生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微信公众号负责人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参与招生、虚假宣传等破坏教育生态行为。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或建议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1)五、保障相关群体受教育权利继续做好政策性照顾学生、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的入学工作,保障各类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范围。(一)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详见附件2);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原公安警卫部队、消防部队、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具体参照《花都区关于港澳子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具体参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人才绿卡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代耕户(代耕农)子女、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详情可咨询教育行政部门或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审核资料后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二)我区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条件,将安排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后的剩余学位用于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积分制服务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积分制入学具体内容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三)继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分类入学安置工作,确保本地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通过特殊学校、普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本地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与普通本地户籍生一致,学位安排办法具体内容可咨询花都区智能学校或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如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花都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六、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属地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增加和保障公办学校学位供给。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指导中心要制定属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七、提升服务水平区教育局要与区公安、区来穗局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将部分区域学位供给紧张情况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居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简化审核程序和手续,尽可能减少家长办事材料。各指导中心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及早排查招生入学信访隐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化解招生入学信访矛盾。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学校周边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结合地理、交通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局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八、招生信息公开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制定当年本区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于当年4月20日前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适时联动媒体向社会进行解读、宣传和引导,确保招生信息公开。花都区所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引、招生时间表、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工作细则等,以官方公布内容为准,具体见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花都区教育局网页(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九、适龄儿童、少年在花都区的入学途径、次序、程序(一)适龄儿童在花都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招生对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1)地段生: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具体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占有房产份额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并交付使用);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需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当学位需求数与学位供给计划存在严重不平衡的时候,根据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对口学校。(2)统筹生: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详情参照各教育指导中心公布的辖区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若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3.非穗籍适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3)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二)适龄少年在花都区升学的主要途径。1.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1)就近入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小升初方式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2)统筹安排: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统筹方式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放弃教育部门为其安排的公办初中学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穗籍非花都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确需在我区升学的,由毕业小学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以统筹安排方式安排入读本辖区内的公办初中。(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3.非穗籍小学毕业生。参照上文“非穗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原则)执行。4.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参照上文“非穗籍适龄儿童”中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和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初中招生细则中相关入学规定执行。(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次序。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生使用后,剩余学位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四)入学程序。1. 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按要求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2. 公办初中招生:非城区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2020年开始,城区划分为四个学区,包括东学区:秀全外国语学校、云山学校、培新学校、清布中学;南学区:广东广雅中学花都校区、区实验中学、镜湖学校、嘉行学校、雅瑶中学;西学区:邝维煜纪念中学、秀雅学校、九潭中学、雅正学校;北学区:秀全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圆玄中学、育才学校、长岗中学,另有花东学校(原花东中学)可以提供寄宿接收城区初中学生。各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或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工作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3. 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十、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一)结合我区实际,花都区辖区内集团化办学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学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1.花都区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属性由花都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办学集团的成立、纳新、退出等需经花都区教育局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需在有效期内);(2)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以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需在有效期内)。如属于“名校办民校”,除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外,还需提供由授权办学方书面确认该集团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均获得其办学授权。2.经我局审核认定为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学校优先招收符合集团内直升条件的学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办法如下:(1)集团化办学幼儿园直升小学。属于上述“1”所述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幼儿园适龄儿童直升集团内小学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至少近一学年在本园入读,即至少以大班为起点入读本园(以幼儿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由幼儿园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方可直升。