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5-03 03:00:33编辑:奇事君

2022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2022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方式的相关内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下面跟着我来看看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管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调配、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四)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订有关的补充措施;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待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地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七)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规定,编制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基金安全。   (八)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加大宣传落实力度,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的各项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不断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   (九)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落实对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十)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县政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及监管;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调配、解聘辞聘,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定、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措施;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专家出国境考察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查处县内重大案件。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核上报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鉴定上报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七)培训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资库和组织各类培训教材;承办有关培训机构的资格论证、评估和报审工作。   (八)调解仲裁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三、下属机构   (一)大方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务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农村养老保险股(均为正股级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负责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资格认定、缴费基数核定、基础数据管理、基金征缴和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不断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财务收支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   (二)、大方县就业局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协调全县农村技能就业培训工作;协调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工作;负责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工作。   (三)大方县劳动监察队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方面的工作。   (四)大方县人才中心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人才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才相关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五)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金保工程”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的维护和安全。负责社会保险五大险种软件的编制及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基础数据的安全;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提供系统信息数据,参与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及监管;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调配、解聘辞聘,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定、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措施;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县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各类各级执业(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来方工作的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专家出国境考察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查处县内重大案件。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核上报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鉴定上报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七)培训股   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资库和组织各类培训教材;承办有关培训机构的资格论证、评估和报审工作。   (八)调解仲裁院(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结案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


2021贵州省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公告【704人】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聚焦“四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引进到各县(区)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各乡(镇)事业单位和县直医院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引进到县(区)相关学校的,“985”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大学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毕节市2021年度“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1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始至2021年11月20日止。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请关注市直各需求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或引才方案。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1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到用人单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详见职位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市人社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监督电话:0857-863847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点击下载>>> 2021年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xls 2021年度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来访登记表.xls 2021年度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市直).xlsx 2021年度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企业).xls 2021年度毕节市“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表(各县区).xlsx 2021年度毕节市项目人才团队引进需求计划表.xls

2022年贵州毕节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毕节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1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市体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22年1月2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毕节市老年体育中心(青龙山二号隧洞旁)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面试测评方式采取试教+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按需求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程序,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市体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体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241166

  监督电话:0857-8223854

  十、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措施详见毕节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2021年度毕节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人才引进面试新冠疫情防控实施方案.docx

  毕节市体育局

  2022年1月6日


2022年贵州毕节市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一批)

  一、组织领导

  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详见《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附件)。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招录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放弃考察的考生,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

  (二)本次考察工作原则上于8月14日上午前完成,有特殊情况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请体检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积极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考者在考察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五)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知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2

  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0857-8319191

  附件: 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xls


2022年贵州毕节市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四批)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贵州毕节市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四批)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贵州省202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统称《招录公告》)的规定,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详见《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四批)》(附件)。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放弃考察的考生,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建立不诚信档案。请体检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积极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报考者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三)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2

  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0857-8319191

  附件: 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四批).xls

  原文标题:毕节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考察公告(第四批)

  文章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208/t20220830_76287966.html


2022贵州黔西市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黔西市人民政府网公示。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黔西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贵州黔西市事业单位总成绩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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