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司法行政网

时间:2024-05-07 11:26:06编辑:奇事君

法院有没有强制执行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1、选择附近的银行营业网点,选择取款业务。 2、若取款成功则自己没有被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怎样查询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法律分析:查询途径有三:1、打电话到所属法院执行局查询情况2、案件所属法院的官网可提供查询,但是你需要有案号和法院提供的密码(密码在受理通知书上会有)3、上面两种方法都不行就直接打区号+12368查询热线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衢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

(一)负责衢州市人民政府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衢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领导

姓名担任职务主要工作沈仁康  中共衢州市委副书记、衢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编制等方面工作。赵建林 中共衢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胡仲明  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经济合作交流、金融保险证券、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毛建民  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农村、农业、林业、水利、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土资源、民政、防灾救灾、扶贫、移民、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彭德成  中共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旅游、通讯等方面工作。分管旅游局。联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朱建华  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商务、粮食、供销、物价、个私经济、工商行政管理、外事、对台事务、民族宗教、打击走私等方面的工作。马梅芝(女)  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金明  衢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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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衢州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衢州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quzhou.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衢州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衢州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为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衢教办安〔2019〕48 号)文件精神,了解我区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实施情况,全面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教育局防溺水督查组一行4人来到柯城区进行防溺水工作检查,督查组检查华墅小学、航埠镇小学,石梁小学和石梁中学等4所水系较发达的乡镇学校。

检查组实地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重点了解有无通过多种形式把防溺水安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长,检查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组对各学校多形式开展防溺水教育,主动和乡镇政府、水利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防范青少年溺水工作表示肯定。对进行防溺水调查问卷、重点人员一对一帮扶等互动防溺水教育形式表示赞赏。检查组还在每校抽查 2 名“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应走访对象进行电话回访。

防溺水工作正值关键期,柯城区教育系统正在开展一轮全方位全媒体到家庭到学生个人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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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衢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登陆入口 衢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衢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登陆入口 一、衢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登陆入口 衢州市中小学学校安全教育学习的平台网站。 进入平台后,直接用班主任给学生分到的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通常为123456)登陆,登陆后可以修改密码,请使用熟悉、不容易忘记的密码。请家长在家里和孩子一起学习安全知识,并完成安全教育学习。 衢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http://quzhou.safetree.com.cn 二、衢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常见相关问题解答 1每次登陆都提示帐号密码错误,该如何找回? 答:有两种方式:(1)家长手机微信上关注微信公众号”教育百师通”,在公众号里-安全教育-找帐号密码栏目,自行找回正确的帐号和密码。(2)联系班主任,班主任使用自己帐号登陆平台进入帐号管理-查看学生帐号,找到学生,核对学生帐号,并帮忙重置密码为123456。 2帐号密码如何修改? 答:使用初始帐号密码进入平台,点击平台首页我的资料,进入后可自行修改帐号密码。 3个人资料里的姓名写错了,也无法自行修改,该怎么处理? 答:联系本班的班主任或校管理员帮忙修改。 4首页登陆框下方提示可以使用qq登陆,点击进去却提示需要绑定平台帐号这是为什么? 答:平台帐号需要绑定qq号码之后,下次登陆时,在qq登陆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使用qq代替帐号登陆。 5学生已经转校,资料中的学校、年级、班级信息如何更新? 答:转走的学生学校会进行删除。只需要联系现在的班主任为学生添加帐号即可,帐号登陆后资料里的信息会自动更新。 6在微信公众号里找回帐号密码时,学校一栏为何找不到所在的学校? 答:所在区县可能选错了,请在区县中选择“市直属”或其他区县查找是否有所在学校。 7微信里找回的帐号和密码在电脑上可以登录,为何在手机上登陆时总提示帐号和密码不符合? 答:在手机登陆的情况下,手机输入法最好切换在在英文状态下输入字母和数字,且帐号中间不能有空格或其他符号。 8微信上已关注了微信公众号,该如何找回学生的帐号和密码? 答: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安全教育—找帐号密码,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帐号密码并显示出来。 9微信上查找帐号密码提示“帐号未开通,请联系班主任” 该怎么办? 答:这个提示的'话,说明系统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确实找不到匹配的帐号信息。 有三种可能:1.学生帐号确实未开通 2.帐号开通过又被误操作删除过3.微信查找帐号和密码的时候,部分信息填写错误。 以上情况都可以联系班主任帮忙核实并添加帐号。 10微信上完成作业时,哪里切换帐号? 答:需要切换帐号时,需找到页面上的“退出”按钮,退出当前帐号,输入另外帐号登陆即可。 例如:可以返回到微信主界面,进入技能中心-点击个人资料右方的箭头,点击退出登陆即可。 11学生的帐号学校已下发,家长的帐号在哪里查找? 答:家长没有帐号,家长可以使用学生的帐号登陆平台带领学生进行学习。 12进入平台需要帐号,帐号可以自己注册吗?没看到可以注册的地方? 答:帐号一般由学校开通好后下发,无需自己注册,没有帐号密码的话可以联系班主任进行咨询。 13学生学期中调班了,怎样修改资料中的班级信息? 答:学生信息无法自己修改,可以联系学校调整学生的年级班级 三、中小学安全教育知识常识积累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一、行路常识 行路是中学生最基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安全教育,掌握如下一些常识。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群体行进要列队,横排不要超过两人。 2.横过车行道时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在没有这些标志、设施时,需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长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可视情况分段通过,有条件的可佩带明显标志,如小黄帽等;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3.行路时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 4.当公共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5.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抛物、泼水、散发印刷广告或进行妨碍交通的活动。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二、骑自行车常识 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车;没有刹车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 2.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 3.如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慢行。 4.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5.不要手中持物骑车,不要双手离把骑车,不要两人骑一辆车;骑车不要曲折行驶,不要相互竞驶,不要两辆以上并排行驶。 6.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 7.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三、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部分学生上、放学或出行所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要教育他们掌握乘车的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按顺序先下后上;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抓好把手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坐前排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5.车到站后,下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6.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四、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 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 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衢州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行政中心的上班、下班时间需要根据具体地区、日期决定。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及中南地区,都是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点到十八点。西北地区上午九点半上班,中午两点下班,下午三点半上班,七点半下班。周六周日休息,节日前后的周六周日,统一服从于国务院的休假安排。行政中心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所在地。指首都,即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地方政府(政权)驻地,或称“治所”。行政服务中心原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又叫政务服务中心,是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服务机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将行政相对人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变为只跑中心一处就能办成,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外部跑为内部跑”,真正体现了人民政府以民为本的思想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


