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妇女是否裹脚?
汉族女性裹脚,最早出现于南唐的宫廷。宋朝也有,但是局限于某些士大夫家庭和青楼,裹脚程度也与后世不可同日而语。宋朝的劳动妇女是不裹脚的。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面,江湖女子穆念慈竟然是小脚,金莲靴子还被杨康取走。呵呵,看来金庸老先生对三寸金莲情有独钟 ,恋足癖?好,接着往下说。
宋朝被蒙古灭掉后,汉人沦为最低贱的奴隶。绝望中,汉人把小脚当作民族文化特征坚持并扩大了。但是仍然不普及,蒙古人也不怎么关注这个。蒙古统治对汉族精神,民族性格的扭曲,是无形的,深刻的。所谓崖山之后无华夏,说的是汉人精神世界的沉沦,汉族文明精华的毁灭。明朝汉族只能靠粗鄙的草根阶层来光复了,朱元璋的弱点很明显。举例说,文天祥见忽必烈,坚持只作揖,不下跪。因为按照汉族礼节,平时大臣见皇帝,就是作揖。只是在特别重要的场合,比如祭祖,登基之类,才跪。其实宋朝大臣比起周汉隋唐已经降低了,要站着跟皇帝说话,而前代是坐着说话。蛮族的农奴制的伤害,今人往往估计不足。至于清朝,则是随时随地,三跪九磕头,主子圣明,奴才该死之类,丢人丢到俄罗斯。康熙特使见俄罗斯小官也跪,因为俄罗斯官员是康熙的客人,而康熙特使自己只是康熙的奴才。华夏礼教文化,就这样别满清代表了。
明朝小脚也不普及,金瓶梅里的小脚其实是有钱人的醉生梦死和腐朽的癖好。一个例子,明朝皇帝选妃子,也是要求把裹小脚的排除在外,因为小脚不是良家妇女的特征。
清朝刚开始是禁止裹脚,目的是制造满汉同类的假象。但是,投向满清的官僚士大夫上层,拥有的裹脚女人多,如果禁止裹脚过于严厉,则不利于联合官僚阶层。至于剃发,则是下层民众反抗激烈。其实,禁止裹脚,肯定比剃发要容易,但是呢,满清的选择是,禁止裹脚说说罢了,而剃发则用死力推行,不惜以上千万汉人的生命为代价,打断汉族的脊梁。更何况,后来满清发现,裹脚有利于削弱汉族的反抗能力,也就听之任之了。上层人士的审美习俗,对下层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上满清政府的纵容,裹脚在清朝完全普及,包括每一个劳动妇女,从小就把脚搞残废。八旗妇女其实是很鄙视汉族的裹脚的,《红楼梦》里就是动不动骂人“小蹄子”。
裹脚,是一种绝对的陋习,是毛主席真正消灭了小脚,应该感谢毛主席对解放妇女的伟大贡献。要说陋习,非汉族独有。欧洲的束腰陋习,危害不逊于裹脚。从小就束腰,直至弄得像个细腰蜂,观之令人恐惧且恶心。把肾脏子宫都搞坏了。恐怕某些精英不敢说欧洲人劣等吧。东南亚某国的长颈女,非洲的唇环,女性割礼,都是陋习。韩国妇女要把乳房耷拉到外面,老照片里都可以看到,正宗的韩服是要耷拉乳房的,也算陋习吧。有些清国遗民还考证出,努尔哈赤是高鼻梁,蓝眼睛—哎,幸好现在是白人称霸世界,如果是黑人称霸世界,又该考证成什么样子?总之,反思民族的陋习,根除它,都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因此而谩骂自己民族,动不动就说什么劣根性,把祖先拉出来鞭尸,就是自卑狂兼自虐狂了。
------------裹脚的彻底普及,就是在清代。不管是裹脚的规模,还是裹脚畸形的程度,“我大清”可谓是前无古人,“功”高盖世。
晚清“新政”,还强调“服饰发型不可更改”等等共四项坚持。大清集中了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
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有多少年
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有一千多年。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乔治桑一个怎样的女人
乔治·桑,(~)法国女小说家。她原名露西·奥罗尔·杜邦,年7月1日生于巴黎一个贵族家庭,在法国诺昂乡村长大。父亲是第一帝国拿破仑时代一个军官。由于父亲早逝,而母亲曾有沦落风尘的经历,所以她从小由祖母抚养,祖母为了把她培养成一个淑女,费尽苦心,而乔治·桑没有令祖母失望,小小年纪便已露出卓尔不的才华。13岁进入巴黎的修道院。
可以这样讲,最终改变乔治·桑命运的是她那不幸的婚姻。
