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创业大道16院。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克州人民政府,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由克州师范学校、克州农业学校、克州教师进修学校、克州卫生学校、克州农机学校、克州财贸学校、克州技工学校、克州职业中学等八所学校先后撤并而来。2013年合并成立克州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10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5月获教育部备案,2019年7月正式挂牌成为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截止到2022年9月,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有教职工320余人,江苏对口援疆教师17名,学院聘任江苏省中青年专家、专业带头人和职教名师近30名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国家级技能大师乔森工作室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周乐山汽车应用与维修名师工作室在我校挂牌设立克州分站。以上内容参考: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介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好吗
这是我朋友的学生证,他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的塔里木大学上学,请教他后来叙述阿克苏技术职业学院在我的附近,然后来说说这个学校的一些基本情况吧。先说说学校的位置,学校在新疆南部,处于阿克苏地区,算是比较偏僻的地方。这里也是少数民族,比如说维吾尔族比较多的地方啦。但是这里经过这几年的发发展,交通还算便利。有火车和飞机同行,内地的同学也可以考虑一下。 生活环境方面,就像很多南疆学校一样,夏天也会炎热,冬天也很寒冷。食堂的话还算可以吧。也有许多这里的特区食物,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也设立了清真食堂。最近也在建立新的校区,也算了为了改善学生的生活吧。 这里的宿舍情况大致是都是老楼,男生和女生的宿舍住宿费不一样。女生宿舍的话有单独的独卫独浴,上下铺,靠墙的柜子,宿舍的容量还算可以。男生400,女生800。宿舍的电路好像经常有些问题,可能会时不时的出现断电的现象。周末不供电,,安全考虑。 学习方面的话。作为一个比较偏远的专科学校,所以还是要靠自己。所以的话。把这里当做一个升学的平台还是没有问题的,好好学习,新疆的专升本还是比较简单的。综上所述,就是我对这所学校的一些关于学习的想法。学习的是很微妙的东西,怎么样的你,取决了你的路。
新疆高职院校排名
新疆高职院校排名: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5、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6、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7、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8、昌吉职业技术学院9、伊犁职业技术学院10、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1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1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3、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4、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15、新疆职业大学16、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17、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18、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1、哈密职业技术学院22、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3、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24、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5、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6、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7、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8、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29、塔城职业技术学院30、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31、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2、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33、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34、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35、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36、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新疆大专学校有哪些?
1、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是国家百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被列入国家“双高校”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新疆昌吉市,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校。4、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首府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占地853亩,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碧草连片,环境优美,誉有“最美校园”之称。5、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新疆建筑职工大学、新疆建材工业学校、新疆城市建设学校三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是一所集普通高职、函授、成人大专、中专、技校和各种专业培训、技能鉴定于一体的多层次办学的院校。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百度百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百度百科-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百度百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百度百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一、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哪里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新疆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该校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集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财经商贸、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农林牧渔、文化艺术、旅游、体育与健身、交通运输为主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141亩,建筑面积23.9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73亿元,实验实训设备价值6777万元。投资7亿元,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占地1391亩现代化智能新校区已于2017年启动规划设计建设,8月新学期开学前全部投入使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4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90余人(其中博士生2人),副高以上职称42人(其中正高4人),“双师”素质教师141人。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教学名师2名,自治区教学能手2名,地区拔尖人才4名,科技英才3名。设有医学系、人文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生物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体育运动系、艺术系、纺织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系、国语教学部12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有护理学、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现代教育技术4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和12大类31个高职专业。其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现代纺织技术专业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近5年来,学院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中共计获奖319个,其中国家级赛项获奖13个,自治区级赛项获奖235个,地区级获奖71个。
阿克苏技师学院有哪些专业?
