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广西灵山10岁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在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杨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2020年5月9日,小燕家属称,2020年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根据杨某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人身安全:1、如果家里有透明玻璃窗,可以贴上磨砂膜防窥、防偷拍或安装薄纱帘,透光不透人。2、如果楼层低,不要把内衣挂在阳台外。走在楼下,你可以看到它太引人注目了。你可以买一个小架子来晾干房间。3、最好不要把外卖送到门口!快递可以放收点,外卖可以放电梯/楼梯,对方离开后再取。4、记得销毁外卖和快递表上的隐私信息!一般来说,用面纸蘸水很容易擦掉。5、如果你想搬家,试着和男性朋友在一起。如果你只有自己,白天和搬家公司/卡车约会。
百香果女孩案是怎么回事?
百香果女孩案的正式名称应该是“10·4灵山奸杀女童案”。广西灵山女孩晓燕年仅10岁,家境贫寒,父亲早年因抢救落水儿童去世,很小就开始承 担家庭重担,在地里采摘百香果。 2018年10月4日,她独自翻山将百香果送到收购点,在回家路上,被29岁的同村男子光毅 强奸后杀死。 根据一审判决书,犯罪嫌疑人对晓燕实施侵害之前,提前准备了蛇皮袋等物品,期间对受 害人掐颈、刺破眼珠、装入蛇皮袋翻滚、放入水中浸泡,然后将其抛弃在山坡,还拿走了她身 上卖百香果换来的32元钱。 判决一审法院判处杨光毅死刑,杨以有自首情节和精神障碍为由提起上诉。高院二审没有认定精神问题,但以“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到重要作用”为由改判杨死缓。这个判决引起受害人家属不满并提起申诉,也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调卷审查。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案件迎来了转折,法院撤销原二审判决,判被告人杨光毅死刑。判决结果出来后,被害人的母亲放声痛苦,将心中的痛苦,委屈,不甘,统统释放出来。
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如何?
百香果女孩案的案件经过是男子对10岁女孩心生歹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埋伏,然后对女孩进行了后续的一系列施暴。男子对女孩的施暴手法可谓是非常残忍,先是事先在女孩必经之路埋伏,当女孩从埋伏处经过时,一把将女孩抱住,顺势脱下女孩的裤子,在女孩反抗的过程中,男子将女孩打晕,装进口袋,把女孩带到偏僻处,对其进行施暴,随后将女孩扔到偏僻处,女孩清醒后企图逃跑,被男子发现后对女孩进行二次伤害,女孩再度陷入昏迷,男子将女生丢到一个小河中浸泡几个小时后,将女生丢到偏僻处。一、男子几次三番对将女孩装进袋子对其进行施暴男子的心肠可谓是真的狠心,忍心对这么小的孩子进行这样一系列的伤害,曾几次将女生装进袋子里面,并对女生一次又一次进行伤害,女生越反抗男子就对女生的伤害越重,试想一下,被装到袋子中,一次又一次的伤害那种无奈与无助,真的难以想象女生当时绝望的心情。二、男子将女生活活浸泡在水中几个小时尽管男子几次三番对女生进行折磨,都没有严重到让女生失去生命,但是就是男子在进行一系列施暴后,将女生浸泡在水中,直至女生不反抗了,才把她拉起来丢到偏僻处,真的不知道女生在水中是怎么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的,只希望天堂再没有这些伤害,让女生可以在天堂快快乐乐的成长,不再遇到类似的坏人,虽然现在男子已经自首了,但是他的所作所为还是难以让大家原谅并且释怀的。尽管男子在案发两天后去自首,可是自首就能换回女孩鲜活的生命的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失去生命就是永远失去了,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生命失去了就是失去了,男子的做法是不会得到任何一个人的原谅的,既然事后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就说明男子在做这件事情时就知道是错误的,既然知道又为什么要做呢,不管怎么样都不能对一个可爱的小孩子下手,她们的世界多么单纯,多么美好,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坏人。
百香果女童遗体已经火化,这场悲剧给社会留下什么影响?
