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职业学院怎么样
本人作为一个刚刚从这毕业的学生,看到有些评论真的是笑死了,因为跟我们大一的时候基本一模一样。1.关于面积:学校确实挺大的,但是我认为要加上学校门口的那块地应该才算3500亩,但是咱学校的办公楼很牛啊,应该是滨州市最高的了,在算上操场啥的,学校也是挺大的。滨职的大楼2.宿舍:大多数宿舍都是上下铺,上床下桌只是极个别学院(士官学院,健康,教育这几个学院),我就说我们宿舍吧,宿舍有独立卫生间(能在宿舍洗澡,只不过是凉水,夏天可以洗),每人一个橱子,一张桌子(大一的时候什么东西都不能放,到了大二就好了)没有凳子可以自己买。3.食堂:其实都差不多,现在学校又建了一个新食堂,总体来说是不孬的,学校一共三个食堂,还有一个大学生服务中心都是不错的,但是菜品的话也就那几样,毕竟是学校也不要求太高,能吃的过去就好。4.学习氛围嘛.………我觉得也就那样,但是我们的专业课老师都很好,所以只要好好学还是会学到不少东西的。准备专升本的同学就好好学习就行了,因为会卡前60%,为了避免不的麻烦,真的好好学习就行了。5.现在离开了学校,记得的可能只有老师跟同学,其他那些无关紧要的,都会过去。毕竟还是要往后看,以后会更好的。
滨州职业学院怎么样
滨州职业学院是一所很好的高等职业专科院校,校整体环境优美,学生管理严格,师资力量强大,学习氛围浓厚,并且该学校还在2019年成为全国200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该学校:1、基础建设方面。滨州职业学院现占地面积3500多亩,建筑面积80.35万平方米,总资产17.8亿元。2、师资力量方面。学校在职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 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3、专业建设方面。学院建成 3 门国家精品课程、3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4 门省级精品课程、22 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 个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扩展资料:滨州职业学院建有2个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7个教育部立项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山东省主体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3个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4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山东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参考资料来源:滨州职业学院——学院简介
滨州职业学院地址
滨州职业学院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2路919号。滨州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3549.71亩,建筑面积80.35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部、开设了41个高职招生专业。师资力量据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在编在职教职工870人,专任教师668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222人,博士11人、硕士27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6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30余人。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滨州职业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位置
滨州职业学院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2路919号。滨州职业学院坐落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12路919号。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滨州职业学院于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原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卫生学校、滨州工业学校、滨州经济学校、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扩展资料:滨州职业学院聚焦产业深化融合,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坚持“服务、融入、引领”的办学理念和“开门开放、多元多样”的办学模式,成立理事会及各级校企合作组织,与省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共建知识产权学院,与滨州各县区全面开展战略合作。牵头成立中国职教学会职业院校培训工作委员会、中国护理职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第三年龄大学联盟职业院校工作委员会,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校企共建高端铝产业学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滨州职业学院(地 址)参考资料来源:滨州职业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山东滨州市是属于哪个地区?
山东滨州市是属于惠民地区。滨州市,山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鲁北平原、黄河三角洲腹地。北通大海、东临东营市、南连淄博市、西南与济南市交界、西与德州接壤、西北隔漳卫新河与河北省海兴县、黄骅市相望。界于北纬36°41′~38°16′,东经117°15′~118°37′之间,属温带季风气候。辖区总面积9543平方公里,辖2区5县,常住人口389.10万(2016年末)。商朝建有蒲城国。秦朝开始建县,西汉起先后建有郡或国,隋朝开始置州,清朝升州为府,民国初曾一度置道。1950年,建立惠民专区。1971年,重建中共滨州地委。1992年,惠民地区改名为滨州地区。2000年,撤地改市。境内山地为泰沂山地余脉,走向近南北,仅邹平县境内有少量山丘地。山丘岩石多为中基性岩,少数基岩,地表上未见酸性岩石,属长白山脉。根据山峰座落地域分布,长白山脉可分为以摩诃山、白云山、会仙山为主峰的三大峰群落。摩诃山山群是长白山脉中最大山群,主峰摩诃山,海拔826.8米,山群大体呈东西走向,境内东西长约12公里,南关宽约4公里,方圆40余平方公里。白云山整个山群南北长约5.3公里,东西宽约10公里,总面积50余平方公里,主峰海拔729.6米。会仙山整个山群呈北西南东弧状走向,东西宽约7.5公里,南北长约6.5公里,总面积约22.3平方公里。主峰海拔590米。
护理学校有那些
护理院校为主要研究人体生理病理、基础医学、临床护理、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进行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和康复保健等,培养护士的学校。例如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山东现代学院、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枣庄职业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利民科技职业学院等都是护理院校学校。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淄博职业学院:综合院校,护理有临床、社区、老年、涉外、ICU方向。3、山东现代学院:综合院校。3、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医药院校。4、枣庄职业学院:工科院校。5、山东英才学院:综合院校。6、山东利民科技职业学院:综合院校。课程体系:《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学》、《药理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健康评估》。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ICU、日语、英语、助产、国际护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临床护理、涉外护理、社区护理。
护理都有哪些学校
护理专业好的学校有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其中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前身是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是中国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经过几十年的动荡、变革。在2000年,和复旦大学合并,正式成为复旦大学的医学部。复旦大学的护理专业星级六星,可以说是很不错了。并且作为复旦出来的学生,无论哪个学科、哪个领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都属于拔尖的存在。
山东:滨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二)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舞蹈学(师范类、体育舞蹈、健美操):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联考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使用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和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5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
第十九条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收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滨州学院。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 https://www.bzu.edu.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 就业 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 二级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生规定: ①定向培养士官生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① 普通类高职专业 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 艺术 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③直招士官生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 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 毕业 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 证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邮政编码:256603 学院网址:https://www.b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z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