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卫生局

时间:2024-05-16 14:00:58编辑:奇事君

常州市卫生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法制处)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提出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局有关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共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局机关的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的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牵关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卫生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事业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卫生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协调有关处室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负责卫生行政复议;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行政规章;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法律工作。(二)人事处组织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干部和工人的录用、调配、转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政策性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工作;负责工作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用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出国政审初审和专家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工作;承担卫生援疆干部的派遣任务。(三)规划财务处(审计处、人武保卫处)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实施卫生财务宏观管理,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农村“三项建设”;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宣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预算内、外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产业管理;负责对市直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市直单位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人防、双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绿化工作;指导和加强卫生系统的民兵预备役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指导市直单位人武工作。(四)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处(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组织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并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初审工作;拟定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研究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农村基层卫生组织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妇动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母婴保健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六)医政处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技术、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及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及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七)科教处拟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医学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指导成果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学科研机构的建立和调整;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等卫校的管理工作,负责新专业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八)中医管理处(社会医疗保健处)会同规划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全市占医法规、规章及相应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各级中医机构执业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医疗保健机构的中医工作。参与市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改革方案、政策、规定的制(修)订;配合医保部门组织各级医疗定点机构实施医改方案;配合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控制药品比例;参与研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的修订;拟订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管理市各有关部门的干部医疗保健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高级知识分子的保健体检工作。(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市爱委会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并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和卫生街道、社区居委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和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拟定全市健康教育规划;负责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和单位卫生工作。(十)组织处(老干部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组织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的考察、干部培训、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局管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出国(境)的审核、上报;负责推荐、考察系统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系统内统战、知识分子、台湾事务、侨务等工作;负责局管基层领导干部及局机关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休干部工作。(十一)宣传处拟定全市卫生系统干部、党员、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宣传推广交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全系统的新闻报道,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研会活动;政工人员岗位培训,负责市直属单位政工人员政工职称的评定及推荐上报工作。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

常州市卫生局的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交给江苏省常州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政、药检职能:1.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2.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批,核发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的许可证职能。3.承担全市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许可的审核职能。4.负责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车间图纸的初审职能。5.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广告法》做好监督药品广告工作。(二)新增的职能1.依照《中华人民区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民无偿献血的工作。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执业医师资质认定、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等工作。3.依照1997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江苏省中医发展条例》、《职业病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4.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参保病人的转诊管理。5.在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的指导下,负责《常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委派制暂行办法》的实施。(三)转变的职能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核定的审批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卫生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质量控制规范的认证、专业技术培训、业务考试和卫生机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等非行政审批的工作以及其他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常州市卫生局的领导分工

朱雄华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全面主持卫生局党委工作,分管组织、干部、统战、人才工作。简历:1981年4月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医师、工会副主席(享受正科级)、工会副主席兼办公室主任;1993年1月常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2000年1月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1年8月常州市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常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陈建国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局长全面主持卫生局行政工作,分管人事、外事、监察、财务工作。简历:1982年12月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医师;1990年10月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治医师;1996年12月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2000年9月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2002年4月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2010年1月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2012年4月常州市卫生局局长、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2012年6月政协常州市委员会副主席、常州市卫生局局长兼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2012年8月政协常州市委员会副主席、常州市卫生局局长兼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何小茜 女 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纪委、宣传、工会、团委、局机关党建、妇委会、女干联、女知联工作。简历:1991年8月常州电池厂工作;1994年2月常州天安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工作;1995年6月常州市团校干事;1997年5月共青团常州市委组织部干事;1998年12月共青团常州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科级);2001年1月共青团常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02年8月共青团常州市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7月常州市建设局组织处副处长(正科级);2006年2月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2008年2月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2011年5月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处长(明确为副处级);2013年3月常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虞国良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简历:1981年7月金坛市城东中心小学教师、副校长;1986年5月共青团金坛市委副书记、书记;1991年7月金坛市水北镇党委书记;1996年12月金坛市卫生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9年7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2011年2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正处级)。夏国强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法制、信息、应急、信访、统计、医改、行政服务、科教工作,协管人才工作。简历:1986年8月常州市妇产医院医师;1990年8月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秘书;1991年12月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月兼任常州市卫生局干部保健科科长;1996年2月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1997年5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2007年8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姚福建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规划、审计、医疗器械、安全生产、人武、保卫、人防、后勤、基建、爱国卫生工作,协管财务工作。简历:1980年11月高炮75师658团特务连战士、招待所给养员;1983年9月南京陆军学校后勤训练大队司务长专业学生;1985年11月12军36师108团司令部管理股正排职管理员、副连职管理员、后勤部军需科副连职助理员、正连职助理员、108团军需股股长、36师后勤部军需科副科长、科长、后勤部副部长、部长;2004年4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武部部长;2006年4月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常委,常州市新北区人武部部长;2010年12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秦锡虎 男,现任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分管医政、中医、医保、医学社会团体、干部保健、药政、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工作。简历:1983年9月镇江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学生;1986年8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师;1994年9月苏州医学院外科学(普外)专业学生;1997年9月苏州大学外科学(普外)专业学生;2000年3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十五病区副主任、大外科秘书;2003年2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圣安东尼奥健康卫生中心进修;2003年9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二科主任、大外科秘书;2005年8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二科主任兼大外科副主任;2006年3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外科副主任兼肝胆外科主任;2008年3月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肝胆外科主任;2009年11月常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助理;2010年10月常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2012年8月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12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常州市眼耳鼻咽喉医院、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3月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常州市卫生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参与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办法及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二)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资源配置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督查。(三)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医疗卫生收费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研究拟定卫生人才培养、教育、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医学科研攻关和医疗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工作。(五)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及社区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公共卫生等相关疾病和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组织和开展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处理重大疫情暴发事件。(七)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环境、饮用水、化妆用品、放射防护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的监督管理。(八)研究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规范全市城乡医疗机构的建设,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协调、指挥各种重大突发性、灾害性事故的医疗抢救工作。(九)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十)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离退休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保健工作,参与制定全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卫生外事工作,组织进行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国际交流和合作;组织医学卫生人才对外交流。(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口腔医学杂志多久一期发表

口腔医学杂志通常是1-3个月发表一期,口腔医学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口腔医学》杂志创刊于1981年9月,是继《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之后全国公开发行的第二本口腔医学专业杂志。原主办单位为常州市卫生局,原主编尹立乔教授,苏联医学副博士学位,为国内著名的整形外科专家。2002年起转由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主办,在南京出版发行。

卫生局是干什么的

卫生局是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工作。是地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卫计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一、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五、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供水;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常州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常州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如下:1、符合办理的规定,参保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审批窗口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医保IC卡、《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参保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2、材料不全,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再到经办机构办理;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常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办

法律分析: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选定点,从公布名单中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就医人员就医时一定要带上社保卡,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介绍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43年,是一所历史悠久,科室齐全,规模庞大,设施先进,技术、学术水平较高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00年成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同时是苏州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等医学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和研究生培养点。医院拥有两个院区及一所分院,城中院区处于江南古城常州市中心,开放床位近1000张,清代名园“约园”坐落院内,景色秀丽,环境宜人;2012年6月正式启用的阳湖院区位于武进新城,分二期建设,总设计床位2500张,一期开放床位90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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