这场悲剧给社会留下较为深刻的影响就是给很多家长带来了阴影,同时也是给很多同龄的孩子带来了阴影,这个孩子又得罪了谁,又招惹了谁,只不是被坏人盯上了,可见孩子单独出门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情,可能以后很多孩子不敢独自出门,很多家长也不会同意自己的孩子独自出门,这是给社会留些最为深刻的影响,为什么这么说,孩子独立出门也是变相让孩子学会成长,但发生这样的事情,谁又会放心让孩子单独出门,这其实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百香果女童这件事情案件的经过真的非常残忍,这个凶手的做法简直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够做出来的,当得知整个案件经过时,我真的难以想象但是百香果女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到底多么的痛苦与无奈,何其无辜,一个懂事的孩子就被这样残害了,凶手一定要得到严惩才能对得起女孩,给女孩的家人一个交代。一、家长不敢让孩子独自出门,孩子可能也不敢独自出门家长不放心与孩子的不敢独自出门,是这件事情给社会留下最为直接的影响,曾经看过一些街头调查,很多家长表示非必要不会让孩子自己出门的,及时非要出门不可,家长也会在确保孩子安全的前提下让孩子出门,因为坏人随处都在,谁也没有办法确定孩子在路上会不会遇到坏人,再者就是很多孩子也表示不敢独自出门,如果真的要出门,也要选择跟几位伙伴同时出门,绝对不会自己出门,遇到危险时,以自己的能力真的很难应对,就比如这个百香果女童,如果当时有同伴在,也许最后的结果就会不一样。二、对于孩子的独立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再者之前可能很多家长会选择让孩子独出门,为的就是为了让孩子学会独立,要想孩子学会独立,家长放手还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出了这起事件,估计没有几个家长会对自己的孩子放手,毕竟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宝贝,要是孩子真的发生一些意外,家长都会承受不了的,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家长可能会对孩子的看管更加严格,这对于孩子的独立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所以这件悲剧对于社会来说影响还是比较深远的,也希望日后孩子的出行能够充分得到保障,让孩子可以安心出门,家长可以放心让孩子学会独立成长。
百香果女童遗体已火化,你们希望凶手得到什么惩罚?
百香果女童遗体已火化,我希望凶手能够死刑,暂且不说这是一命抵一命,起码也对以后的犯罪形成一个震慑作用。不过2020年12月28日,广西高院再审改判凶手杨光毅死刑后,百香果女孩家人对判决结果满意,但对高额停尸费有所顾虑,于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减免殡仪馆费用,目前所有费用已得到减免。这可能是大快人心的一个结果了,女然的人生不能重来,只希望凶手能够跟去陪葬吧。一、百香果女孩案件回顾。根据百度百科:百香果女孩的案件,一度被称为是国内的素媛案。2018年10月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10岁女童被同村男子杨光毅强奸并杀害,两日后杨光毅投案自首。二、杨光毅被判死刑。根据百度百科: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杨光毅强奸时抢走的钱)给杨晓燕母亲陈礼言。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经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三、百香果女孩案件兼顾了法律和正义。对于杨广毅这样的犯罪分子,案情严重,影响恶劣,给你社会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必须判死刑。百香果女孩的丧葬费用高达十万余元,目前也已经被免除。这可能是给百香果女孩家人一个最好的交代了吧。希望后人也能引以为戒,法院判案也不能寒了社会人的心。
广西百香果女童遗体已经火化,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广西百香果女童案引起了不少朋友们的关注,这件事情也给很多人带来了警醒,现在这一位女童的遗体已经被火化,民政部门更是减免了10余万元的情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情已经逐渐尘埃落定,但是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教训,仍然希望我们铭记,一定要在一定程度上做出改变,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这种事情在未来再次发生。这件事情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犯罪嫌疑人曾经不断地骚扰女孩子,并且最终将这一个女孩子奸杀手段,可以说是非常残忍得毫无人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才引起了不少人的愤慨。在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大的警示,就是在未来的生活当中,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让这个社会当中的孩子得到更好的保护。由于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工作压力比较繁忙,所以能够每天待在孩子身边照顾他们的时间相对来讲是比较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导致孩子受到侵害,给了坏人可乘之机,那么在整个社会的环境之中,所有人都需要对孩子的安全有足够的重视,只有大家对于这件事情有了足够的重视,才能够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同时也能够减少坏人作案的可能,给孩子们带来更好的保护。当然如果想让孩子得到更好的保护,只依靠社会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在平常生活当中,父母也需要对于这件事情有着足够的重视,在平常一定要加强对于孩子的安全教育,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体有哪些地方是不能够被其他人触摸的,另外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应该怎样来求救,当孩子对于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有很多父母在平常教育孩子的时候,总是会用警察来吓唬孩子,比如在孩子不听话的时候,总是会说让警察把他们抓住,这样的做法其实是非常不正确的,因为这会导致孩子在阴影当中生活,并且会留下一个印象,觉得警察都是坏人是不可靠的,那么在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去向警察寻求帮助,但是实际上在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警察才是他们最大的依靠,所以做出合适的教育方案也是特别重要的一件事情。
广西“百香果”女童遗体被火化,火化及遗体存放费用全免,免的原因是什么?
