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贤

时间:2024-05-23 22:11:18编辑:奇事君

延安市简介

关于延安市的简介,延安地处陕西省中部,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也是中国革命的发源地和红色文化的发祥地。它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是一个红色、革命、英雄的城市,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座名城。延安市地处陕西省的中部,位于陕北黄土高原的东北部,属于典型的半干旱地区,是一个充满了神奇和神秘的城市。它的气候干燥,四季分明,春秋短暂,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受气候影响,延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也十分丰富多彩。延安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经过多次历史的沧桑,延安逐渐成为了一个文化名城。延安还是中国革命的圣地,是中国革命的发源地和红色文化的发祥地。在这里,毛泽东、周恩来等无数革命先烈曾经奋斗过,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延安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风光也是非常值得一看的。有金丝峡、黄河壶口瀑布、马王乡大峡谷等自然景观,还有延安革命纪念馆、延安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杨家岭革命旧址等众多的人文景观,让人流连忘返。如果您想了解延安市的美食文化,那么必须品尝当地的特色美食,如延安肉夹馍、酥油茶、延安饸饹、延安麻辣烫等。这些美食不仅有着丰富的口感和味道,还承载着延安的历史和文化。总之,延安市是一座充满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城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延安的信息,不妨来这里走一走,看一看。

延安市长叫什么

现任延安市长叫梁宏贤。

梁宏贤简历:
梁宏贤,男,汉族,1958年10月生,陕西绥德人,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75.01——1978.04,高中毕业后在陕西靖边县、定边县插队;
1978.04——1981.12,西北大学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1——1984.01,陕西省延安地区延长县张家滩公社工作;
1984.01——1985.01,陕西省延长县经委副主任:
1985.01——1992.10,陕西省延安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92.10——1997.02,陕西省黄陵县委副书记;
1997.02——1997.10,陕西省富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10——1999.09,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期间:1998.03—1999.01参加首期全省高级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在西北大学和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分别学习半年);
1999.09——2001.07,陕西省延安市政府秘书长;
2001.07——2003.05,陕西省延安市副市长;
2003.05——2008.02,陕西省延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2005.09—2007.09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 〉);
2008.02——2011.01,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11.01,陕西省延安市委副书记;
2011年1月27日,延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梁宏贤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1年3月19日下午闭幕的延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梁宏贤当选为延安市市长。


兽行的造句兽行的造句是什么

兽行的造句有:他的禽兽行为令人发指。兽行大地,鸟飞天空,鱼游水中,安排工作要按个人特点来进行。兽行的造句有:这种内在张力折射出的心灵憾动,使挣扎着伸向天际的双双手臂构成了对侵略者屠杀的控诉和对其人类兽行的无情鞭挞。不是中国抓住日本的侵华历史不放,而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犯下连纳粹也会被吓得目瞪口呆的大规模兽行,你们永远不能被中国人原谅,你们不配被称作人类。拼音是:shòuxíng。注音是:ㄕㄡ_ㄒ一ㄥ_。结构是:兽(上中下结构)行(左右结构)。兽行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兽行shòuxíng。(1)非常野蛮、残暴的行为。(2)特指发泄兽欲行为。二、引证解释⒈比喻极端野蛮残忍、丧失人性的行为。引杨靖宇《中朝民族联合抗日歌》:“全世界上,最大的仇敌日帝数头等,烧杀掠夺,奸淫侮辱,亡国且灭种;并朝吞中,莫非‘田中奏折’的兽行!”郭士杰《日寇侵华暴行录·岚县人民的血海深仇》:“_敌寇_对妇女奸淫侮辱的兽行,实在举不胜举。”三、国语词典如野兽的秽乱行为。如:「他将因乱伦的兽行,受到世人的鄙视!」四、网络解释兽行兽行,指非常野蛮、残暴的行为。如:日本侵略者的兽行,令人发指而愤慨。关于兽行的诗词《义兽行》《义兽行·君不见明皇有象能拜舞》关于兽行的诗句蹀躞骄生鸟兽行芦密兽行鸣饮血群归鸟兽行关于兽行的成语兽_鸟迹鸟伏兽穷飞禽走兽鸟兽散困兽犹斗儿怜兽扰百兽率舞率兽食人兽聚鸟散关于兽行的词语毒蛇猛兽率兽食人鸟伏兽穷困兽犹斗飞禽走兽鸟兽散鸟兽行兽聚鸟散儿怜兽扰禽兽不若点此查看更多关于兽行的详细信息


