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投诉热线
投诉电话是:(028)86113375。四川省教育厅是主管四川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员会派出机构)合署办公。四川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是邹瑾。四川省教育厅于2021年10月28日15:00在二楼会议室,组织了四川省教育厅采购第9栋办公楼检测鉴定服务单位(第二次)比选评审会。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委教育工委)是省委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与四川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四川省教育局举报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投诉举报电话号码是028-86110575。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的联系信息可知,该号码为其教育信访接待电话。此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联系信息可知,其不同的业务部门联系号码也是不同的。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咨询:028-86112806。高等教育学历认证:028-86122680、86119607。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028-86139913。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政务公开、高校章程核准等咨询:028-86117428。四川省教育厅其他科室联系电话:1、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028-86113561。2、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咨询:028-86118976。3、学生资助(高等教育)相关咨询:028-86118766。4、学生资助(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相关咨询:028-86121660。5、教师资格相关咨询:028-86138701。6、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相关咨询:028-86115459。7、职称评审相关咨询:028-86115370。8、专升本政策、大学生转学等相关咨询:028-86115501。以上内容参考 四川省教育厅-联系我们
四川省教育厅的直属单位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四川省校办企业公司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省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四川教育报刊社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成都西藏中学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成都医学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院校隶属四川省教育厅是什么意思
院系隶属教育厅就是说这个学校是由省教育厅所管理的,是教育厅下面的一个单位设置,对教育厅负责,有教育厅进行人员的管理安排。一般的省属学校都是属教育厅的 是副厅级单位, 校长行政级别是副厅级。
中国的高校的话,有教育部直属的学校是副部级单位例如:北大.清华这些,还有些是民委管理的例如:西南民族大学.还有侨务办属的,例如:暨南大学,还有就是部队啊. 警察这些管理的,都是比较专门性的高校。省属的高校是最多的,一般省级的二本都是省属高校 ,例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河北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等。
成都市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成都市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028-61881688。成都市教育局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副厅级行政级别。成都市教育局的特点成都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导室、人事处外事、计划基建财务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学前教育处、普通教育一处、普通教育二处、职业技术教育处、成人教育处、行政审批处、高等教育与师资培训处、宣传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处、纪检监察处和机关党委部门。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目标、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文印、信息、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统战工作,协调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教育体制等综合性改革,提出对策,拟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依法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四川省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四川省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是02886110575。四川省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是02886110575。四川省教育厅是主管四川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四川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是邹瑾。四川省教育厅机构设置:四川省教育厅设21个内设机构,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实施教师教育标准和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普通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电话
1、办公室电话851565812、普通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2197(普通高考)85172403(艺术体育)3、研究生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7547(研究生)85174073(成人高考)85177941(普通高校专升本)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职业院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62155、自学考试处咨询电话851789476、非学历教育考试处咨询电话8519268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岗教师招聘85179523-大学英语四六级8517846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85172495-书画等级考试86654294,85178465-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7、信息技术处咨询电话851751068、计划统计与考试评价处咨询电话851749709、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6604870以上内容参考: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联系方式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四川省教育厅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三)计划基建财务处组织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厅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四)基础教育处承担全省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指导全省普通高中教育、中小学德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四川省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牵头拟订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实施工作。(六)高等教育处承担全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开展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工作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图书馆建设。(七)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拟订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八)民族教育处指导、协调全省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文字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管理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九)师范教育处负责实施教师教育标准和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普通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学校国防军训办公室)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十一)宣传思想工作处指导高等学校德育、宣传舆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和指导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并组织审定有关统编教材;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工作、网络文化建设与指导工作。(十二)科学技术处指导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建设和高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十三)高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和高校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协助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和稳定工作。(十四)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五)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省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工作和指导汉语国际推广、普通话推广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六)对外交流合作处组织指导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川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十七)学校安全管理处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督促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十八)组织干部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高校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指导所属高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统战和民主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十九)人事处规划、指导全省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教育系统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二十)信访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全省教育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省教育系统信访工作。(二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高校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教育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