她原名叫奥罗尔·迪潘(又译杜邦)。18岁时在对家庭生活的梦幻憧憬中,她嫁给了贵族青年卡西米尔·杜德望成为男爵夫人。但她很快就不能受丈夫的平庸和缺乏诗意。乔治·桑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红杏出墙的婚外情恋。年,在“离婚”还没出现在社会生活字典中的情况下,她做出了那个时代惊世骇俗的举动:坚决与丈夫分居,并弃家出走,与情人到巴黎开辟新的生活。
乔治·桑移居巴黎后为了生存下去,她开始了勤奋的笔耕,写出了一部部文笔秀美、内容丰富、情节迷人的风情小说,并以此确立了自己在法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从初期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卢梭、夏多布里昂和拜伦对她的复杂影响。七月革命后不久,她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安蒂亚娜》(),一举成名,从此一发而不可收。
乔治·桑的爱情生活丰富多彩,她的身边总是围绕着一批追求者。她与大文学家缪塞的艳事、与音乐肖邦十余年的同居生活,成为法兰西19世纪的美谈之一,并留下了一篇篇揭示她内心深处情感世界奥秘的情书佳作。
乔治·桑是个主义者,从一个角度讲,她可称得上是女性解放的先驱。尤其是在两性关系上,她倡导女性的主导地位,认为女人不应该成为男人情欲的发泄对象,女人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应该主动地得到满足。
乔治·桑,是被她的同时代人公认为最伟大的作家之一。雨果曾说:“她在我们这个时代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特别是,其他伟人都是男子,惟独她是女性。”
乔治·桑是一位多产作家,她一生写了卷以上的文艺作品、20卷的回忆录《我的一生》以及大量书简和政论文章。她的小说创作大致可分四阶段:早期作品称为小说,代表作有《安蒂亚娜》、《华伦蒂娜》()、《莱莉亚》()等,都描写爱情上不幸的女性,对生活感到失望,不懈地追求与,充满了青春的热情与反抗的意志。第二阶段作品为空想小说,代表作有《木工小史》()、《康素爱萝》()、《安吉堡的磨工》()等。在这些作品里,他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命运问题,尽管没能明确地指出解放的道路,但作品毕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罪恶,攻击了资本主义的财产制度和婚姻制度,进而提出空想的理想。第三阶段作品为田园小说,代表作有《魔沼》()、《弃儿弗朗索瓦》()和《小法岱特》()。乔治·桑的田园小说以抒情见长,善于描绘大自然绮丽的风光,渲染农村的静温气氛,具有浓郁的浪漫色彩。第四阶段作品为传奇小说,代表作有《金色树林的美男子》()。
第二帝国时期,她和王室来往密切,对巴黎公社革命很不理解,但反对残酷公社社员,乔治·桑于年6月7日逝世。乔治·桑属于最早反映工人和农民生活的欧洲作家之一,她的作品描绘细腻,文字清丽流畅,风格委婉亲切,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事实上,人们谈论得更多的,是她的私生活
年初,她带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定居巴黎,很快就成为巴黎文化界的红人,身边经常围绕着许多追随者,她开始了蔑视传统、崇尚的新生活。抽雪茄、饮烈酒、骑骏马、穿长裤,一身男性打扮的她终日于众多的追随者之间。即使乔治·桑这个男性化的笔名,也来源于她的一个年轻情人。当有人批评这个矮小(1.54米高)、放荡的女人不该同时有四个情人时,这个不受世俗成规束缚的女人竟然回答说,一个像她这样感情丰富的女性,同时有四个情人并不算多。她曾借自己的作品公开宣称:“婚姻迟早会被废除。一种更人道的关系将代替婚姻关系来繁衍后代。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既可生儿育女,又不互相束缚对方的。”
要知道,她说这番话的背景是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法国,“女权”尚未成为一个让人熟知的名词。那时,人们普遍的看法是:一个的、不羁的、充满活力的男人,是一个伟大的生命;而一个拥有这样生活的女人,则是一个肮脏的女人。更何况,人们潜移默化的概念是:女人本来就应该是男人的附属品!
