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入境管理处

时间:2024-05-12 00:19:39编辑:奇事君

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星期六上班吗

目前武汉市范围内共有16个出入境窗口。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周末上班(市民之家);江夏区公安分局、黄陂区公安分局、新洲区公安分局、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周末不上班;其他区出入境管理大厅周六只接受预约办理。武汉出入境受理点的上时间、地址及电话如下: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027-85395370(工作日9点至17点)027-12580(周末、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9:00-16:00江岸区公安分局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兴业路口027-8539104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江汉区公安分局江汉区常青路7号(区政务中心)027-8576700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_口区公安分局_口区解放大道213号027-8377332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武昌区公安分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区政务中心)027-8892222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青山区公安分局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区政务中心三楼)027-8638560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汉阳区公安分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区政务中心)027-8423420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区政务中心)027-6981357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江夏区公安分局江夏区纸坊街谭鑫培路7号027-8539870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黄陂区公安分局黄陂区前川百锦街230号(区政务中心)027-6100627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新洲区公安分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一号(区政务中心)027-8935411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沌口区公安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区政务中心)027-84809868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东湖高新区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区政务中心)027-5077717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东西湖区二雅路309号海景花园(区政务中心)027-8325589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洪山区公安分局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区政务中心4楼)027-65397012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东湖风景区分局欢乐大道301号(区政务中心)027-8539848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仅限预约):9:00-12:00


新洲区出入境管理处在哪里

武汉市新洲区出入境管理处在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特一号(区政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直辖市、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的授权和委托,承担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受理签发公民因私事出入境证件,实施外国人来华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的日常管理,签发口岸签证及其他相应的证件,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扩展资料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保护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形势。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主要是:1、依法受理、审批出境和入境申请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包括往来港澳台地区),外国人入境以及入境后在中国的居留、旅行,都必须事先申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出境或入境申请。主管机关对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甚至进行必要的调查,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各级权限进行审批。2、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境、入境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依法给申请人签发与其申请相应的证件。签发证件,是主管机关代表国家对申请人的准许,严肃对待。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新洲区公安分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入境管理

武汉护照办理地点

武汉护照办理地点及时间:1、本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2、江岸、江汉、_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上述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一、武汉护照所需材料(所有复印件均用A4规格纸张)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如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电子制证照片)。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证明(如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市级公证书等)、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并出具意见。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意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非本市户籍人员(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下列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本人户口簿(户口簿应复印首页、本人资料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应复印正面)、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2)、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并出具意见。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意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省内户籍人员的二代证照片已上传到户政网上的,亦可不提交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非本市户籍的就业或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除提交非本市户籍就业或就学关系人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如能够证明关系成立的同一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方监护人陪同并出具意见。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意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60周岁(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老人: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暂住证明或已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5、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6、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7、以劳务为由申请护照需提交已加盖意见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申请备案表。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9、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二、武汉护照办理时长: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办证时限: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首次申请30天。3、户籍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本地需要函查的;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4、加急情形: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情诊断证明);(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以证明距开学日期不足30日);(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入境许可或签证);(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武汉市护照在哪里办理

武汉市护照需要在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办理。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综上所述,中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武汉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要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及户口本。如果是异地办理,除了户籍证明还需提供与身份相对应的材料,高等院校在读的学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及学生证。就业人员需提供一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社保证明。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二)填写申请表;(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武汉办理港澳通行证地点+续签+流程

法律主观:外地户籍可在 深圳 办理港澳通行证(新证办理),无需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但需要在深圳连续不断交满12个月 社保 (没有满时间是不可以在深圳办理)。携带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一年以上)、出入境回执(最近三个月),然后进行网上预约。 所以在深圳续签港澳通行证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满一年,对于没有满一年的情况有两个选择: 1、回初办所在地办理; 2、通过支付宝来续签港澳通行证。 《出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大陆外的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2023年武汉办护照和签证以及港澳通行证详细流程 地点和材料大全

想要出境旅游的朋友们,是不是对如何办理出入境护照、换(补)发护照、顺利往返港澳台等事项搞得摸不着头脑?或许是第一次出国,没办过呢!没关系,现在给大家整理了一份豪华版出入境办证攻略。武汉办护照一、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条件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3、不予办理情形: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①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② 无法证明身份的;③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④ 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⑤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⑥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⑦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⑧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二、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材料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三、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方式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四、武汉首次办理护照流程1、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4、申请人领取证件。五、武汉首次办理护照地点各区出入境管理大厅武汉办签证办理出国签证要看办理的是哪个国家的签证,办理哪个国家的就去该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需要的材料一般有有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本人照片、申请表格、无犯罪记录证明、保证金证明、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签证办理地点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接待大厅2、江岸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3、江汉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4、硚口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5、汉阳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6、武昌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7、青山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8、洪山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9、东西湖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0、蔡甸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1、江夏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2、黄陂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3、新洲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16、化学工业区分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武汉办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1、团队旅游签注(L)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2、个人旅游签注(G)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目前哪些城市开放了赴港澳个人旅游?经国务院批准,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限市区)、厦门、泉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全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重庆市(限15个区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共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9个城市开办了赴港澳个人游。办理材料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3、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湖北省外户籍还需提交本人武汉居住证。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5、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6、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注:1、团队旅游类别、个人旅游类别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2、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签注次数及逗留时间1、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2、个人旅游签注(G)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办理费用1、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2、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3、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4、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5、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6、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办理地点个人旅游签注、团队旅游签注可前往各自助签注机自助办理签注,武汉各区出入境管理大厅的自助签注机、各区市民之家的自助签注机等都可以。办理时限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2、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注:目前湖北省内户口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湖北省外户口办理时限为20日。

港澳通行证在武汉哪里办理

法律主观: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或居民 临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客观:《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武汉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

法律主观: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 居民身份证 或居民 临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在武汉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武汉市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可以前往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地址是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9:00-16:00。办理流程:1、申请人携带必要的材料前往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进行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窗口进行申请,并进行填表、人像采集、指纹采集等手续。2、公安部门进行申请人的材料、行政审批,确定是否核发护照/港澳通行证。3、公安部门制证。4、申请人领取证件或选择邮寄方式进行领取护照或港澳通行证。扩展资料申请护照需要准备的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需换发护照的须带旧护照。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5、华侨须提交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翻译件。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7、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并留存复印件。8、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9、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申请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通过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的照相回执。3、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也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还需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交验监护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同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当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6、现役军人及属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军人除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外,还需交验军官(离退休)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7、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仅申请旅游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上述相关材料(无需提交身份证)。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公安局-申请普通护照含换补发服务指南(常规)

在武汉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去公安局就可以办了。1、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2、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3、关于各类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①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②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③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武汉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对于武汉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江岸、江汉、_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和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常住户口居民可就近在上述所有的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武汉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江岸、江汉、_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和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常住户口居民可就近在上述所有的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分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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