(2)集团化办学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属于同一办学集团的,集团内小学毕业生直升集团内初中学校,以自愿为原则。其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即四-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关于直升录取条件中有关时间的要求,设置过渡期。2020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2019学年(即六年级)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就读;目前在读五年级的需满足近二学年(即五-六年级)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就读;在读四年级的需满足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办学集团就读。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集团内学校的学生人数大于集团内学校招生计划,则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初中招生,以小学毕业生自愿为原则,优先招收本校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面向社会招生。直升需符合以下条件:小学毕业生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必须附上家长签名的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花都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关于直升录取条件中有关时间的要求,设置过渡期。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2020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2019学年(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目前在读五年级的需满足近二学年(即五-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在读四年级的需满足近三学年连续(即四-六年级)在本校就读。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这部分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如符合直升条件且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则由学校直接录取。(三)补录工作。经过第一轮报名后,还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可分别于7月20-21日(第一次补录)、8月25-26日(第二次补录)两个时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补录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四)报名流程。民办中小学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5。十一、本工作通知由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评估修订。本文及附件中所指的“家长”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2022年10月24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广州新冠肺炎疫情报告)

2022年10月24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2022年10月24日0时至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2例,其中16例在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2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2例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筛查中发现、2例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例,其中32例在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5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5例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截至2022年10月24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8290例。其中确诊病例4081例,尚在院治疗268例;无症状感染者4209例,尚在医学观察518例。新增22例本土确诊病例和4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本土确诊病例1-14: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本土确诊病例15:居住在花都区花山镇。本土确诊病例16-17:居住在越秀区梅花村街道。本土确诊病例18:居住在白云区江高镇。上述病例1-18在隔离观察人员或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19-20: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在海珠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21: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本土确诊病例22: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上述病例21-22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25: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28:居住在花都区新雅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30:居住在花都区花城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在花都区秀全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在花都区花东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在天河区兴华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在天河区新塘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居住在白云区黄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在越秀区华乐街道。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37在隔离观察人员或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0: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1-42: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上述无症状感染者38-42在海珠区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居住在花都区花山镇。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上述65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相关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场所已管控。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上述感染者新增主要涉疫场所如下:越秀区华乐街道:陶陶居。番禺区钟村街道:钟村商贸城、钟村地铁站核酸采样点、大张五金。海珠区赤岗街道:赤岗一街97号大院4栋、维也纳3好酒店、乐轩水会、赤岗路京东便利店、筒子骨鲜粉、四季天地、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网鱼网咖、旧市头村、T.I.T创意园广州阅微检验有限公司、牛少牛花粥底火锅、第一面;江海街道:桂田村、敦和社区采样点、虾星人油焖大虾、红卫新村;凤阳街道:九洲轻纺城、康乐村、瑞康大厦、帅茶饮品店;新港街道:鹭江西路;瑞宝街道: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新增19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分别为新加坡输入6例,德国、肯尼亚、缅甸各输入2例,美国、蒙古、土耳其、科威特、老挝、加拿大、日本各输入1例。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


2022年11月14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12月8日广东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1月14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2022年11月14日0时至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7例,其中88例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44例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9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2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2例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2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977例,其中1082例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3708例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134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24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3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12例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3例在主动就诊人员筛查中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另有405例此前已公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截至2022年11月14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41511例。其中确诊病例9736例,尚在院治疗4714例;无症状感染者31775例,尚在医学观察26476例。新增147例本土确诊病例和497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本土确诊病例1-15: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本土确诊病例16-27: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本土确诊病例28-33:居住在海珠区华洲街道。本土确诊病例34-38: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本土确诊病例39-41: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本土确诊病例42-44:居住在海珠区新港街道。上述病例1-44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45:居住在黄埔区龙湖街道。本土确诊病例46:居住在荔湾区西村街道。上述病例45-46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47-50:居住在海珠区琶洲街道。本土确诊病例51-52: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本土确诊病例53-54: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本土确诊病例55: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上述病例47-55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56: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本土确诊病例57:居住在增城区朱村街道。