在离巴黎数百公里远的诺安镇庄园中,这个文采出众、多才多艺的浪漫主义作家接待了一大批文学艺术史上名留青史的人物:诗人缪塞、作曲家兼钢琴家肖邦和李斯特、文学家福楼拜、梅里美、屠格涅夫、小仲马和巴尔扎克、画家德拉克洛瓦……等等。甚至包括拿破仑的小弟弟热罗姆·波拿巴亲王。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为她庞大的情人队伍中的一员。终日高朋满座的诺安镇乔治·桑庄园这个“艺术家之家”,真正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乔治·桑,这个生活优越、追求享乐、感情丰富的美丽女人,没能在婚姻中得到爱情、温柔和满足,却用多角的、的情爱,张扬了自己的生命,并为后人留下了华美的文字。同时,她也用自己的笔和行动,深深地介入了当时的,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当然,这更是同时代的许多男性文化名人都没能做到的了。
乔治·桑身上充满了矛盾。譬如,通过观察她“我爱,故我在”的日常生活,似乎无法理解她对的热衷和投入、无法相信她已经具有相当强烈的思想。据说,乔治·桑是一个非常拘谨的人,从未在大庭广众之中讲过话,而只善于用笔表达,这和她丰富多彩的、开放的私生活传奇好像也不相称。
她追求生活舒适。在她诺安镇的故居中,当时已经安装了可以24小时供应热水的装置。为了能让仆人迅速到达她所在的间,她在仆人工作的厨,安上了5个分别代表不同位置的铃铛。她甚至还有一个私人剧场、一个装有一百五十多块带滑槽的布景的舞台。与这些奢华相对应的,则是她寓所装饰的简朴、单调,毫无当时富贵人家盛行的豪华和排场。
还有,她似乎已经具有极大的知名度,但是,只是到了纪念这位伟大的女作家诞生周年、年被法国命名为“乔治·桑年”的时候,通过有组织的一系列研讨会、演出和阅读活动,人们才突然发现她的全部价值。在此之前,她只是法国文学史上星璀璨的星空中的一颗小星星而已。在她开始“为生存而写作”和后来“为表达自己而写作”之间,她的笔下却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这又是为什么?21世纪的人们,应该如何重新正确地、而非孤立或片面地认识这位19世纪的女作家?
