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编中有高校毕业生计划的是不是往届生不能报考?
不是的。以合肥市为例,在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扩展资料: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相关要求规定:1、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人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2、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教育局-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安徽淮南2020年有关普通高中补录事项?
2020年安徽淮南是有关该年度普通高中补录的相关事项以及公告的。如淮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20年8月19日发布的《淮南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志愿填报工作安排》信息,该补录的时间为8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其中参加本次补录的相关普通高中学校有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八中、淮南十四中、淮南十六中以及崇文中学。对应的补录计划人数分别为37、93、130、53、26和43人。扩展资料:一、2020年度淮南市普通高中补录地点:1、大通区:淮南十五中。咨询电话:18055483303、18055487128。2、田家庵区:淮南三中。 咨询电话:2190247。3、谢家集区:淮南十。咨询电话:13685543576。4、八公山区:淮南十三中。咨询电话:5627766。 5、潘集区:淮南二十一中。咨询电话:4971011 13956454030。6、毛集实验区:淮南二十八中。咨询电话:8271035。7、凤台县:凤台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8611321。二、2020年度淮南市普通高中补录考生注意事项:1、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志愿填报。2、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社会报名点)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3、参加补录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4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五个维度均为C等以上(含C等)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历届考生不得报考省、市示范高中。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教育局-淮南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志愿填报工作安排
泌阳县教育局电话
泌阳县教育局电话:0396-2736360泌阳县,隶属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位于驻马店市西南部,南接桐柏,北连方城、舞阳,西临唐河、社旗,东交遂平、确山、驿城区,总面积2335平方千米 。下辖3个街道、11个镇、8个乡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泌阳县常住人口为695239人。 泌阳县因位于泌水之阳(山南水北为阳)而得名。古称比阳,春秋属楚,战国归韩。经西汉,历南北朝,止唐代,先后7次置州,8次设郡,15次立县。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定名泌阳至今。境内人文及自然景观众多,有铜山湖国家级森林公园、AAA级铜山风景区、盘古山和鄂豫边省委旧址焦竹园。 2021年,泌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03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39亿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26.74亿元、贷款余额149.6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4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9元。
泌阳县教育局电话
泌阳县教育局电话介绍如下:泌阳县教育局电话:(0396)7915089。泌阳县教育局现合并为泌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