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网站

时间:2024-06-01 12:17:27编辑:奇事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信息: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邮政编码:100023。联系电话:010-65090105。机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拟订本区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接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并办理流动调配相关手续;负责本区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四)负责本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工作的统筹管理。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面向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开发计划和民办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五)贯彻执行本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开展本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六)负责本区城乡社会保险工作的统筹管理。负责五项基本社会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公费医疗综合管理工作。(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八)负责指导实施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参与本区人才管理工作,配合推进本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本区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九)负责本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十)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矛盾的前期预防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指导工作,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解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十一)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统筹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市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摘要】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问】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回答】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法律主观:一、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二、每人每月增加95元(含国家提高全国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18元)。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北京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流程手续如下:一、养老保险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参保人到商业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4、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5、银行每月18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6、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7、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通知其进行核对,并在每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失败信息再次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8、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全区汇总的再次录入修改后的失败信息数据交至银行。9、银行在每月22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再次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10、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4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结账。11、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其进行核对。(二)续缴保费人员1、参保人到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续保人员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以下流程同新参保人员流程4—10项二、支付流程(一)支付养老金1、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享受养老金人员的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每月15日前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专用存折。(二)支付死亡继承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死亡继承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死亡人员的专用存折。3、死亡人员亲属应到社保所开具《死亡继承金领取证明》,持该证明到银行支取继承金并销户。(三)支付清算金、转移金(迁居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账户资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的专用存折。3、领取退保金、转移金人员到银行支取退保金、转移金后销户。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哪里可以打印

可以在电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打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登录进入,在后台点击个人权益中的社会保险对账查询。在出现的历年缴费账单界面点击打印就可以完成打印了。具体的打印方法如下: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进入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后点击左上角的个人登录。3、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个人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4、登录进入到社会保险服务平台以后点击左侧导航栏的个人权益,然后选择社会保险理念对账单查询按钮进入。5、在出现的查询界面中选择需要打印机的社保个人权益年度点击查询按钮。6、此时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被查询年度的个人社保缴费信息权益信息,在页面上方点击打印按钮。7、在弹出的打印界面中选择需要的打印机以后点击打印。8、等待打印进度完成就可以看到已经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打印出来了。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

法律分析:个人可以打印社会保险的缴费清单。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北京社保打印个人缴存明细在哪打印

法律分析:1、社保中心打印,带上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所在地区的社保局咨询,可以让工作人员帮助你打印个人社保缴费明细。2、网上打印,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首页上方点击【个人用户登录】,在【个人权益记录】里面点击【参保人缴费信息定制业务】,选择【起止年月】点击提交,就能获得【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也就是参保人缴费信息样式,再下载下来或者截图保存,自行打印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劳动者维权4种投诉举报渠道,并提示劳动者,一旦遭遇欠薪,可以通过4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北京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同时,北京12333热线可受理拖欠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转交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二是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可以查询到本市所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举报地址和电话。此外,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推出了维权二维码,全国各地的劳动者,只要在北京工作期间遇到欠薪问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填写相关信息,就可在线投诉举报。具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扫描识别首页劳动保障维权二维码;第二种是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就可以了。三是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四是京津冀地区劳动者可以异地投诉。京津冀户籍的劳动者,如果用工地也在京津冀区域内,一旦发生欠薪,可以根据自身方便,选择向工作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起异地投诉。例如,一位劳动者户籍地在河北,但他长年在北京工作、居住,那么一旦发生欠薪问题,他可以就近在北京投诉,维权更便捷。

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是为参加北京社保的居民建立的,可供办理和查询社保的信息平台,可以查询个人的社保信息和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养老保险年帐户、 参保人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参保人医疗各月缴费情况查询)。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支持参保单位服务、参保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服务、城乡居民个人服务。可办理单位社保网上申报、五险一金基数统一申报,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个人账户查询、社保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查询、资格认证、退休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医保查询、居民医保网上自助缴费,社保卡申领补换,长期护理险缴费、人社各类补贴申领等业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官网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官网→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用人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对社保信息进行查询操作,用人单位可对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等信息进行查询操作。个人用户可对个人基本信息、缴费基数等信息进行查询操作, 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对社保业务进行申报操作。扩展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服务信息

北京公积金最高缴费基数2022

北京社保公积金最低交的是按照最低缴存基数来缴的,因为缴存比例都是一样的。社保最低的缴存基数为3364元左右,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为2200元左右。在社保当中,养老保险单位需要交20%个人需要交8%,医疗保险单位需要交16%个人需要交2%,失业保险单位需要交1.5%个人需要交0.5%,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全部由企业来交,交0.5%。公积金的是按照缴费基数的5%~12%来进行缴的,并且单位和个人缴的是1:1的,也就是说单位交了多少公积金,个人就要交多少公积金。一般来说,缴费的情况不同时间也会不同,不过社保局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6日之前进行社保的确认缴费,一般就是在每个月的25~30日,具体的缴费时间大家可以去咨询北京12333社保局。对于企业缴费来说,缴费单位应该在每个月的10日至25日就要向税务部门进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银行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0日发起批量扣款时间,如果遇到了节假日,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北京公积金基数上限 2022

2022年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上下限调整多少?  2021年7月1日起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  一、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2021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北京公积金缴纳查询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支付宝APP、联名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共七种途径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只能通过支付宝APP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两种途径查询。  公积金使用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既可以购买北京市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也可以购买北京市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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