今天的法国文化界,还有两个女人也让人想起了乔治·桑,她们就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性感女星碧姬·芭铎和小说家弗朗索瓦兹·萨冈。这两个几乎同龄的女人,也都曾经是法国社会性解放、女性追求社会新地位的象征人物。
《第二性》这部书,你认为它所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在《第二性》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的评价:“有史以来的讨论女人的最健全、最理智、最有智慧的一本书,被尊为西方妇女的“圣经”。它的作者是,法国女作家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被称作女权主义著作,1949年刚出版就被罗马教廷封禁,我直觉地觉得这书会是向男权社会宣战的檄文,会充满对所有性别不公的抨击,会以全面的控诉号召女人通过斗争去打破性别的束缚。然而,我失望的发现,书中的基调并未简单地应和我心中的愤世嫉俗。 将女性主义和存在主义相结合,《第二性》让尚未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社会中的我们,聊以自慰。很远古的时代,女人曾经主宰过社会,因为子宫和卵巢;再向前发展,同样因为子宫和卵巢,女人沦为生育工具。 除了外界环境对女性的曲解和歧视,我认为女人本身对自己也存在误读。一种情况是很普遍的,不少女人认为,婚姻是我们的保护伞,更甚者觉得找到个好男人,这辈子就有指望了。社会习俗公认女人完全可以以妻子或者情人的身份在男人身上获得特权,这种公认致使部分女人怀揣着不劳而获的梦想,嗅觉灵敏,寻觅男人。 承担女人命运责任的人是谁呢?只能是女人自己。真正客观地洞悉自己的处境,了解自身的弱点及局限并在一定程度上坦然接受,真诚地对待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己解放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在“女人”的称谓之前,先要将自己定义为“人”,并争取“人”的命运,这就是波伏瓦在书中所示意的出路。尽管这条通向自由的道路上,还会有很多的误区和迷失,然而《第二性》已经完成了启蒙。女人自身的觉醒,是这条路上的第一步。 女性在维护权利的道路上仍然在前进,任何从现实的蛛丝马迹坚持认为男女如今已达到平等的想法都是过于乐观的。这点在今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可窥见一斑。男人可以接受自己的领导者是个黑人,而仍然无法接受她是个女人。甚至由希拉里引发“恐女症”一词在GOOGLE年度搜索中名列前茅。而对于共和党佩琳的调笑,实际上也是对于佩琳女性气质的嘲笑。男人们攻击佩琳的过去,指责她不当的言行,揭发她公款携带子女旅游,都好像是在指责一个不自量力的女人。对于波伏娃《第二性》面世60年后的女性的维权之路,并不像波伏娃所想象的那般乐观。“路漫漫而修远兮,女将上下而求索。”
中国第一位女史学家班昭是谁?
中国第一位女史学家班昭 品读中国女才子(2)东汉时期,有一个女子,在史学上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个女子,就是我国第一位女历史学家班昭。班昭,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大约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一个“家有藏书,内足于财”的显贵人家,她十四岁时嫁给曹世叔为妻,早年守寡,活了七十多岁。其父班彪,很有学问;长兄班固,是著名的历史学家、文学家;次兄班超,乃立功西域的一代名将。班昭自幼天资聪敏,勤奋好学,在父兄的教导和影响下,熟读儒家经典和各种典籍,使班昭成为一个博学广识的学者,为日后续写《汉书》打下坚实基础。她对祖国文化事业的突出贡献,是整理并续成重要的史学巨著《汉书》。汉武帝太初年间,司马迁写成了宏篇巨著的《史记》。司马迁去世以后,虽有人补写,班彪认为“多鄙俗,不足以踵其书”。他便收集史料,撰写《后传》60余篇,意在续补汉武帝以后所缺的部分,但未及完成就因病辞世。班固继承父志,在《史记后传》的基础上,着手编写“包举一代”、囊括西汉历史的史书《汉书》。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班固完成了《汉书》的主要部分。不料,公元92年,班固因受统治阶级内部政争的牵连,入狱而死。这样,班氏父子花费几十年心血编纂的《汉书》,尚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完,同时整个书稿面临着散佚的危险。所幸的是,汉和帝知道班昭是一位博古通今、学识过人的巾帼奇才,即召她和马续到皇家的东观藏书阁续修《汉书》。班昭为继父兄遗志,高兴地接受了任务。从此,她在藏书阁经年累月孜孜不倦地阅读了大量史籍,整理、核校父兄遗留下来的散乱篇章,并在原稿基础上补写了八表和《天文志》。至此,这部完整的《汉书》,历经40年的编撰工作,终于完成。虽先后经过四个人之手撰写,但读起来却“后先媲美,如出一手”,十分和谐。
如何看待中国第一个女历史学家班昭的成就?