上述病例56-57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58-59:居住在南沙区东涌镇。在社区筛查中发现。本土确诊病例60-147: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738: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739-3135:居住在海珠区华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36-3528: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29-3563: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64-3596: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97-3619:居住在海珠区新港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20-3639:居住在海珠区官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40-3644:居住在海珠区昌岗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45-3648:居住在海珠区瑞宝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49-3651:居住在海珠区琶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52-3654:居住在海珠区南石头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55-3670:居住在白云区嘉禾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71-3683: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84-3686:居住在白云区棠景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87-3688:居住在白云区金沙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89:居住在白云区均禾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90:居住在白云区白云湖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91-3697: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698-3699: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0-3702:居住在越秀区矿泉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3:居住在越秀区人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4:居住在天河区车陂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5:居住在天河区棠下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6:居住在天河区员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7-3708:居住在花都区新华街道。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3708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09-3751: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52-3795: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796-3807: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08-3815:居住在海珠区新港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16:居住在海珠区华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17:居住在海珠区昌岗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18-3821: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22-3823: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24: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25:居住在番禺区南村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26:居住在番禺区石楼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27-3834:居住在荔湾区西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35:居住在荔湾区桥中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36:居住在荔湾区站前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37-3838: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39:居住在白云区嘉禾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0:居住在白云区金沙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1:居住在白云区景泰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2:居住在黄埔区龙湖街道。上述病例3709-3842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3-3846:居住在海珠区琶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7: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8: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49-3850:居住在南沙区珠江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1:居住在南沙区横沥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2:居住在花都区花城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3:居住在荔湾区桥中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4:居住在白云区钟落潭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5: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上述病例3843-3855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6-3857:居住在南沙区东涌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8: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上述病例3856-3858在主动就诊人员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59-3866: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67-3868:居住在番禺区石楼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69: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70: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上述病例3859-3870在密接人员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71: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排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72-3877:居住在越秀区矿泉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78-3880:居住在天河区凤凰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1-3882:居住在天河区棠下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3:居住在天河区冼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4-3885:居住在番禺区洛浦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6:居住在番禺区沙湾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7:居住在番禺区大石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8:居住在番禺区钟村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89-3890:居住在花都区狮岭镇。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1:居住在黄埔区夏港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2:居住在黄埔区长岭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3:居住在荔湾区桥中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4:居住在南沙区南沙街道。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5:居住在从化区城郊街道。上述病例3872-3895在社区筛查中发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896-4977: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上述感染者新增主要涉疫场所如下:越秀区矿泉街道:瑶台社区、机务段社区。天河区凤凰街道:高塘石新街2号、柯木_西一街、高塘石社区居委会核酸采样点;冼村街道:富力盈信大厦东广场核酸采样点;棠下街道:西边大街四巷;天河南街道:天河村迎福里43号。番禺区洛浦街道:古松坊大街三十九巷1号、南浦东乡村民乐路六街十五巷;沙湾街道:岐头村浴乎路四街七巷、龙岐路146号古伟强叉烧饭、福贤路316号勇记肠粉店、青萝市场;钟村街道:胜石村环村西路十巷、胜石村西坊街七巷;石壁街道:广州南站、一层中央通道中部核酸采样点、广和颐红烧牛腩面、巴士畅捷便利店);市桥街道:环城西路108号云浮石磨肠粉、解放路大石街道:兴贤路88号。南沙区大岗镇:中国平安有限公司、环城南路童童布艺;东涌镇:广珠路2号中国石化西樵东加油站、大简村简南东街、大简村运动场核酸采样点、太南路聪聪艺术幼儿园、太石村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鱼窝头医院发热门诊;南沙街道:银涌街,金岭南路。花都区狮岭镇:培正北路3-19号飞龙皮革区域。黄埔区夏港街道:蓝玉三街5号明汇轩A栋;广州开发区医院核酸采样点。荔湾区桥中街道:坦尾东街31号。从化区城郊街道:坑尾村三队文记食店、坑尾村核酸采样点、坑尾一社187号;江埔街道:从化客运站地铁B出口。新增8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9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分别为美国输入3例,所罗门群岛输入2例,日本、斯里兰卡、泰国各输入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9例,分别为日本、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所罗门群岛、泰国各输入2例,阿联酋、俄罗斯、美国、缅甸、伊拉克、印度尼西亚、英国、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各输入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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