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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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教育局的电话

平邑教育局的电话为0539-4231397。平邑教育局是一个机关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事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机关保卫、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等工作。平邑县平邑县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西汉置平邑侯国,新莽时,废平邑侯国和南武阳县改置桓宣县,后数次更名和境域变动,1946年4月16日,费县改称平邑县,沿用至今。平邑县地处山东省南部,临沂市西部。北纬35°07′35″-35°43′23″,东经117°25′12″-117°56′51″。平邑县地处鲁东南部,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季风明显,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在山东省临沂市气候,属最佳气候区之一。平邑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沂蒙山区腹地,是临沂市西大门和市域副中心城市,辖14个镇街、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55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人口112万(截至2021年第7次人口普查),是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石材之乡。

平邑教育局的电话

平邑教育局的电话:0539-4211175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平邑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09〕175号)和《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0〕32号),设立平邑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三)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负责基础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管理局机关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县直学校的专项经费及国有资产的财务审计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县直学校事业费和基建投资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五)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六)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七)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县直学校的中层干部和乡镇教育干部。(十一)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二)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三)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负责基础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管理局机关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县直学校的专项经费及国有资产的财务审计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县直学校事业费和基建投资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五)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六)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七)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县直学校的中层干部和乡镇教育干部。(十一)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二)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邑县教育局电话

平邑县教育局电话是:0539-4211175。主要职责有:(1)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2)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负责基础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3)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负责管理局机关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县直学校的专项经费及国有资产的财务审计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县直学校事业费和基建投资使用情况;指导学生资助工作。(4)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6)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学校领导班子;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县直学校的中层干部和乡镇教育干部。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020年山东临沂平邑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2020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答:2020年,平邑县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按照“整体延续政策、具体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严格规定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020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又重点突出了两个原则:一是进一步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二是加大对特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特殊群体的入学权益的保障,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 2020年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开、公正。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监护人有城区户籍、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仅有固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依次组织招收片区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录取。 2020年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是什么?   入学服务平台网址是http://60.213.19.217:801/,登陆后分“城区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七年级”两个填报端口。 2020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有无变化?   答: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今年平邑县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除个别调整外大部分延续去年的区划,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我县建立了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教育部门收齐材料后,分别到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和人社等部门核查信息,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营业场所等入学信息的审核。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能利用平台查证的,全部利用平台,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进行曝光,并将材料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 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系统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建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平邑县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通过公安部门能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和学龄儿童户口相关联。 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平邑县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到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文件要求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   小产权和小公寓两类房产采用“学位锁定制”,是指从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提供的自有产权开始计算,小学6年以内、中学3年以内招生学校只为片区内同一小产权、小公寓房产的同一户口薄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学位。 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平邑县城区购买房产,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如果学校学位有空余,可接收已交房(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可在近期进行装修入住的适龄儿童入学。 在县城租房的,是否可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仅在县城租房的,不符合入学条件,须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因拆迁未还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拆迁未还迁的原则上持家庭户口本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回还建(原)片区入学。要求在其他片区就读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及稳定居住场所材料(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由学校统筹妥善安排。 随迁子女报名平邑县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县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父母至少一方在平邑县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外来务工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县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县申请入学。 平邑县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平邑县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城里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录取,如县城学校已无空余学位,须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平邑县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中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 在平邑县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可拨打各学校的服务电话或者到学校现场咨询。 教育部的“十项严禁”纪律都包含哪些?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017年山东临沂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做好2017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生入学的补充通知》(鲁教基函〔2017〕15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教基函〔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平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二)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分别入县特校和市盲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安排随班就读。
二、招生计划和班额
根据我县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城区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工作措施
(一)镇街小学招生。各镇中心校联系当地公安、计生等部门,托清学校服务村居适龄儿童信息,于7月1日前将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发给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督促其于7月5日前办理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镇街初中招生。初中学校要做好与招生范围内小学的对口招生衔接工作,畅通学生入学渠道,规范入学秩序,实现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严防学生辍学或流失,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信息采集: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材料审核: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影响孩子正常上学)。
3.材料提交说明。
(1)有城区户籍,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两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能证明家庭住址的相关证件(如:房权证、宅基证、家庭门牌号、村委出具的证明等)。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两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权证或购房原始发票和购房合同。
⑶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提供三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
③合法经营场所的证明(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⑷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提供四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务合同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材料(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
③出具监护人一方的驻城职工养老保险材料。
④须有稳定的居住场所材料(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四)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在城区内长期居住或在城区学校实际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信息采集: 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审核: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参照上述“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的要求)。
(五)民办学校招生。
1.各学校根据批复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城区适龄儿童,以缓解城区招生压力,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不得采取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把各种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作为招生考核的内容,严禁把各种“奥赛”等内容纳入学生考察内容。
2.信息采集: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审核: 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
(六)招生进度和具体措施。
1.各学校要组成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校长是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报名材料收缴、审验、登记、微机录入等工作。7月5日前各学校对审查合格学生名单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和类型、审查人姓名。对不符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15前日在县招生平台进行公示,家长登录平台并打印入学通知书(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做好入学工作。
3.各学校根据学生入学结果,7月20日前将入学名单报基教科备案,根据家长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学籍信息(学籍信息注册后终生不变,家长应如实填报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居委会领导、家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各学校要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明确一名中层以上干部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及时处理来电、来信,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 严格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不得将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实行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各学校要强化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工作秩序,实现阳光招生,严格程序,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报名、审查资格、公示、发放通知书,不得提前或拖后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严禁乱收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将招生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把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各小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好大班适龄儿童和六年级学生家长会,发放明白纸,做到招生政策人人知晓。
(四)严格落实招生责任。学校校长是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省市文件和《平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秩序的意见》(平教发〔2012〕2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沂市教育局热线电话是多少?