【人物简介】:班昭(约45年?-约117年?),一名姬,字惠班。汉族,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东汉史学家,史学家班彪女、班固与班超之妹,博学高才,嫁同郡曹寿,早寡。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之,号曹大家(gū)。善赋颂,作《东征赋》、《女诫》。班昭为中国第一个女历史学家。【生平】:1.早年经历:班昭出身儒学世家,父亲当时已是远近闻名的学者,在父辈的影响熏陶下,班昭学问广博,很有才干。十四岁时,班昭嫁于同郡人曹世叔。丈夫早年去世后,班昭清守妇规,举止合乎礼仪,气节品行非常好。2.为兄请命:汉和帝永元十二年(100年),班超久居偏远的异地,年迈思念故土,上书朝廷请求回国。班昭为求把班超召回国,上疏和帝,奏章送上,和帝看后非常感动,就派遣戊己校尉任尚出任西域都护,接替班超,班超得以告老返乡。3.朝中大家:班昭的哥哥著写《汉书》,八表和《天文志》未完成就谢世了。汉和帝下诏让班昭到东观藏书阁,将《汉书》续写完成。汉和帝多次召班昭入宫,并让皇后和贵人们视班昭为老师,称为“大家(gū)”。4.著书女诫:班昭晚年,身患疾病,家中女子们又正当出嫁的年龄,班昭担心她们不懂妇女礼仪,令未来的夫家失面子,辱没了宗族,于闲暇时作《女诫》七章,以做勉励,书成后,对宫内妇女的教育很有帮助。5.晚年经历:永初七年(113年)正月,班昭之子曹成出任陈留郡长垣长(今河南长垣县),班昭随其子到长垣就职。进入长垣以后,班昭追忆先贤,触景生情,仿班彪《北征赋》写成《东征赋》。班昭年逾古稀而逝,享年七十多岁,邓太后身穿素服表示哀悼,并派使者监办班昭的丧事。 【主要成就】:班昭提倡妇女要有“三从之道”和“四德之仪”,其女性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强调男尊女卑思想和强调顺从。班昭认为女人首先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处于卑微的地位,清醒自己的性别角色,由此出发,主张妇女应承担在家辛勤劳作,操持家务,侍奉丈夫等由性别角色而决定的社会责任。并对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等作了具体解释。班昭倡导的女性观念,成为了中国古代妇女的行为准则,《女诫》作为“女四书”之一,极大地禁锢了女性的思想和自由,影响了中国历史一千多年。【参考文献】:1、班昭《女诫》2、范晔《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第七十四》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开始于何时?
缠足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外形在金莲花上舞蹈取悦天子。后来这种风气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缠足为美。那时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审美,视女子为玩物,赏玩女子的小脚成了一种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子裹脚之后行动不便会减少出门,所以裹脚也成为约束女子的一个重要办法。古代女子缠足之后,人们称作“三寸金莲”。这个裹满布条的小脚成为了最为隐私的部位,专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当时,小脚是绝对不能让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会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也有人以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古代女子缠足是由何人提出?
