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11 21:14:44编辑:奇事君

清远市教育局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电话是0763-3361295。清远广东省辖地级市,广州都市圈城市,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创造出灿烂的史前文明。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远市常住人口为3969473人。清远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北部、北江中下游、南岭山脉南侧与珠江三角洲的结合带上。全境位于北纬23º26′56″~25º11′40″、东经111º55′17″~113º55′34″之间,南连广州市和佛山市,北接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及东北部和韶关市交界,西及西南部与肇庆市为邻。南北相距190公里,东西相隔约230公里,边界线长1200余公里。清远市土地总面积1.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10.6%,是广东省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清远市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清远是广府文化区域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清远与广府文化圈在历史、地理及族群等方面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广府文化是清远文化的主流。清远靠近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北缘的北江中下游、广东省中北部,广州对口帮扶清远,合作共建广州(清远)产业园,是两市优势互补加快发展的“战略引擎”,是实现“广清一体化”的重要体现。

清河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清河县教育局电话号码:0319-5530601。清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古称青阳,位于河北省东南部、邢台市的东部,东北与衡水市故城县接壤,东隔卫运河与山东省夏津县相望,自南而西分别与临西县、威县为邻,北依清凉江与南宫市毗连。清河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季节分明。总面积502平方千米。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清河县常住人口421582人。隋大业初年(605年),置清河郡。民国元年(1912年),清河县属河北省。1952年,清河县属邢台专区。1958年11月,清河县并入南宫县。1961年5月,恢复邢台专区。同年七月清河县由南宫县分出,恢复清河县,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93年,邢台撤地区建市,清河县属邢台市。截至2021年10月,清河县辖6个镇。清河县特色经济为羊绒制品,被誉为“中国羊绒之都”,是世界最大的羊绒及羊绒制品集散地,年经销总量占世界40%、全国60%,总产值逾200亿元。清河也是邢台市东部副中心城市,被河北省列入全省首批扩权县和优先培育的中等城市之一。

清远市教育局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电话是0763-3361303。“当下清远的全科美育,是在做一件教育界的大事。”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李于昆认为,清远可从增加教师储备、提升师资素质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全科美育的引擎作用,进而在实践中带动和影响其他学科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艺术课标修订专家组核心成员、美术正高级教师房尚昆建议,清远可将全科美育做成国家级课题,为国家课程改革提供探索经验。清远市教育局副局长高常立说,美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推行农村全科美育教育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农村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学校是美育的主战场,要以美育为主题,进行跨学科教育教学。接下来,清远继续从种子培育、课堂改革、课题引领、全员参与、全域育人、示范引领六方面下功夫,推动全科美育更上一层楼。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电话是0763-3333087。教育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42室。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电话:1、咨询电话是0763-3333087。2、联系人是赵老师、徐老师。负责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发展沿革:1996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市教委改称清远市教育局后,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草建科审计科、普通教育科、体育卫生科、督导室、教育工会、监察室。2002年市级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市教育局内设职能科室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科,基建财务科、教育科,管导室,纪检监察科。2015年,市教育局内设科室调整为办公室,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高中与中职教育科、教育管导室、基建财务科、人事科,德育安全科。属下事业单位2个: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九公空洁远市教育教学新务院。清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3、人事处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4、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国家及省、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教育贷款、教育集资、捐款、教师奖励基金等项目的使用情况;管理使用国家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教育费。

清城区教育局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42室;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电话:0763—3333000,0763—3322095;联系人:赵老师、徐老师。负责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民族教育,指导和管理各类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后勤社会化改革以及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2020年11月,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清城区教育局电话号码

清城区教育局电话是0763-3361303。“当下清远的全科美育,是在做一件教育界的大事。”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李于昆认为,清远可从增加教师储备、提升师资素质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全科美育的引擎作用,进而在实践中带动和影响其他学科发展。国家义务教育艺术课标修订专家组核心成员、美术正高级教师房尚昆建议,清远可将全科美育做成国家级课题,为国家课程改革提供探索经验。清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高常立说,美育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推行农村全科美育教育对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农村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学校是美育的主战场,要以美育为主题,进行跨学科教育教学。接下来,清远继续从种子培育、课堂改革、课题引领、全员参与、全域育人、示范引领六方面下功夫,推动全科美育更上一层楼。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是卫校毕业有护士证的吗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心],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是卫校毕业没有护士证的,读卫校主要是学习护理知识,然后根据考试流程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护士证,中专卫校没有护士证。 中专卫生一般都开设得有护理专业,但是中专只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是教育学生培训学生技能为主,不具备发护士证的资格和权利。【摘要】
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是卫校毕业有护士证的吗【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心],清远市德圣健康职业技术学校是卫校毕业没有护士证的,读卫校主要是学习护理知识,然后根据考试流程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护士证,中专卫校没有护士证。 中专卫生一般都开设得有护理专业,但是中专只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是教育学生培训学生技能为主,不具备发护士证的资格和权利。【回答】
护士资格证,就是通过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拿到的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于2001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回答】


清远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管理、机关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教育宣传、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工作。(二)教育科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有关发展计划;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以及规范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派位、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民族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应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导检查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市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四)高中与中职教育科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民族教育的管理、协调、评估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制改革、学籍管理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训中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助学扶志、中职学生国家补助发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外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扶贫开发、社会就业再就业等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五)教育督导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教育督导、督政、督学与评估工作;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工作;指导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及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研究与试点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学校等级评估、督导规范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创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和培训督导人员,以及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研究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六)基建财务科负责市级及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教育财务管理、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校舍基建维修、教育收费、免费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市级有关财政性教育资金分配、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及预结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核)算和管理以及监督市直学校财务(预)核算工作。(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及市直学校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市直单位及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及教师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干部及教师继续教育市级培训;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就业指导协调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党务、计划生育、工青妇、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及全市基层教代会建设。

清远市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增加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行业管理和日常联系协调的职责。(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山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21年下半年广东清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籍在清远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清远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直接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8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报名系统“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清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清远市户籍、清远市居住、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请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本人户籍(居住证、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清远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

  申请人于10月8日至10月1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全市各认定机构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申请人所选认定机构(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清远市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清远市居住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清远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分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照片原件要求实际尺寸不大于38mmX30mm,且为正规冲洗类照片,不使用打印类照片。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级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清远市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及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教育局官方微信(清远市教育局),如有疑问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附件1)。

  1.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2022年上半年广东清远连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清远连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广东清远连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连州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连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连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连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连州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4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连州市认定范围的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清远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连州市教育局”。

  符合连州市认定范围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连州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材料按受理机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现场确认第一阶段受理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第二阶段受理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8日,受理地点为: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教育局一楼。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择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网报后,均需及时留意现场审核受理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的现场审核信息和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连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体检医院设在连州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即湟川中路3号市人医一门诊),申请人要在受理期间自行到体检医院体检。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清远市外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过来的申请人需在清远市内居家隔离14天完成1、4、7、14天核酸检测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清远市外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过来的、健康码为黄码、行程卡带“*”的申请人需在清远市内居家隔离3天完成3天2检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清远市外从低风险地区过来的申请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现场认定。各申请人在现场审核时要服从指挥并做好个人防疫保障措施。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连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763-6638300,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教育局6楼人事股。

  (六)本公告可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http://www.lianzhou.gov.cn/qylzjyj/gkmlpt/index)查看。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连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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