免费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家庭真的是非常的困难了,而且也体现出大家对于这个事情的重视。这名犯罪分子所做的这些事情,真的是十分可怕的。他不仅仅夺去了这个年轻女孩的生命,而且对于这个女孩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所以最后这名犯罪分子背叛了死刑,也是让大家觉得非常的大快人心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遇见了一些危险的事情,一定要及时的远离。千万不可以让这些东西伤害到我们,否则的话也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也有着很大的危险性的。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事件,能够让一些家长朋友们,好好的去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教育。不要因为孩子小就对他放纵,等他年纪大的时候所做下的一些坏事,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对于一些家庭里面有孩子的人来说,他们一定要好好的去保护自己的孩子。要让自己的孩子离这些犯罪分子远一点,不然的话就有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孩子失去自己的生命。对于这件事情,我们表示非常的心疼。因为这个女孩她的年纪,真的是非常的小了。她本来可以有着美好的未来的,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情的发生,导致她永远的失去了这些机会。希望她的母亲能够节哀顺变,毕竟她的女儿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只有他自己过得好,才可以让她的女儿安心。这个受害者,他的父亲是因为见义勇为从而失去了生命的。所以也让大家非常的难过了!大家之所以会这么难过,也是因为这个女孩所遭遇的东西是非常不公平的。自己的父亲为了救别人从而丧失了生命,但是自己却被别人给残忍的伤害了。所以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个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帮助这个家庭渡过现在这个难关,否则的话也会让大家觉得十分的心寒。在大家遇见未成年人的时候,一定要对他们细心保护,因为他们真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了。如果在一些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能够去对他们进行帮助的话。那么,也就可以挽救一个家庭的悲惨命运了。所以,也希望一些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能够见义勇为的去帮助别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善举,但是对于那些受害人来说,极有可能会挽救他们的生命。
百香果女童案凶手死刑改死缓,最高法打回重审,不判死刑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百香果女童”案打回重审引发关注,此前凶手从死刑改判死缓。因为“百香果女童”一案的凶手杀人手段极度残忍,并且已经传播得很广,如果不判死刑,会让公众对司法有一定的不信任感,并且他这种手段的凶手哪怕有自首情节,也不能赎其罪了。一、凶手手段极度残忍,已经大大超越了公众对凶杀案的容忍度。百香果女童一案的凶手的手段极为残忍,在女孩还活着的时候刺瞎她又眼,又插喉咙,之后侵犯她,又用蛇皮袋装着她连拖带拽放水里泡,之后丢弃到山坡上,她的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有很多人对这个词可能没法理解——简单来说就是侵害之后怕她认出来,活活掐死的。可想而知那是怎样的状况。(女孩被挟持地点)然而还有一事也有够离谱,受害者的照片全网皆是,但是凶手杨光毅倒跟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一样,一张带长相的照片都找不到,如今天报道只针对受害人的吗?凶手呢?不曝光要保护他一辈子?二、如果判死缓,有朝一日他出狱,对周边的群众心态也有极大的影响。再说说死缓的事,韩国“素媛案”的凶手要出狱,他家附近装了3700个摄像头,相信关心社会新闻的人应该有印象,这个人跟杨光毅是同一种性质的犯罪,如果死缓,那么十乡八里得有多慌?凶手29岁了,不是什么未成年,这么残忍的手段,还不判死刑立即执行,想让他再活两年吗?二审时候是说是依法判死缓,说他有自首情节,我也查看了相关的法律,找出的相关条例有两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百香果女童只有10岁,所以符合未满14岁的设定,应当从重处罚;致使被害人死亡+奸淫幼女,从重处罚;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引起社会巨大舆论争议,应该从重处罚。并且杨光毅还有故意伤害(扎眼)、侮辱尸体(蛇皮袋拖拽+水泡)、抛尸(抛在荒野)的情况,理应数罪并罚,判他死刑,居然二审又改死缓?他的家属还有脸上诉?果然什么样的树长什么样的芽!!三、虽然他有自首情节,但是并不能赎其罪。的确,不否认他有自首情节,但是自首什么时候成了极端犯罪的保护伞了?自首能洗清他的罪了?就可以让他活着了?那死去的人谁给她交代?有谁能替她一命吗?这属于故意杀人,并不是意外,杀人偿命很合理!更何况,在新闻记者到钦州灵山采访村里面的人的时候,村民都反映,这杨光毅已经不止一次骚扰女孩子,甚至在10年前就有过尾随放学的女生的行为,这已经是惯犯,他自首除了他自己不想死以外,可曾有过什么实质的悔过行为?在村子里面他已经是众人嫌的人物了,如果死缓,不说受害者家属,村里的人都会反对吧?毕竟这样一个存在的威胁终于凉了,搁我们村,万人血书也要请命把他弄死!四、重审如果意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反反复复让他越活越久就没必要了,请务必喂他一颗子弹!我们理一理“百香果女童”一案的时间线,并且说说我的疑问。已知时间线如下:案发时间: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投案时间是2018年10月6日,也就是投案后就开始关押。一审判决时间:2019年7月12日, 杨光毅被判死刑,但其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时间:2020年3月,撤销杨光毅死刑,改判死缓(缓期两年),并限制减刑。打回重审时间:2020年11月11日。按着这个判决,再加上刑期从关押那天起就可以抵扣的原则,那么死缓的两年到期时间应该是2020年的10月7日,那么为什么杨光毅还活着?受害者家属申诉所提出来的申请死刑-立即执行,为什么反倒让他越活越久了呢?自首不是免死金牌!反反复复的审又不执行,还不如就这样死缓,现在时间已经到了,请快点喂他一颗子弹,可以吗?