其实古代女子也不是每朝每代都要缠足的,比如唐代女子就是不用缠足的。因为从唐朝的那些绘画、壁画、诗歌等多种文学作品中都没有看出唐朝女人缠足的历史。如果有一些传说的话,也都是民间的故事,并不能以此为证。从文献上记载上看,有历史可查证的缠足时代就是在宋朝。在北宋时代女子就开始缠足了,因为北宋著名诗人苏东坡曾经写过一首有关缠足的诗词叫做《菩萨蛮》。诗中说到“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这句话就写到了女子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中的涂香就是指女人,莲承步就是说女人的脚很小,像金莲一样。长愁罗袜凌波去,就是指一圈圈缠起来的缠足布。所以从这首诗中就可以看出,宋朝的女人已经开始流行小脚了。但那个时候女人缠小脚,大多只流行在贵族妇女之间,民间的老百姓还没有开始要求缠足。她们缠足并不是被迫的,而是因为贵族女人觉得小脚很好看,是主动缠足的。我觉得那个时候的女人之所以觉得小脚好看,就是因为受了男性的洗脑。这是封建男性对女性的一种精神压迫。女人不能出去工作,她们唯一的希望就是依靠男性。而男性如果觉得小脚好看的话,她们就会觉得小脚好看。就如楚王爱细腰,楚国女子为了拥有细腰连饭都不敢吃。缠足具体由何人提出,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苏东坡是在北宋时期的人物,那个时候已经流行起来就说明在苏东坡写这首诗之前已经有了这种现象。缠足这件事一般都是从小时候就开始缠,女孩子4岁左右的时候就开始缠足,这样足就不会长大,否则时间晚脚骨长大就不能缠了。
裹小脚是谁的发明的?
女子裹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外形在金莲花上舞蹈取悦天子。后来这种风气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女子都以缠足为美。那时候的封建文人和士大夫都有着病态的审美,视女子为玩物,赏玩女子的小脚成了一种癖好。另外,古代有着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子裹脚之后行动不便会减少出门,所以裹脚也成为约束女子的一个重要办法。古代女子缠足之后,人们称作“三寸金莲”。这个裹满布条的小脚成为了最为隐私的部位,专供自己的男人使用。在当时,小脚是绝对不能让其它男子看到或碰到。如果不小心被碰到,此女子会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也有人以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封建礼教是怎样产生的
1、封建礼教是怎样产生的在古代,因为种群之间常常发生战争,几乎所有的少壮男丁都被征召去当兵打仗。男人打仗,没有时间回家,所以,该种群的人丁繁衍就出现了问题。为了培育兵源,族长或国主号召,不再约男女之前的关系。战争结束之后,该地方这种风俗依然保持着。可是,一旦人丁兴旺,战争结束,统治的生存危机一旦过去,就会产生新的需求下,制定新的道德标准。为了既得利益集团的自身利益,也就必须扭转这种风俗,于是,为维护统治者性霸权的封建礼教也就应运而生了。2、什么是封建礼教封建礼教,指的是封建社会一切规矩的总称。一提起封建礼教,人人恨之入骨。但什么是封建礼教呢?封建让人很不舒服。可封建一词是什么意识呢?封建的古意是分封建制的意思。若是按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学说来定义,则封建制度不属于封建社会。因为封建制度是周朝建立的社会制度,而秦王朝之后封建社会不是用封建制度,而是用中央集权制。官员们都没有自己的封地。可见封建一词定义不准。"礼教"产生的基础是周末的封建制度,说"封建礼教"应该说是那个时代的"礼教"。所谓"礼",是指源于氏族社会具有宗教意义的习惯和礼仪。在封建国家产生以后,具有原始习惯意义的礼经过统治阶级的改造和完善,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性质和效力。但是,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它的原始性、混溶性、道德性和人情性依然存在,它的伦理道德和文化价值意蕴依然如故;礼的宗法社会性也仍然得以保留,从而成为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规范体系。"礼"成为介乎"法"与"俗"之间的一种过渡性行为规范。封建礼教是封建社会中等级秩序的标志、人际关系的准则,是封建统治者用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关系、束缚人民大众,以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对社会有着极为深刻、广连的规范控制功能。3、封建礼教有哪些封建礼教有很多,像“一女不侍二夫”,“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之类的都算封建礼教。 封建礼教是封建社会中等级秩序的标志、人际关系的准则,是封建统治者用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关系、束缚人民大众,以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对社会有着极为深刻、广连的规范控制功能。《旧唐书·礼仪志》云:“故肆觐之礼立,则朝庭尊;郊庙之礼立,则心情肃;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丧祭之礼立,则孝慈著;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它几乎涵盖了封建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是巩固封建君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有力工具。在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它基本上仍是社会最根本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这种控制的实现,主要是通过道德说教和礼仪规则二种途径。 道德的经典条律是三纲五常,即关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各自名分与相互关系的规定。君臣关系的准则是君仁臣忍,这个准则也适用于其它所有尊卑、上下之间的名分与关系。在朋友之间,要讲信义,这个准则也适用于其它平等的关系之间。 “信”这一道德规范在法律监督和保证的合同契约关系尚未充分发展的当时,对于维护许多行业的职业道德和人际往来关系中的信用与秩序起了重要的作用。“义”被定义在个人善行范围之内,以无害且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的准绳,遂使时人大多修身心,安名分,严尊卑,序贵贱,守上下,发挥了深刻广泛的控制功能
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那么产生这种思想的原因是什么呢?
