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5-05 19:00:56编辑:奇事君

雷州教育局电话多少

雷州教育局电话:0759-8814137地址:湛江市雷州市雷城镇群众大道10号雷州市教育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和指导开放大学、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指导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与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二)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直属学校领导干部,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四)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放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五)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招生、自学考试的考试、报名等工作,负责组织中等学校和高中毕业会考、中学其他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育的水平性专业等级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统计工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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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9-8814137主要职责:(1)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2)承担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及工会工作。(3)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6)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8)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9)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中等及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10)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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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教育局电话 : 0759-8814137地址 : 湛江市雷州市雷城镇群众大道10号雷州市教育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具体的贯彻计划、办法和措施。(二)组织拟订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和指导开放大学、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对外合作,指导在校任教的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与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十二)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直属学校领导干部,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四)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放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五)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招生、自学考试的考试、报名等工作,负责组织中等学校和高中毕业会考、中学其他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教育的水平性专业等级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统计工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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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法和措施。(二)组织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的方向、速度、规模、结构和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三)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设施投资、教育收费等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并监督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经费的分配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4)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六)综合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和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奖学金、学习和勤工俭学,指导学校后勤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督导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验收,负责教育评估,检查监控教育质量和水平。(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和指导教育信息化,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资料。(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各级主管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和指导开放大学、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与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十二)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直属学校领导干部,指导直属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十三)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十四)指导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开放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十五)负责组织高等学校招生和自学考试报名,组织中专、高中毕业考试及其他中学统一考试的考试工作,组织各类教育横向专业等级考试,承担全市各类统一教育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和维护,承担全市各类统一教育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的统计工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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