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5-14 05:24:17编辑:奇事君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负责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执行。(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负责落实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批、审核、备案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规定;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一)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三)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赵作亮: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业江: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育培训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公务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市人事考试中心、党务、群团和帮扶工作。党委委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吕飞:分管就业促进科、全民创业促就业办公室,主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杰: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企业破产改制工作。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振: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称评价中心、信访稳定工作。调研员常永元:分管工资福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目标考核办公室。调研员何子明:分管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调研员王永洪:分管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王祥恩:主持市外国专家局工作。市公务员办公室主任齐明昌:主持市公务员办公室工作。助理调研员张军文:协助陈业江同志工作。助理调研员杨光成:协助常永元同志工作。

枣庄医保办咨询电话

枣庄医保办咨询电话:(0632)3358372、3358352。医保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指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大目录”)。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支付。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枣庄市医保办在什么地方,电话是多少?谢谢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业务咨询电话:12333,电话:0632-3314268,传真:0632-3315975。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扩展资料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如下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四)规划财务科负责草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草拟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联系方式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机构职能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四)规划财务科负责草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草拟社会保障资 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管理工作。(五)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六)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草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举办市级人才交流会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留学 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为驻 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七)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负责草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八)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 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 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草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草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 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十)教育培训科草拟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市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 草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 办法。(十二)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 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规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 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十三)工资福利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办法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 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 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四)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办法;负责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 业职工退休规定;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 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 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五)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和标准;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 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企业职工疾病、生育期间的待遇规定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 法;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待遇规定,审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伤残等级。(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十八)劳动监察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九) 市公务员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 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落实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二十)市外国专家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 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 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国专家来枣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经 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编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负责外国专家来枣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齐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机关党组织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

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是为服务参保人群体而设立的,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领取等相关业务。申请人需要带上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并排队等候叫号办理。同时,也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或自助终端机进行办理。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薛城区,是为服务参保人群体而设立的窗口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领取以及相关咨询、处理等服务,协助保障社会稳定和居民生活质量。服务大厅内部设有多个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办理,如社保参保手续、医疗保险报销申请、工伤认定等等。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申请人而言,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服务大厅内排队等候叫号办理。同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自助终端机进行网上预约或办理,以减少等候时间和提高办事效率。另外,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薛城区社保局还会定期进行研讨和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的开放时间是多久? 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5: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开放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是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方便、高效的窗口服务机构之一,其管理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权益和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社会保险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建设和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参保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参加社会基本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费由国家、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负担。同时,该法还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和范围,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基数,并规定了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标准和程序。


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

律师分析:
薛城区社保局服务大厅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薛城区,是为服务参保人群体而设立的窗口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领取以及相关咨询、处理等服务,协助保障社会稳定和居民生活质量。服务大厅内部设有多个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办理,如社保参保手续、医疗保险报销申请、工伤认定等等。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申请人而言,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服务大厅内排队等候叫号办理。同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自助终端机进行网上预约或办理,以减少等候时间和提高办事效率。另外,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薛城区社保局还会定期进行研讨和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参保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参加社会基本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费由国家、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共同负担。同时,该法还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种类和范围,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基数,并规定了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和发放标准和程序。


滕州市社保局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
55148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


枣庄滕州社保怎么办理

滕州市养老保险个人如何交纳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每年都不是一样的。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枣庄公务员工资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职务判断,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枣庄公务员工资是多少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职务判断,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郭传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规划审计科、政工科、市目标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杜 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就业培训科、医疗保险事业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管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党风廉政建设,协管政工科。王延永:市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副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管信访、稳定工作。王勉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分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协管目标考核工作。林 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审批科、监察监督科、信访法规科、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协管财务规划审计科。赵守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宣教督查科、信息中心、工资科、离退休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档案管理中心。何清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主持外国专家局全面工作,分管引智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评价中心。董继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局长。主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全面工作,分管企业破产改制工作。吴兆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劳动事务合作中心。姜德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局机关效能管理办公室主任。主管机关效能管理办公室;分管“二日游”工作。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培养、人事管理、劳动保障执法维权等工作。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1人,其中在职209人。局机关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室、社会劳动保险室等11个职能科室,下设社会保险费征收分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0个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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