封建专制的统治阶级以仁义道德等礼教的内容去束缚人们的行为甚至是思想,统治者们为了自身的固有利益不被侵犯而禁锢人们的思想文化,使人们成为了一种统治工具,这也限制了中国在科学思想文化等各领域的发展,使中国贫穷落后,但落后就要挨打!鲁迅先生是一位爱国者,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事情。鲁迅先生以此(指问题中的那句话)揭示统治者的丑恶面目,希望人们抛弃这些沉腐得不能够适应当时社会的条条框框,人们不再墨守陈规,团结起来去反抗不公的统治及现象,学习新的思想文化,带领中国走向先进和富强。
其实我个人认为仁义道德封建礼教并不完全是错误的,但或许在鲁迅先生看来它被当作统治者压迫广大劳苦百姓的工具,限制了中国的发展,这就是错误的。(555~其实我上次写了比这个还多,为神马百度没有提交啊啊啊~害我又打了一遍的说。。)
中国历史上妇女缠足是哪个朝代开始的?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古代妇女什么时候开始缠足?具体原因是什么?
古代妇女什么时候开始缠足?具体原因是什么?根据现代学者的考证,缠足始于北宋,兴起于年南宋。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开始缠足。她们用长长的扎脚布一层一层地把脚裹起来,穿上特制的鞋子,把脚的畸形缩小,这被认为是美。那么,为什么古代喜欢小脚呢?一、古代文人墨客们畸形的审美观。古人认为小脚是美丽的,而文人则是一群富于想象力的人。如果他们能用笔把女人成千上万的小脚描绘成人们怜悯的美丽事物,他们自然会产生更多的足部爱情情节。妓女的小脚和小鞋自始至终都很突出,而且大多是文人的爱好,很多酸涩的文人甚至写文章来品味女人的脚。二、满足男性对性的想象力和吸引力。小脚就连外面穿的绣花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在古代,小脚属于女性的私处,一般不容易让人看到。迎合了男人的窥视心理,更神秘的东西能激起人们的好奇心和欲望。这种“禁果效应”在古代文人和诗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再者,三英寸的脚,精致柔软的绣花鞋,也让男人感到怜悯和感动,想想看。穿着长裙,舞动长袖,舞动着荷花的脚步,翩翩起舞,摇曳着爱意,娇嫩的孩子们确实让人感到惋惜。视觉、感官和想象力所带来的满足感,应该是文人追求小教的原因。俗话说,一双小脚和一罐眼泪改变不了女人忍受身心痛苦的事实,不管古代作家写得多么精彩、赞美和追求。在男性优于女性、女性被视为男性配饰的时代,男性不会考虑女性身心创伤的痛苦,限制女性进入闺房,限制她们的活动范围,以满足她们的反常需求。
古人为什么不给女人地位?