阿克苏技师学院有以下专业: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纺织工程系、服装工程系、商贸物流系、思想政治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设专业17个,其中汽修、机电专业具备培养技师层次能力。有13个工种的鉴定资质,其中高级工鉴定资质11个。阿克苏技师学院简介阿克苏技师学院建校于1978年,是一所集学制教育、社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工为主,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等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综合性技工院校。2009年4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011年12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被自治区人社厅确定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6年8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阿克苏技师学院。2019年被国家人社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以上内容参考 遵义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阿克苏技师学院2020年引进人才招聘
新疆职业大学怎么样?
学校很好。新疆职业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是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被原国家教委批准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是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学校、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新疆职业大学的前身为新疆职工业余大学,成立于1962年12月4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总工会共同创办。1974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工人政治学校。1979年,更名为新疆业余工业大学。1983年,经教育部备案,恢复原校名“新疆职工业余大学”。1991年,更名为新疆职工大学。2000年,新疆商业技工学校并入,成立新疆职业大学;2005年,新疆蒙古师范学校并入。2007年,“新疆职业大学”校名在教育部备案,学校被列入普通高等院校序列。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好不好
新疆职业大学不错,该学校为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北京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三个校区,设有九个学院、两个教学部和四个教育研究中心。现有教职员工510人,其中专任教师324人,教授、副教授占28%,博士、硕士研究生占44.1%。现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 个,中国烹饪大师6人(新疆28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双师型”教师占85%。扩展资料:新疆职业大学创建于1962年,其前身新疆职工业余大学是在王震将军的亲切关怀下,由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创办。1991年,学校更名为“新疆职工大学”。1996年,被原国家教委批准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并从1997年开始招收高职学生。2000年,学校更名为“新疆职业大学”,2007年教育部批准更名并备案。2000年、2005年新疆商业技工学校、新疆蒙古师范学校先后并入新疆职业大学。参考资料来源:新疆职业大学——学校概况
2022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 校招 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093。 第三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仅校本部招生。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五年一贯制,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阿克苏地区行署管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综合高等院校。2020年学院 成功 申报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学院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建院60余载学院先后获得国家公办普通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项,获得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等自治区级荣誉称号36项。 学院占地面积1162余亩,建筑面积17.87万平方米。设有12个 二级 学院,开设 医药 卫生、教育与 体育 、 财经 商贸、电子与信息、旅游、 农林 牧渔、轻工纺织、土木建筑、文化 艺术 、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等12个专业大类,34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含10个五年制高职专业)、7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专业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3项;是自治区财政支持纺织服装实训基地、特色林果业示范培训基地;学院有校外实训基地183个,校内实训基地36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国家“1+X” 证书 试点专业30个、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7个;自治区 特色专业 5个、精品课程9门;教学成果奖4项;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272个。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余人,在编教职工544人,其中专任教师440人, 研究生 以上学历150人,博士研究生3人,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171人。“双师型”教师129人,学院有国家“”特殊支持后备人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天山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山青年、托峰英才等高层次人才24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毕业生 就业率 保持在95%以上,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非 平行志愿 投档省(自治区、直辖市):1.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 高考 成绩排序, 理工 类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升高职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三校生升高职专业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分数高的考生。4.单列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或 民族 语文;理工类: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或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6.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成绩按照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体统考成绩合格为标准。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术科成绩合格并遵循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术科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予以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 新生 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学院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 学习 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 :理工类专业:33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生/年。其中: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计算机 网络技术2个专业为我院与武汉厚溥集团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600元/生/年。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生可选择与我院与 北京 翔宇集团合作办学的航空服务班,选择航空服务班的学生,除缴纳学院规定学费外,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还需向翔宇集团另外缴纳专业技能培训费4200元/生/年、三年高职专业还需向翔宇集团另外缴纳专业技能培训费7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参照联合培养单位具体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为激励广 大学生 进取向上、勤奋学习、 努力 成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学院相关资助政策,我院设有以下奖、助学金项目: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生;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4.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300元/生/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 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6.学院院长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每生5000元; 7.学院厚德圆梦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 8.学院“一元餐”补助:270元/月/生。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 就业 及升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学院可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第八章 招生专业 第二十九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