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怎么查询?
昆明公积金怎么查询?据了解,昆明公积金查询有四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官网大厅、官方微信、官方手机客户端、公积金热线查询.在线查询昆明公积金在线查询系统:http://zfgjj.km.gov.cn/website/index.html温暖提示:1、个人查询选择个体户登录,单位查询选择单位专人登录.2、查询范围:公积金账户馀额,处理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3、首次登录,未登录的需先登录,设置密码.微信查询微信搜索昆明公积金服务号关注,点击菜单栏【查询】→【公积金查询】.查询范围:公积金基本信息、详细信息、贷款基本信息、贷款详细信息、贷款偿还情况、贷款进度、偿还计划等.电话查询昆明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24小时语音服务,人工服务时间:9:00-18:00.这是万能电话,可以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了解公积金的提取、贷款、存款的各项处理指南.APP查询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APP昆明公积金,注册账户后可查询公积金,处理各项业务.网站查询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缴纳公积金的银行营业网站查询,也可以到以下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电话:0871-63177618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设青年路支行二至四楼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313289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昆明公积金主城北管理部电话:0871-65714826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二楼昆明公积金主城西管部电话:0871-68599083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丰大厦工商银行2楼昆明公积金主城南管理部电话:0871-63106626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设广福路支行二楼)昆明公积金主要城市城东管理部电话:0871-6718850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电话:0871-63151507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电话:0871-66123285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楼14楼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2652579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8816807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899373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2124014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栋401室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7790378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一栋一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7590770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日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7892847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6046547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栋1单元2号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7475928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大楼西楼2楼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71-68698176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区7-8号店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电话:0871-63103432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办法 网点地址
很多在昆明的朋友都在土巴兔装修网上询问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住房公积金是关系着诶一个家庭的切实利益,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能让每一个住房公积金受益者切实的了解自己的情况,那么昆明住房公积金是如何查询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 昆明住房公积金主要有网站查询、电话查询和窗口查询三种办法,昆明的朋友可以按照自己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查询方法。下面啦看一看昆明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具体方法。 1.网站查询 用户可以直接登陆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验证码即可查询。管理中心的网址是:http://zfgjj.km.gov.cn/website/trans/queryPer_login.jsp?txt=1。如若登陆有误,可以考虑一下你的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可有可能是您的身份证号可能存在多账户,这样的话需要下载表格到中心办理并户。 2.电话查询 拨打热线昆明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96128,按照语音提示即可查询。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3.凭卡到公积金的办事厅刷卡查询 携带个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即可到办事大厅刷卡查询。 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辖分中心管理部地址及电话号码 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四楼 邮政编码:650021 办公电话:0871-3164499 归集管理处电话:0871-3188792 贷款管理处:0871-3106987 支取管理处:0871-3187136 电子邮件:kmgjj_admin@126.com 昆明公积金网:http://zfgjj.km.gov.cn/ 2.省直机关分中心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电话:0871-63177618 3.铁路分中心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电话:0871-66123285 4.主城区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电话:0871-63151507(支取);0871-63129718(归集);0871-63134448(贷款) 5.主城城东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电话:0871-67188850 6.主城城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电话:0871-63106626 7.主城城西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电话:0871-68599083、68599283 8.主城城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领域时代广场 电话:0871-65714826、65653364 9.石油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电话:0871-66115845 10.安宁管理部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电话:0871-68698176、68699178 11.呈贡管理部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电话:0871-67475928、63965928 12.嵩明管理部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电话:0871-66046547、67913034 13.晋宁管理部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电话:0871-67892847 14.宜良管理部 地址:宜良县振兴路68号 电话:0871-67590770 15.石林管理部 地址:石林中路40号建设银行5楼 电话:0871-67790378 16.东川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电话:0871-62121314、62124014 17.禄劝管理部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电话:0871-68999373、68999363 18.富民管理部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电话:0871-68816807 19.寻甸管理部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宜秀路 电话:0871-62652579 三、昆明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四、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就是昆明公积金查询的相关内容,如需了解更多昆明公积金查询的有关问题,可直接登陆网站关注昆明公积金中心,有什么不了解的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更多有关昆明公积金查询,请持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尽请期待。 推荐文章: 保定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网站 地址 电话 宁波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电话 网址 地址 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余额 初始密码 管理中心 潍坊公积金查询 个人账户 余额查询 网站 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苏州住房公积金网 地址 电话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 地址 电话 网站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地址 电话 网址 枣庄住房公积金查询 余额 网站 地址 电话 郑州住房公积金查询办法 地址 电话 网站 昆山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余额 管理中心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昆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出来。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开户所在城市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事人退休或者离休人员可以全部提取。并且只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者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怎么办1、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2、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昆明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昆明公积金贷款去哪办