#古人为什么不给女人地位#
古代女人的地位为什么那么低下?而古代为什么不给女人地位呢?一般而言,人的地位要和自己能力挂钩。评定一个人的地位高低,我们最先看的也应该是一个人的能力大小。一个人的能力,从不同的方面,也有不同的展示。
在古代,经济增长缓慢,大都依靠农民耕种养殖,来实现经济的增长。因为不具备专业的技术,所以在丰收上面也不会有较为富裕的表现。而且古代囤积食品的技术也相对落后,这也就导致食物成为比较匮乏的一个存在。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其它国家的古代,那都是比较注重农耕和养殖产业的。
中国的古代,四五千年的文明史,都是一个重农抑商的社会政策在做指导。像这样的农耕养殖做主导的一个社会里面,女人很难有展现自身能力的工作岗位。所以,也就导致女人在各种职业没有参与的机会。更不要说去给女人以高低地位这样的事了,那更是见不得女人的影子在里面。
秉着不参与,没机会,这样一个道理。古代的人,也很难去给一个不参与生产的人一个地位。这样也就出现了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也就出现了一个俚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样的一个表达女人内心的话语。
所以,从上面的分析来看。也并不是古代人不给女人地位,而是她们没有参与工作的机会,也就很难依靠自身来取得社会地位。只能跟随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男人有什么样的地位,那么女人也就附带着拥有什么样的地位。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伴随着各种养殖种植技术的纯熟,以及拥有了囤积粮食的各种成熟的方式方法。社会富裕了,女人能参与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多了起来。这样一来,由一个以劳动力做主导的社会风向,到一个以非劳动力做主导的转变,也就给予了柔弱女人以更多的工作机会。所以,这也就带动女人的地位,随着工作岗位的增多而随之增高。
前我们已经说了,秉着参与才能有机会的原则。各种工作岗位随处可见女人的身影,这也就给了参与者以品评社会地位的机会。而女人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也随之增多。这样一来,女人的地位想不高都难。
结合这两点来看,也就能明白为什么古代不会去给予女人较高的地位;而又是为什么现在,能给女人以更高的地位去彰显。看待这样一个地位问题,还是要回归其本质。有收获,才能有社会地位。不参与进来,你怎么去获取地位呢?即便你参与进来,也不见得就会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更何况是这样没有参与进来的一群女人呢?
经过这么一对比,我们不难理解古代女人没有地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而现在女人,如果没有社会地位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
为什么古代不给女人地位?
1、社会制度古时候是父系社会,也就是男性占主导地位,在那个时候,社会上普遍都是对女性的约束和制约。2、思想上比如《女戒》这本书就是对女子的非常大的一个道德约束。他们制约了女性的思想,让女性变得比较愚钝,不懂得思考。古时候,男子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也就是这个原因。3、经济上的制约古时候,社会普遍认为女子应该呆在院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这也就意味着女子没有女性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自己去获得生存的这个途径。所以不得不去依附男子而生存,这就是导致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因为她是没有话语权的。
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 束缚(思想上)
古代封建社会女性地位,及其低下,在古代女子只能依靠男人而活,所谓婚前从夫,夫死从子,没有自己的决定权,甚至到结婚晚上才能知道对方的样子,盲婚哑嫁。在长期的男权压迫洗脑下,已经习以为常的认为没有什么不对,反之男人可以去青楼,可以纳妾,女人要是嫉妒,还会认为不贤惠。丈夫死后再嫁会被认为不贞,很多家族为了名声好听,逼迫寡妇殉情得到贞节牌坊,这样整个得到家族好名声,家里男女嫁娶也能更进一步。扩展资料:秦汉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尚未成型,男女之间的社会地位也没有特别悬殊的差别,因此,秦汉时期的法律法规中,对婚姻关系也有相对平等的规定。到汉朝,对家暴的法律有所放松,“妻悍而夫殴笞之,非以兵刃也,虽伤之,毋罪。”这个意思是说,如果丈夫因为妻子悍妒而家暴她,,那么打伤了妻子,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到了明清时期,“三纲五常”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家暴的法令,也愈发男女不平等。如果是丈夫打妻子,没受伤的不算;如果受伤了,而且妻子告发,那么丈夫罪减二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从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