临沂市教育局0539-8313687。兰山区教育局8184032、8180635、8198132、8185212。临沂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四)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专(高中)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审核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评估、审核。(五)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立、布局调整进行考察、评估、审核和报批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和管理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和财务审计。(七)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八)负责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九)管理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十一)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大中专、成人中专、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会考工作。(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以及学校的国防、体育、卫生、艺术、电化教育等工作。(十四)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临沂市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网址:http://jyj.linyi.gov.cn/联系电话:8313687

临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临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0539-8303939。教育部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温馨提示:1、 当您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2、向我们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其它各县区教育举报电话:兰山区教育局 0539-8198132 河东区教育局 0539-8388156 罗庄区教育局 0539-8927010郯城县教育局 0539-6129965 苍山县教育局 0539-5280503 莒南县教育局 0539-7230767沂水县教体局 0539-2216895 蒙阴县教育局 0539-4271296 平邑县教育局 0539-4231397 费县教育局 0539-5221525 沂南县教育局 0539-3228676临沭县教育局 0539-2132621 开发区教育局 0539-8800082 高新区教育局 0539-7109051

平邑一女教师举报同事偷东西,反面临解雇,你如何看待学校的处理方式?

我们都知道,偷盗的行为肯定是不能够去理解的,更何况是老师去偷东西呢,如果说一个老师都去偷东西的话,那他们怎么可能还会去教导出一个好的学生呢?所以说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肯定是不能够去容忍的。在12月16号山东平邑有一个女教师,她举报自己的同事偷东西,并且被自己抓住了。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虽然说自己的同事被解雇了,但是自己也即将面临着失业的风险。在她举报自己的同事之后,学校就表示让她回家进行休息,而且还表示学校要求去招新的老师。在这个女老师举报自己的同事之后,还被同事的父亲撞倒在了地上,让我们觉得十分的可怕。本来偷东西就是不对的行为,别人去举报,虽然说有一些多管闲事,但是也是出于好意,她的父亲怎么可以直接得去把别人给撞倒了,这样做肯定是违法了的。而这个学校的做法确实是让我们觉得有一些摸不着头脑,这个同事偷东西,老师去举报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学校还把这个老师给解雇了,也确实是让我们觉得有一些不可思议。我认为这样的老师其实是能够去教导好同学的,她完全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毕竟没有偷自己的东西,但是她大公无私的说了出来。学校本身就应该嘉奖她这样的行为,但是这所学校不仅没有家长老师,反而还直接的把这个老师给开除了。而不管怎么说,这个学校的做法确实是有一些不对的,别人去举报,如果学校不想去调查这件事情的话,也是可以不去调查的。但是在调查了这件事情之后,不仅把同事开除了,反而也把这个举报别人的女老师给开除了,确实是让我们有一些摸不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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