词语造句:用走兽造句(约30个)

走兽拼音: zou shou 走兽解释: 泛指兽类 飞禽~。 走兽造句: 1、所有的走兽,飞禽和各种各样的鱼类都接到了邀请。 2、你可以放松一点去感受飞禽走兽,你的邻居,身边的咖啡壶和铅笔刀。 3、对于动物爱好者而言,来这里看原生态环境下的飞禽走兽可是不二之选。 4、广东菜系,味道清,淡,脆,鲜,为西方人所熟知,常用猛禽走兽来烹饪出有创意的菜肴。 5、现在!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我也将田野的走兽给他使用。 6、我也必毁坏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就是她说,这是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我必使这些树变为荒林,为田野的走兽所吃。 7、野地的走兽必尊重我,野狗和鸵鸟也必如此,因我使旷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 8、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 9、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它们作食物。 10、你的尸首必给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并无人哄赶。 11、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12、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这一切。 13、我必从埃及多水旁除灭所有的走兽。人脚兽蹄必不再搅浑这水。 14、田野的走兽向你发喘。因为溪水乾涸,火也烧灭旷野的草场。 15、上帝就创造走兽,牲畜和爬行动物,各从其类。上帝见如此很。 16、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 17、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洁净到晚上; 18、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 19、他讲论草木,自利巴嫩的香柏树直到墙上长的牛膝草,又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 20、偶尔在山坡路边看到有一条类似黄鼠狼似的走兽疾奔而过,山风还一阵阵发出一种凄凉的声响。 21、空中的飞鸟都在枝子上搭窝。田野的走兽都在枝条下生子。 22、旷野的走兽,要和豺狼相遇;野山羊,要与伴偶对叫。夜间的怪物,必在那里栖身,自找安歇之处。 23、她就此推断道,上帝并不是创造万物,而是分离万物 他分离了人间与天堂,分离了陆地及海洋、分离了水中的怪物和飞禽走兽。 24、鹰鹰在鸟类家族中的地位就像狮子在走兽中的地位一样不同凡响。 25、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26、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动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和爬在地上的昆虫,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


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政府还承不承认它的法律效力?

你好!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
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合法及有效的,政府也确认其效力。但在司法实务中上世纪50年代的房产证明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对房产进行过确权,如果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没有对此提出异议,房产就按公共财产处理了。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55年),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对公共房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产仍允许买卖,但应在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发给房产契证。

第二阶段(1956年-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阶段。将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转变为集体所有制,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第三阶段(1966年-1978年)房地产权属登记全面停滞。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至今)依法建制、创新发展。1982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出台,重新开启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工作。随后这些年,相继制定和颁发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日趋规范化、法律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帮助,感谢你的咨询,谢谢,😊。【摘要】
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合法?是否有效?政府还承不承认它的法律效力?【提问】
你好!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
1952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合法及有效的,政府也确认其效力。但在司法实务中上世纪50年代的房产证明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对房产进行过确权,如果当事人及其继承人没有对此提出异议,房产就按公共财产处理了。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55年),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对公共房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产仍允许买卖,但应在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发给房产契证。

第二阶段(1956年-1965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阶段。将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渐转变为集体所有制,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第三阶段(1966年-1978年)房地产权属登记全面停滞。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至今)依法建制、创新发展。1982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暂行规定》出台,重新开启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工作。随后这些年,相继制定和颁发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物权法》,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日趋规范化、法律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帮助,感谢你的咨询,谢谢,😊。【回答】


1951年土地房产证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如果权利人和房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上述证件应当还有一定的证明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贺敬之写回延安时的当时的政治形式

