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大中专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等服务;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和来池工作外国专家的归口管理,审核、制定全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市人事考试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和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各项政策性考试和社会服务考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大额支出由局领导审批制度,推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采购设备和办公用品,均经局机关领导同意,支出超过局规定的数额,提交局研究同意,并接受局监察室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设备和办公用品招标采购规定采购设备和办公用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待遇受理审核,对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初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市本级各类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介绍申报补贴,对用人单位(含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受理和初审;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部分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确保付待遇项目、金额准确;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及时发现重发、漏发情况。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三个目录”审核转外医疗费用,做好支付凭证的核对和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做好待遇支付;按照规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金保工程数据库确定待遇支付标准,对领取定期待遇人员进行认定,实行待遇社会化发放度;按照政策规定审核费用,做好支付凭证的核对,对异地异地或转诊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审核和待遇支付;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费用逐笔审核,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重点稽核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市劳动保障数据信息中心负责对社会保险参保数据的安全管理。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筹)对社会保险参保审核及录入信息,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受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审核及录入信息;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稽核实地稽核,提出稽核意见。
池州市社保局电话号码
池州市社保局电话号码:0566-2022115一、社保局概念社保局,全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城市地区称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另外,还有许多地区已将人事局与社保中心合并,统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市级和区级进行划分,主要从事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房屋公积金)等业务办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单位。二、社保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对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三、社保功能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是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四、社保概念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信息等工作;负责全局财务、资产、内审及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系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关工作。(二)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三)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办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有关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四)就业促进科(失业保险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池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及其基金管理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五)人才开发科(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协调人才流动与开发工作,负责人才资源规划、调研、统计、预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工作政策,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调配事宜;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工作;承办市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市公务员局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拟订管理权限内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配套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科级非领导职数审核工作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公务员惩戒、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协调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拟订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池工作和回国专家来池定居工作政策;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池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经费资助的外国专家聘请计划的申报或审批,组织实施国家、省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有影响事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全市智力引进成果的推广体系,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及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管理因公出国(境)的审查工作;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并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十)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十一)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地方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制度;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和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发事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工作;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拟订并督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十二)工资福利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十三)养老保险科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承办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工作;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十四)医疗保险科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基金管理相关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的审批、监督、检查;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店的资格审定、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和职工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十五)工伤保险科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和伤残劳动能力、护理等级等相关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六)农村社会保险科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十七)劳动监察科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方式,最好是咨询电话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咨询服务电话:12333安徽省人力资源联系电话:62663181参考资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保障局
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是:http://www.ah.hrss.gov.cn/DEF,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池州市贵池区人社局在哪
一年的费用。各地不一样。价格可能是不一样的。最好取出放在单位。处理程序的介绍给大家,是你的单位介绍信中心调档涵生效日期,然后你说池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输文件,存储文件,那么你可以冒了出来。的前提你单位可以存储文件。文件不能丢失,因为你必须要算工龄退休。 �0�25-13 14:14 就是在翠微苑那个小区的那条路上 从路口进去 第5个建筑好像是 在里面 你得仔细观察 才能发现那个牌子 我当时也是找的好 辛苦 放档案 池州广联翠屿 �0�22012-5-21 在秋浦东路与梅龙路交叉口的地方,就是站在秋浦路桥上就可以看到东南那边的楼就是区人社局大楼,有点红色的那楼 �0�22012-5-21 我不淡定了 找了好久 才找到 现在回答好像晚了 但是我还是回答下 以后别人找也好找点 过兴济桥 靠右 也就是什么军分区对面的那边的第一个岔路进去 左边走 会发现一个带箭头的牌子 然后就可以找到了 �0�22012-5-25 秋浦东路与梅龙路的交口,就在路口,左边第一个小巷子口进去就是,会有个指示箭头在那里,很容易找到 热心网友�0�22012-5-27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劳动局在哪?
保定社保中心电话
保定社保中心电话0312—5077050。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电话:12333在线查询:保定社保查询个人账户办公电话:0312-3088811(西院)、5037486(东院)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正常上班公交路线:1、乘坐2路、14路、30路空调、57路、101路、104路、315路、游5路公交车到 保定市政府 站下步行70米。2、乘坐8路、311路公交车到 市二医院 站下步行380米。3、乘坐303路公交车到 市二医院东门 站下步行390米。4、乘坐19路、305路公交车到 竞秀公园(南门) 站下步行420米。5、乘坐11路、25路、60路、106路、107路、108路、306路、313路、游1路公交车到 万博广场 站下步行470米。邮箱:bd12333@163.com邮编:071051管辖范围: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高新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清苑县、满城县、唐县、易县、徐水县、涞源县、定兴县、顺平县、望都县、涞水县、高阳县、安新县、雄县、容城县、曲阳县、阜平县、博野县、蠡县。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或监督执行各类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和政策,制定全市劳动保障制度的总体改革方案,编制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拟定保定市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定执行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措施:包括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境内、外就业人员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管理办法;4、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5、拟定实施保定市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规则,及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规划、政策;6、拟定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指导和管理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鉴证工作;7、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及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保定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及其他劳动报酬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的拟定;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和经营者收入。
2012年度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度池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4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44名(详见附件:池州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2012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24小时后至6月2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7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紧缺岗位(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达到2:1)开考。
4、报考人员于7月2日至4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三类:
1、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
2、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3、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三)》,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申请加分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具体事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2012年 毕业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颁发证书的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与报考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其中,属池州市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测试
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专业技术岗位测试根据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特点,采取笔试、试讲、考评、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其中,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达不到当日所在考场全部考生平均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生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50%合成应聘考生最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常识得分的高低排序(以下环节如出现同样情形,依此处理)。
八、体检和考察
报考教师岗位考生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暂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于2012年8月底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66-2022089、2023221。
监督电话: 0566-204571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池州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相关文件1:池州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3池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时间
013池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预计4月底发布,届时广大考生可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资格复审名单。2013安徽省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间预计在5月上旬展开,具体参见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公告。【安徽事业单位真题解析群:248832895】
查询:2013安徽省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名单|时间(同步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布)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3到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安徽池州华图事业单位面试考务培训咨询热线:0566-2032799 15385468339】
2013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答案|估分入口:http://ah.huatu.com/zt/sygf/
2013安徽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http://ah.huatu.com/sydw/
2013安徽事业单位面试名单|面试时间http://ah.huatu.com/zt/syms/
2013安徽事业单位面试培训辅导:http://bm.huatu.com/zhaosheng/ah/syms.php
2022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
2022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是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专业参照《安徽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以上是【2022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的全部解答。
2022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专业参照《安徽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以上是【2022安徽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报考条件】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