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看黄书

时间:2024-05-31 17:59:11编辑:奇事君

黄色书有什么害处?

其实道理很简单,作为从你现在这个时期走过的学长,对这个问题体会如下:一、现在想想那些书籍没什么不可以看的,但当你到了我现在的这个阶段,会明白那些书籍真幼稚,甚至说是很垃圾,如同现在让你看儿童读物的感觉,无聊加无知,但当时是多么的相信青蛙可以变王子啊!现在的你正好在两性知识方面处于近乎空白的时期,看那些书籍的确有幼儿听童话的新鲜感,但是,你若把看的和我们这个时期的人说的话,会被嘲笑的!二、我现在对这类书籍的评价是:所有内容90%是瞎编的,8%是常识错误,还有2%的错别字,99%不能当做知识使用,还误导人,只有1%的作用是浪费了你的宝贵时间!三、写这类书籍的人为的是赚钱,造成的害处就是:让你相信还没成熟的果子是美味可口的,让人有非要尝一口的冲动,而家长老师就是吃过亏并且一再告诫你别尝的人,万一你尝了,就会酸涩难受、苦不堪言,当你知道上当后又无处讨个说法,说出去被人笑话,不说又非常气愤!关键看了的真实结果是你不会像吃果子一样立即知道坏处,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明白,这是其最大的可恨之处!与其浪费时间看这些无聊的废物,还不如好好学好生物书上的知识呢,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现在好好把时握时机把功课学扎实,你会在将来比现在看此类书籍甚至谈恋爱的同学活的更开心、惬意!


看黄书犯法吗

法律分析:法条上只是规定不许贩卖、传播、复制等,观看还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只是对组织者进行处罚,一般的看客是不会处罚的,但有时也会给予治安警告或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女生看黄书有什么害处?

没事,青春期都有一些好奇心理,我十几岁的时候也看过(本人男),被我姐发现了打了一顿,哈哈,其实色情小说什么的看一点没什么,别看太多,年纪小,心理生理都不成熟,有时候容易想入非非,影响学习跟生活,等成年了,上大学了,谈恋爱了,甚至...你懂得,到时候对两性什么的也都知道了,色情小说只是给无聊的人看的,长大了,有伴侣了,就用不着靠文字满足自己了


为什么有的人喜欢看黄色呢?

有人喜欢?就像有人喜欢看电视一样.那也是一种情节.只是情节的内容不一样而已.现在的时代,黄色的出现那是因为人的一种欲望.就是因为这些欲望,让那些对喜欢钱的人趁机做了黄色,也喜欢黄色了.黄色好不好,.那是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的控制能力跟意识是最重要的.色由心生,一些东西我们自己身上有,心有身上的走不了,.心没有.身上再给你长几个也是装饰.


身为一个女生,怎么能看小黄书?

“作为一个女生,你怎么能看那么多小黄书?”


前几天,一个知乎来的汉子问我。

当时,我正在看黄大词人的《不文集》,也就是荤段子大集锦。

默默放下书,我转头看看书架上明目张胆的小黄书们,陷入了四十五度角的沉思。







利用语文老师传授的智慧,我们先来分解下这个问题:

三个关键词: 女生,小黄书,多。




先聊第一个,女生。

作为一个女孩子,你应该纯洁如白莲花,别人讲个荤段子就会脸红,害羞低下头,或是懵懵懂懂地问: “你在说什么呀?人家听不懂啦!”

怎么可以……看小黄书呢?

小黄书小黄片荤段子,都是专为男生敞开的特权通道,女生勿近。

这种和裹脚布一样,早该扔进历史垃圾桶的观念,到现在,还特么是主流。

我们的传统价值观里, 女性的魅力,在于羞。




撒娇时小鸟依人的软语,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见到别人打啵就捂眼的害臊, 像曾经被追捧的三寸金莲一样,扭曲了一部分正常人格。

最喜欢史湘云。

想笑就仰天哈哈哈,想睡就合衣而眠。如果在现在,她绝对是混在男生圈里,大谈小黄书那个。

最好的女性,不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而是内能修几,外能黄腔。




再说说小黄书。

所以,大家笑我路子野,天天钻研小黄书。

可是,劳资看小黄书也很挑剔的!

那种整天做来做去的网络肉文,简直辣眼睛。

而像《五十度灰》,就是“老娘的世界全靠意淫”,也没啥意思。

我喜欢的小黄文,在眼见的黄色背后,隐藏着人性与社会的黑色地带。




弗洛伊德眼里,梦到的都是性;可是《白鹿原》、《废都》之流,你若当作小黄书,那就是淫乱杂交史;可细细读来,每一本都是社会万象。

三教九流的世界,性是撕掉道貌岸然,最狠毒的注解。

这样的小黄文,我承认,百看不厌。




你觉得什么样的女生会看小黄文?

尺度大的?污到飞起的?出口成脏的?跟男生称兄道弟的?

其实吧,是个女生都有那么点兴趣。

不过,看她敢不敢看。

《红楼梦》中,林黛玉跟贾宝玉偷看的《西厢记》,在当时是本绝对的小黄书,可是林黛玉看得入迷。

薛宝钗也说,自己哥哥薛蟠看不正经的书时,自己也没少跟着读。

这两位才女,都被小黄书熏陶过。

但是!

不要觉得看小黄书的女生,就能随便勾搭调戏。

用脚指甲想一想,看过了百花丛,你那点小野花的伎俩,能撩得动春心吗?

入眼的,陪你聊骚几圈。

不入眼的,秒变性冷淡。

真正容易出事的,不是豪放粗糙的史湘云,不是爱来爱去的林黛玉,反而是闷不作声的老实人,袭人。

是她弄走了贾宝玉的处男炮。

别担心那些整天打嘴炮的姑娘,她们往往是实践的怂货。




真正要注意的,反而是“白莲花”。




至于多嘛,看过多少小黄书,算多呢?

这个数量,我不知道怎么计算。

我只知道,有个词叫:

多多益善。


写小黄书是不是违法的

违法。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违法概念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按照其违反的法律,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违宪行为。违法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狭义的违法,则是指严重地违反法律,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是从广义上对违法进行论述的。

看小黄书会不会被抓

看小黄书不会被抓。用手机在个人场所看黄色文章是不犯法的,公安部门不会逮捕。相关规定不许贩卖、传播、复制等,观看黄色文章。公安机关只是对组织者进行处罚,看客不会处罚,有时也会给予治安警告或罚款。在公共场所播放、在网上传播以以此牟利的,就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独自一个人在秘密场所看不违法,或者夫妻二人在二人秘密场所观看也不违法的。依据相关法律,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意不犯本罪,对此格外留意;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往往是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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