贺敬之建国后诗作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表现某种具体感受的抒情短诗,如《回延安》,《桂林山水歌》等;一是描绘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的长篇政治抒情诗,如《放声歌唱》,《中国的十月》等。其诗通过鲜明有力的形象体现时代精神,把许多看来抽象的政治概念和口号独具匠心的形象化,达到感情与艺术形象的较好统一。同时诗作富于革命浪漫主义色彩,情感充沛,想象丰富。诗歌主调高亢豪迈,激情奔放。此外,贺敬之在诗歌形式上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其诗既有民歌风味,古诗遗风,又明显接受了外国优秀诗歌的影响,主要采用“信天游”体,“楼梯式”和凸凹体。简单答述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到达延安的政治情形

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保存自己的实力,也为了北上抗日,挽救民族危亡,从江西瑞金出发,开始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一路上,红军战士击溃了敌军无数次围追堵截,他们跋山涉水,翻过连绵起伏的五岭,突破了乌江天险,四渡赤水,越过乌蒙山,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爬雪山,过草地,最后翻过岷山,历经十一个省,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总行程二万余里。

作为红军的领导人,毛在经受了无数次考验后,如今,曙光在前,胜利在望,他心潮澎湃,满怀豪情地写下了


杨凌示范区属于哪个市?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简称杨凌区或杨凌示范区,隶属陕西省,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西安市西部85公里处,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59′—108°08′,北纬34°14′—34°20′之间。东与武功县大庄镇以漆水河为界,南与周至县哑柏镇隔渭河相望,西与扶风县绛帐镇接壤,北依湋河与武功县武功镇、扶风县杏林镇相邻,东西长约16公里,南北宽约7公里,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35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陵区概述:杨陵区,陕西省咸阳市辖区(正式行政区划),名义上杨陵区隶属于咸阳市管辖,但其正式行政管辖权限交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行使(即实际意义上属于杨凌示范区管理的下辖区)。因辖区内有隋文帝杨坚的泰陵而得名。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东距省会西安市82公里,西距宝鸡市86公里。总面积132.57平方千米。截至2017年底,区域面积135平方千米,辖2街道办事处3镇。有隋泰陵、教稼园、农高会会址等旅游景点。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杨陵区常住人口为25.3871万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百度百科-杨陵区

杨凌示范区属于哪个市?

杨凌示范区隶属于陕西省,是地级行政级别,不属于其他市。杨凌示范区,隶属陕西省,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中部,西安市西部85公里处,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59′—108°08′,北纬34°14′—34°20′之间,东与武功县大庄镇以漆水河为界,南与周至县哑柏镇隔渭河相望,西与扶风县绛帐镇接壤,北依湋河与武功县武功镇、扶风县杏林镇相邻。杨凌示范区东西长约16公里,南北宽约7公里,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35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一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17年6月28日被评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9年11月,入选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2020年7月29日,入选2019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历史沿革:1997年,杨陵区地域设立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省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具有地市级行政管理权和省级经济管理权。杨陵区为县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示范区管委会。2008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宝鸡市扶风县揉谷乡划归杨陵区管辖。这标志着揉谷乡正式划归杨凌示范区。

延安现在的市委书是徐什么

徐新荣,男,汉族,1962年4月生,陕西乾县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 人物履历1980.09——1983.08,在陕西省仪祉农校学习;1983.08——1984.11,在兴平县南市乡、团县委工作;1984.11——1990.09,共青团咸阳市委干事、工农青年部部长(其间:1986.09—1988.07参加陕西省团校政治专修科学习)1990.09——1995.01,咸阳市委组织部干事、主任委员、干教科科长;1995.01——1997.11,咸阳市秦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其间;1994.09—1996.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11——2000.06,咸阳市秦都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7.09—1999.07参加陕西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2000.06——2001.07,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区长;2001.07——2002.07,咸阳市秦都区委书记;2002.07——2004.03,咸阳市委常委、秦都区委书记;2004.03——2006.11,咸阳市委副书记(其间:2005.09—2008.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6.03—2006.07在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班学习)2006.11——2008.02,渭南市委副书记;2008.02——2008.03,渭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8.03——2013.02,渭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2008.02—2010.02先后兼任渭南市华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卤阳湖现代产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13.02——2014.02,渭南市委书记;2014.02——2015.06,渭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06——,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省第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省委委员,市三次、四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九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市三届、四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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