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教育局

时间:2024-05-12 15:14:39编辑:奇事君

沛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沛县教育局电话号码为0516-89622160,沛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如下: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扩展资料其他职责:1、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2、主管地方高校和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务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3、编制地方各类教育事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计划。4、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市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5、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工作。参考资料来源:徐州市沛县教育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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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教育局电话号码为0516-89622160沛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如下: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全市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3、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沛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沛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4622160、84616891。沛县教育局,是沛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沛县教育局局长王家勇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扩展资料:沛县,简称“沛”,因古有“沛泽”而得名,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处于苏、鲁两省交界之地,东靠微山湖,西邻丰县,南接铜山区,北接山东省鱼台,处于华北平原的东南边缘和淮海经济区的西北部位。总面积1576平方千米, 总人口130万(2016年)。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5亿元,增长9.1%。 沛县水脉纵横,是滨湖之城、绿色之都,沛城东距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微山湖不足5公里,拥有62公里湖岸线、400平方公里湖面。 沛县历史悠久、资源富集,是江苏省和华东地区的煤炭主产地,探明煤储量24亿吨,年产原煤1200万吨,占全省70%。沛县是首批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荣获全国百强县、全国工业百强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县等称号。2018年,沛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64位、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第58位。 2018年11月,入选2018年工业百强县(市)。 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 参考资料:沛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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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教育局电话是0516-89622160。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沛县:沛县(简称:沛),古称沛泽、小沛,是江苏省徐州市下辖县,位于徐州市西北部,东靠微山湖、昭阳湖,与山东省微山县毗连,西北与山东省鱼台县接壤;西邻丰县;南界铜山区,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辖13个镇、4个街道、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农场,277个行政村、107个社区(2022年1月),常住人口为1038337人(2020年末)。2018年,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发布“2018县域经济100强榜单”,沛县居榜单第71名。春秋战国时,沛地属宋国。隋、唐时隶属徐州。1944年伪淮海省成立属于伪淮海省。1983年1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沛县隶属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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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教育局投诉电话为:0516-89622160。拓展:沛县教育局是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的教育行政机构,负责沛县的教育管理和教育事务。沛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沛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组织和协调沛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促进教育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沛县教育局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包括教育发展处、教育教学处、师资培训处、学生工作处、科技信息处、财务处等。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工作,共同推进沛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沛县教育局还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加强与国外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沛县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总之,沛县教育局是沛县教育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其职责是促进沛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沛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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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632-3352571。1、枣庄市教育局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3285号2-6楼(邮编:277000)。2、所在城市:枣庄薛城区。3、所属分类:地市级政府机关。4、枣庄市教育局附近的公交站:教育局、水泵厂、沛县教育局、教育局、汉街北门(西行)、水泵厂、汉街北门、汉街北门(西行)、汉街北门、七彩街、泗水亭公园、沛县百货大楼、县社、电信局、广电商厦、沛县百货大楼。5、枣庄市教育局附近的公交车:沛县16路东线、沛县1路、沛县2路西线、沛县3路、沛县9路、沛县16路北线、沛县2路东线等。枣庄市学校有哪些:枣庄三中、枣庄九中、华夏中学、枣庄三中新校、枣庄十六中北校、枣庄现代实验学校、枣庄五中、枣庄八中、枣庄八中南校、薛城区舜耕中学、枣庄四中、枣庄一中、枣庄一中新校、峄城区综合高中、枣庄二中、枣庄六中。台儿庄区综合高中、台儿庄区新世纪学校、枣庄十八中、枣庄四十中、山亭实验中学、枣矿一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滕州三中、滕州五中、滕州七中、滕州十一中、滕州一中新校、滕州二中新校、滕州一职高、滕州二职高、滕州高职校、滕州善国中学、滕州奥林中学、滕州实验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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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电话:0632-3314910枣庄市教育局是枣庄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扩展资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2、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3、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等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工作。4、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5、指导并加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6、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和社区教育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计划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8、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科研项目,拟订枣庄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和育人质量进行监测、指导。9、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校舍改造,教育教学装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管理、使用,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与学校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转移保障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枣庄市教育局首页参考资料来源:枣庄政府信息公开-枣庄市教育局

沛县教育局投诉电话12391

沛县教育局的投诉电话是:0516——89622160.根据《2020年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要求,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只要是有关教育的都可以到这个教育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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