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05-14 14:07:26编辑:奇事君

淮安公积金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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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是多少

淮安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12329。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一、电话查询拔打查询电话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查询内容,自动查询请按“1”,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系统将自动播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账户情况。政策咨询请按“2”,系统自动转接人工政策咨询服务。二、网上查询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账户明细账以及打印电子对账单。三、手机查询使用智能手机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手机查询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账户明细账。四、柜面查询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经办网点柜面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扩展资料淮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一、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2、具有购买住房一定比例首付款;3、具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4、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二、申请住房公积金商品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原件: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个人信用报告;3、商品房买卖合同;4、增值税普通发票。参考资料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指南参考资料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见一面”办事指南

淮安公积金电话

淮安公积金电话为0517-12329。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淮安市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审计监察科、信息管理科六个职能科室,下设淮阴、楚州、涟水、洪泽、盱眙、金湖管理部。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和会计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3、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垒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淮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转贷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转贷条件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以该住房作为抵押物。
三、转贷额度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转贷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转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转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二)转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转贷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借款本金;
(三)转贷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应付房价款的70%;
(四)转贷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额度。
四、转贷期限
转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的工作年限。
五、转贷材料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或单身证明);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四)贷款银行签章的当月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证明;
(五)房屋所有权证。
六、转贷程序
(一)转贷申请。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持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二)转贷审批。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借款人的贷款证明材料、个人信用报告、贷款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查、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三)签订合同。准予贷款的,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并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四)抵押登记。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或单身证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发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划转借款人的借款款项。
七、贷款担保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主要有房产抵押加保证或房产抵押加保险,即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由住房贷款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或保险公司提供贷款综合保险。担保费或保险费由借款人承担。
八、其他规定
(一)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还款方法、还款方式等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二)借款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房屋权属登记系统载明有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淮安: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淮安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宣布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启动范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尚未结清,在购房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符合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规定显示,商转公贷款启停将与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情况联动,与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同步实施动态调整。 公告显示,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带押转贷、先清后贷两种。带押转贷是指,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以下范围内的,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 先清后贷则是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上述银行范围外的,采取“先清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结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价款、还贷能力、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个人信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同时不高于以下限额: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淮安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定倍数或还贷能力系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保留至千元;采取“带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额度,保留至千元。


江苏淮安:购买首套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72万元

7月19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已持续3个月低于85%且资金净流入,淮安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公告》。
按照新政,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在首付比例方面,按照淮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30日公告的政策,首套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为20%;二套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下降至20%。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今年以来,淮安市第二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今年4月25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从95%(含)以上下降至85%(含)-95%区间并持续3个月,且持续3个月资金净流入,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基准额度,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江苏淮安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72万元

7月19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已持续3个月低于85%且资金净流入,淮安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公告》。
按照新政,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在首付比例方面,按照淮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30日公告的政策,首套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为20%;二套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下降至20%。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今年以来,淮安市第二次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今年4月25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披露,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从95%(含)以上下降至85%(含)-95%区间并持续3个月,且持续3个月资金净流入,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基准额度,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淮安什么时候恢复商贷转公积金

2022淮安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告:为平稳有序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对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关于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淮房委〔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启动范围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尚未结清,在购房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受理顺序 为平稳有序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对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具体如下: (一)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仅受理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且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二)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优先受理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且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前的可继续受理; (三)2023年4月1日起,优先受理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且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以后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前的可继续受理。办理方式 根据《通知》,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带押转贷、先清后贷两种,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带押转贷。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以下范围内的,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 (二)先清后贷。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上述银行范围外的,采取“先清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淮安购买首套自住房及首次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66万元

(记者 李晓青)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5日披露,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从95%(含)以上下降至85%(含)-95%区间并持续3个月,且持续3个月资金净流入,现根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现调整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通知》,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基准额度,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可以在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时,通过提高执行倍数,让职工获得更高贷款额度;资金不足时,通过降低执行倍数,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能,惠及更多职工。
该《通知》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5月5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受理时贷款政策执行。
同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称,近日出台了3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通过放宽租房提取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支持刚需群体改善住房条件,切实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
在降低租房提取门槛方面,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淮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12个月内无购买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记录并租赁住房的,单方、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9600元、19200元,每自然年度可2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
此外,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称,此次新政策还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首套首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


淮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打开支付宝,找到市民中心。2、然后选择淮安市,点击公积金。3、最后点击省直公积金提取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淮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淮安公积金提取出来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公积金提取淮安,点击进入小程序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通过支付宝提取1、点击搜索框在支付宝首页点击搜索框。2、输入搜索信息在搜索框中输入公积金提取淮安,点击搜索。3、点击小程序在搜索结果界面点击小程序即可进行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淮安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2022淮安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依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_2022_3号)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动态调整。一、调整后,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二、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公积金贷款材料如下: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法律依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_2022_3号)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淮安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原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60倍提高到80倍。2、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x12(月)×0.45 (还款能力系数)x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淮安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淮安公积金提取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中心审批。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和单位出具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银行支付。公积金中心准予提取的,委托受托银行转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或由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柜面办理提取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公积金的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淮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住房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非住房类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淮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主观:大家都知道公积金的存在,却不知道公积金的实际用途,公积金可以用来购买房屋或者是贷款买房。一、淮南市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淮南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九)职工调出或户口迁出淮南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本条第二、三、四、八、九项规定的,应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符合第1、六、七、十项规定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也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家庭成员(只限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符合第1、五、六、七、十项规定条件的,提取金额至佰元整。二、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一)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三)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四)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三、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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