法律分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户籍在昆明且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昆明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昆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2、贷款用途。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借款人。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4、缴存时间。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12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借款人户籍在昆明且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5、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 - 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6、信用记录。购房相关人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标准,借款人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达到连续违约6次的;(2)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达到连续6次的;(3)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累计达到10次的,贷款和信用卡记录合并计算;(4)到期还款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一年以上未还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昆明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昆明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昆明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昆明 公积金提取 办理的时间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偿还商业 贷款 提取 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是缴存职工已发生购、建住房行为并已办理商业贷款。关于昆明 公积金 提取办理的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昆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已发生购、建住房行为并已办理商业贷款 三、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 购房合同 3.当年还款计划表 4.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或存折 5.配偶 身份证 6. 结婚证 四、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十条 直辖市 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我们个人想要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提取条件的,每一种条件都是有着相关的标准,需要递交的材料也是有一些不同的,这是需要提取人员自己准备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昆明公积金中心工作时间
法律主观:昆明 公积金提取 办理的时间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 除外)。偿还商业 贷款 提取 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是缴存职工已发生购、建住房行为并已办理商业贷款。关于昆明 公积金 提取办理的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昆明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已发生购、建住房行为并已办理商业贷款 三、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 购房合同 3.当年还款计划表 4.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或存折 5.配偶 身份证 6. 结婚证 四、昆明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十条 直辖市 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我们个人想要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需要满足提取条件的,每一种条件都是有着相关的标准,需要递交的材料也是有一些不同的,这是需要提取人员自己准备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答:公司员工因工作的调动或者转换离开本地的,需要将公积金进行转移。可以选择在一定期限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昆明公积金转移流程
昆明公积金转移流程一、个人账户转移1、市内转移:(1)转出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所在的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柜台交初审柜员办理转移手续;(2)转出单位所在的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初审柜员受理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回单》(一式三联)。2、转出市外:缴存职工携带所需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办理。3、异地转入:(1)职工转入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柜台为该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2)职工转入单位经办人持转入单位证明到所在地的分中心、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开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3)将此《接收证明》交职工转出单位所在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出手续;(4)职工转出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将资金汇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接收证明》上指定的收款账户。二、单位账户转移(1)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交分中心或管理部缴存业务柜台初审柜员受理(2)经分中心或管理部主任复核并报市中心批准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回单》(一式三联),返单位经办人一联。政策原文:
昆明公积金办理地点
昆明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1、公积金中心主城区管理部。 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871—63151507。 2、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 地址: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七楼(官渡广场旁)。 联系电话:0871—67188850。 3、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南管理部。 地址:广福商业广场SY—2楼。 联系电话:0871—63106626。 4、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西管理部。 地址: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871—68599083,0871—68599283。 5、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联系电话:0871—65714628,0871—5692770。 6、公积金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 地址:青年路382号建设银行二楼。 联系电话:0871—63105393。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四、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五、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特此通告。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法律主观:昆明 公积金贷款 利息是如果缴存职工申请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 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即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关于昆明 公积金 贷款利息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昆明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即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 二、昆明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已发生购、建住房行为 三、昆明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 身份证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资料(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婚姻状况资料: 结婚证 \ 离婚证 \未婚申明) 3. 购房合同 4.首付款资料(首付款发票或 收据 \已支付凭证) 5.偿还贷款储蓄卡(一类卡)或活期存折 6. 不动产登记 申请书 7.不动产权属证书 8.抵押合同 9.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四、昆明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我们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比较低的,但是如果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会有所提高的,但是利息还是相对于商业银行的利息会低一些。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法律客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倍调整为 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