百香果女孩案嫌疑人要求死刑,这起案件为何直到现在都没有了结?
曾经引发社会广大关注的百香果女孩案现在又有了最新的进展,据报道这个案子的嫌疑人杨光义在庭前会议阶段,向法院请求判自己死刑。这个案子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现在还没有完结,主要也是因为这个案件还有一些有争议的地方,之前二审的时候,因为嫌疑人自首被改成了死缓,女童家属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因此申诉。如今再一次重审这个案子。“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回顾2018年10月份的时候,广西钦州的10岁女孩在卖百香果回来的途中遭到了同村的男子杨光毅强奸,而且还将女孩的双眼捅伤,最终将她抛尸荒野。最后经过警察的勘查之后,杨光毅有重大嫌疑,最后将他抓捕归案。后来据其他的人爆料杨光毅已经涉及多次猥琐其他女孩。鉴于杨光毅作案手段残忍,法院在一审的时候判决杨光毅死刑。杨光毅以自首情节上诉但是杨光毅以自首为理由申请上诉,请求减刑。因此这个案子并没有马上了结,在2020年3月份的时候,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二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来自首,应该适当减刑,因此将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女童家属再次申诉对于改判死缓这个结果,女童家属并不服,因此再一次申诉,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子。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之后,这个案子在12月15日重新开庭审理,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则认为杨光毅作案手段残忍,而且还是针对女童的性侵害,自首并不能减免他的刑罚,因此撤销死缓,改为死刑。个人观点杨光毅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猪狗不如,连这么小的孩子也不放过,而且作案手段还这么残忍,只要是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可见他平时也是一个没有爱心的人,这样的人就应该判死刑,以免祸害更多的幼女。
“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杨光毅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杨光毅拒绝申请。杨光毅因犯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光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杨光毅限制减刑。判决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调卷审查。审查期间,被害人的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再审,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再审刑事判决,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为发泄私欲,无视国法,经事先预谋,携带刀具强行劫持同村幼女杨某某至山上,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实施奸淫,致杨某某死亡。杨光毅的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案发后,杨光毅在父亲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但综合考虑杨光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杨光毅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自首的具体情况,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杨光毅的犯罪行为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严重突破国家法律界线,严重挑战伦理道德底线,严重冲击社会公共安全红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核准。严厉惩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及死刑政策,对于罪行不是十分严重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死刑,但是,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我国的民情所在,民愿所向,民意所期。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光毅执行死刑,彰显了国家法律对性侵害儿童犯罪一以贯之的严惩立场。
“百香果女孩案”再审案公开宣判,对杨光毅改判死刑
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百香果女童被害,嫌疑犯最后怎么判刑的?
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并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首部“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特别节目。综合网民投票结果,经专家委员会评选,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入选十大案件。这是一起让人不忍重提却又难以释怀的侵害未成年人凶案。广西钦州灵山县小学生晓燕(化名),遇害时年仅10岁,人们痛惜地把她叫做“百香果女童”。2018年10月4日中午,晓燕独自在家附近售卖百香果,正当她走在回家的小路上,一双邪恶的眼睛盯住了晓燕。同村村民29岁的杨光毅,看见晓燕独自一人在售卖百香果,顿时产生邪念,将晓燕劫持到了附近的山上,晓燕大声呼救。杨光毅掐紧晓燕的脖子,导致晓燕当场昏迷,随后,杨光毅使用折叠刀、蛇皮袋等作案工具,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残忍手段将10岁的晓燕奸杀。案发第二天,面对警方的询问,杨光毅拒不承认自己作案。案发两天后,杨光毅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公安局伯劳派出所自首。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原审被告人杨光毅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既违国法,又悖天理,更逆人情,虽有自首情节,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2021年2月2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专家案评团认为: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严护今日苗,方有百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