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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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局电话

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0731-84714899。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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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 0731-84714924电子邮箱: zwgk@hnedu.cn邮编:410016湖南省教育局地址: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扩展资料:湖南省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五)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省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九)依据《教师法》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十一)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十二)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家交流和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湘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和交流。(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十四)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省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十五)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十六)协助省委组织部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南教育厅参考资料来源:湖南教育厅-办公室

省教委与省教育厅的区别在哪?教委属什么单位?所属单位有哪些?

省教委和省教育厅都是负责教育工作的部门,其区别在于级别和职责的不同。首先,省教委通常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部门,其级别比教育厅低。省教育厅则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的教育工作,包括制定教育政策、管理学校、评估教育质量等。因此,教育厅的职责更加全面和具体。其次,教委属于政府机构,一般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下一级机构,负责执行和落实教育政策,管理教育领域的事务。教委的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行政部门:如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2. 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3. 培训机构: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语言培训机构等;4. 考试机构:如国家考试中心、省级考试中心等;5. 研究机构: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教育评估机构等;6. 社会组织:如教育基金会、教育协会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方式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省教委和省教育厅是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为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由教育厅所领导的,为教育厅下属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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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局电话是0731-84714899和0731-84714930,如果是本地拨打就不需要加前面的0731了,这是长沙的电话区号。长沙本地拨打可以直接打84714899或84714930。长沙以外地区拨打的话则加区号即可。湖南省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31-84714924主要负责部委会文件、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构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负责政务宣传、新闻宣传、信访、阳光服务、监督监察、保密信息、计划生育等工作。注意事项: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厅电话:0731-84720854主要负责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规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校内外实验室、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实践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籍、升学等管理工作。指导普通本科学校成人函授和业余教育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普通本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高等教育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教材的统一管理。完成办公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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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教厅机关处室电话号码 办公室:0731-4714924 湖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0731-4715490 湖南省教育厅督导室:0731-2204311、4725587 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0731-2204240、4714899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主要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教育考试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第一师范、长沙师范学校、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市第一中学、教育报刊社、教育电视台、教育音像出版社、教育生产装备处、电化教育馆、教育建筑设计院、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高校干部培训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反导大中心、 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留学服务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

湖南省教育厅机构设置,具体如下:1、湖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负责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等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机关后勤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2、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主要职能:协助省委组织部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配、思想教育和培训;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工作;协调和指导高等学校的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3、省委教育工委维护主要职能: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督导机构设置:1、对督导室行政级别作了规定。文件明确规定耒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目前,我市市级督导室和县市区督导室都发文成立了,但大都未明确行政级别,只有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是按政府组成部门的正、副职套行政级别。单位(督导室)没有行政级别,单位领导(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有行政级别。不能以单位负责人的行政级别想当然地推定该单位的行政级别。2、在督导室工作职责上实现了全覆盖。从目前下发的我市市级督导室和县市区督导室编制文件来看,对督导室的职责要么没有规定,要么规定得很简单,特别是对政府同级相关职能部门督导评估考核的内容没有任何涉及。现在下发的这个文件不但对督导室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的分条目确定,而且明确规定“对乡镇办事处、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从而弥补了长期以来督导职责的重大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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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电话:0731-8471489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高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二)政策法规处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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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15074901731、0731-82280492湖南省教育厅阳光服务大厅服务电话为:0731-84714899 84714930湖南省教育厅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主要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包括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湖南省教育厅举报邮箱为:gkwt@hneao.edu.cn。湖南省教育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湖南省教育厅编制的《湖南教育政务网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提出申请,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扩展资料:湖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五)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各类高等教育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参考资料:湖南教育厅-湖南公布高考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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