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惠州市社保局:0752-278920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一、参保人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社会保险关系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25; 养老、失业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32; 工伤待遇核发业务咨询电话:0752-2789211。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承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核发、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经办业务,原咨询电话2789205已停止使用,医保有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市医保中心结算部:0752-2862921; 市医保中心关系服务部:0752-2862920。
惠州社保局电话?
亲爱的当事人,你好呀,很高兴为您解答哦社保局的电话为12333.如果不是本地手机号,前面要加拨打区号哦。如果您想要您当地的社保局座机号,码的话,可以点击我的头像,选择服务后,帮你查询座机电话哦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在苏州,想播打本地社保局的电话,可以直接拨打12333。如果想拨打上海的社保局电话,可以加拨021区号。亲爱的当事人,如果您想获得社保局的固定电话联系方式。您可以留言具体所在省市,我帮您查询社保局的固定联系电话,包括社保局的社保中心的固定电话联系方式。都是可以帮查询的。你也可以关注我私信给我具体信息,我帮您一对一保密解答。包括工伤监督,劳动者权益,社保缴纳,领取失业金,讨要工资劳动仲裁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f
惠州伤残鉴定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三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0号窗口。进行该伤残鉴定的申请人可以是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的近亲属。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惠州市工伤鉴定在哪里
法律分析:惠州市工伤鉴定部门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向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且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惠州劳动局电话?
惠州劳动局电话是:0752-2225137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29邮编:516003 惠州市劳动局投诉电话:拨打12131。劳动局电话投诉只要真的存在纠纷就是有用的,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劳动纠纷的,人民群众只要有劳动纠纷就可以去劳动局调解。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便捷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服务对象如提供的资料齐备,符合有关规定和相关条件,本局机关就服务质量和工作时限郑重承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政审。工作时限:材料齐全、确实的,随到随办。工资变动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工资套改。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兑现工资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资金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
惠州劳动局电话?
惠州劳动局电话是:0752-2225137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29邮编:516003 惠州市劳动局投诉电话:拨打12131。劳动局电话投诉只要真的存在纠纷就是有用的,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劳动纠纷的,人民群众只要有劳动纠纷就可以去劳动局调解。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便捷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服务对象如提供的资料齐备,符合有关规定和相关条件,本局机关就服务质量和工作时限郑重承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政审。工作时限:材料齐全、确实的,随到随办。工资变动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新录用人员、军转干部工资套改。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兑现工资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资金核准。办事时限:即送即办。
如何轻松办理惠州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及手续
工伤认定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罗阳镇义和大小塘新办公大楼办公(广汕公路旁)。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惠州办理工伤认定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惠州办理工伤认定可以在网上办理,也可以在窗口办理,但是即使是网上申请了,也还是需要去窗口提交纸质申请的!为大家整理了惠州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窗口地址,一起来看!惠州办理工伤认定窗口地址电话一览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三楼 办公电话:0752-27893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社会保险科 办理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干大厦二楼B205室综合社会保险科 办公电话:0752-556233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惠城区人社局工伤与社会保障股 办理地点:惠州市龙丰新联路7号综治维稳中心4楼403室 办公电话:0752-78091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保险股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区2楼203室 办公电话:0752-336342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 办理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B厅14号窗口 办公电话:6299316629207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医疗保险股) 办理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园岭东街41号(原老供电局)三号楼3楼02室工伤医疗保险股室 办公电话:0752-81609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 办理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城迎宾大道699号办公楼四楼左02室 办公电话:0752-787224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五)加强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七)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八)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和编制如下: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转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转到市医疗保障局。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含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公务员工资统发审核、公务员培训考核等职责)划转到市委组织部。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转到市科学技术局。调整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就业促进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许可服务受理与监督科、执法监督科(信访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