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改革审批环节和流程;2、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3、负责管理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与人员,做好监督、协调等日常工作;4、负责督促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协调做好有关规费征收工作;5、负责本中心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好有关服务准则、廉政建设和安全保障等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宣传和督促落实省、市、区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7、承办区党委、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2022年浙江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428名(含特警3人,残疾人1人),其中市级机关单位招考61名;县(市、区)机关单位招考324名;乡镇(街道)机关43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对象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县(市、区)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招考计划(详见附件)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执行。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的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17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8-2022年,依此类推。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考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共享县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相同。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山区26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各县(市、区)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6、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本职位)。在换届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社区“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社区“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职位,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5、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年龄18至35周岁。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各级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具体资格条件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残疾人公务员考录系统中公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报考衢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衢州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市、区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区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区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衢州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三)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十四)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五)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发布的《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十六)政策咨询电话:

  衢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086087、3086061

  衢州市柯城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392970

  衢州市衢江区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3838115

  江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4026393

  常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5662025

  开化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6526622

  龙游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570-7022394


202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83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83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06月21日09:00-2021年06月23日17:00。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范围、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人员,以“生源地”报考的仅限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应聘人员的配偶为衢州市户籍。   2.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   3.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口迁入时间、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23日。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1.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8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4)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6月23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择优聘用。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驾驶员”、柯城区人民法院“驾驶员”、柯城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音控师”及“驾驶员”岗位由劳务公司会同用工单位另外组织实施。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在网报平台如实填报户籍或生源地,符合“应聘人员的配偶为衢州市户籍、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等情形的,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1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工单位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用5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贫困家庭考生应于2021年6月27日16时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464509133@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四)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缴费人数1:2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进行核减,岗位核减情况将通过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板块向社会公布。   报考岗位被核减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7月3日9: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7月3日。笔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自行下载《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在衢州市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6)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板块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陆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九)体检   按考生的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3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2021年9月30日前,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补录。本次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补录。补录人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后方可聘用。   4.入库。建立编外用工备选库,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进入编外用工备选库管理。若招聘单位未按计划招到人员,备选库内人员将有机会与单位进行洽谈,洽谈后双方同意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三、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健康码”绿码但是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应提供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柯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为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需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4.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可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   实行14+7天健康管理措施期间的入境人员,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参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四)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柯城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0-3026258、0570-3025939(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00) 点击下载>>> 2021年衢州市柯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xlsx 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相关的信息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浙江省衢州2015年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2015年衢州市级机关公务员职位表已发布,浙江省衢州2015年公务员考试共招510人,建议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职位表中的招考要求进行理性报考。http://zj.offcn.com/zg/skzw/更多信息请咨询浙江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县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84名,其中:县级机关单位招考76名,乡镇机关招考8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www.zj.gov.cn)

  浙江组织工作网(www.zjzzgz.gov.cn)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www.csjgwy.com)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

  衢州党建网(www.qzdj.gov.cn)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衢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部分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和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面向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在军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具有龙游县户籍或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范围和对象: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且具有龙游县户籍或生源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我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龙游县聘用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招考范围和对象为:龙游县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所列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均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2020年、2021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龙游县司法局复议应诉一级科员和中共龙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游县监察委员会机关纪检监察1一级科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我县各级机关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2、法院、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体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综合管理一级科员、乡镇机关人武专干一级科员、龙游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2一级科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的《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军事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我县各级机关单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考察对象。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出现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公务员一经录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最少服务5年。

  四、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至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0571-88396765,传真:0571-88396652,邮箱:zjks01@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七)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十一)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龙游县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县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二)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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