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有几个行政区
截止到2017年,九江市有濂溪区、浔阳区两个行政区。
1、濂溪区:隶属于江西省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紧靠九江市中心,东临鄱阳湖,北襟长江相望湖北、 安徽,西接昌九工业走廊,南依庐山,素有“京九重镇、鄱湖明珠”之称。
2、浔阳区:隶属于江西省九江市,地处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东、南面由濂溪区环抱,西挨九江县,北靠长江,与湖北省黄梅县隔长江相望,长江水道沿境经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九江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调研、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接待等工作。(二)综合科配合研究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和全市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彩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管理财政票据。(三)条法税政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综合性财政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税收的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提出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和减免税等建议;负责财政税源调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四)预算科研究提出全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政府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库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管理市本级政府债权债务以及政府投资收益;拟定市、区分配政策,承担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五)国库科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六)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支出(七)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八)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十)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和组织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一)企业科承担商务、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十二)乡财科(乡镇财政管理局)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组织实施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乡财县代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协调做好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指导全市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十三)外经科参与研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十四)会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管理工作。(十五)财政监督检查局(九江市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副处级)贯彻执行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配合上级财政部门或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财政财务监督工作。(十六)国有资产管理科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承担审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产核资、产权变动事项;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十七)投资评审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结)算和标底及土地成本的的评审工作。(十八)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和投诉受理。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联系电话:
九江市有几个行政区
截止到2017年,九江市有濂溪区、浔阳区两个行政区。
1、濂溪区:隶属于江西省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紧靠九江市中心,东临鄱阳湖,北襟长江相望湖北、 安徽,西接昌九工业走廊,南依庐山,素有“京九重镇、鄱湖明珠”之称。
2、浔阳区:隶属于江西省九江市,地处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东、南面由濂溪区环抱,西挨九江县,北靠长江,与湖北省黄梅县隔长江相望,长江水道沿境经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2022九江最新购房补贴标准
2022年6月2日至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新建非住宅、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购房补贴标准 1.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家庭唯一一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网签时的时间为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2.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或个人,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3.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二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下同)的家庭或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 4.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九江市户籍三孩且孩子均未满18周岁的家庭或个人,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 5.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按所缴契税50%数额给予补贴。 6.上述1、2、3、4条补贴不重复享受,购房家庭或个人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九江购房补贴政策2023
我市出台若干措施促进房地产业 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 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6月2日,我市出台若干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这些措施主要围绕支持和鼓励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减轻企业开发成本、完善置业配套政策措施、优化房地产政策、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来制定。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暂定1年。补贴支持和鼓励群众合理住房需求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九江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房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凡在此政策出台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这两条补贴措施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两条补贴措施可同时适用,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继续加大全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 一是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 二是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三是在保障不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户提高至40万元/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本市县(市)购房的,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户提高至30万元/户。 四是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减轻企业开发成本 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一是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起始总价的20%。二是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最长可在12个月内全额缴清。三是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50%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土地《不动产权证》,办理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缓解企业完税压力。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对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调整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完善置业配套政策措施 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和品质,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打造完整社区,鼓励和培育新需求。 一是加强拟出让土地的配套建设。在出让居住用地前,按控规要求同步建好地块所在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主要是教育、卫生、交通等设施,以提高土地出让成交水平,促进住房消费。二是新建住宅项目要根据人口和用地规模,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三是对于在建商品住宅项目,自然资源部门在不违反国家政策、不降低审批标准的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宅户型做出调整,优化住宅供应套型结构和品质,主动变更能提供冬暖夏凉(包括地暖)、功能齐全、绿色环保、适应新需求的房地产项目规划及户型方案,满足合理的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优化房地产政策 稳定住房用地供应,加强新供商住用地总量、节奏、布局和商住比例的管理。依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居住用地供应量,根据库存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对全市中心城区的经营性用地(含各区切块范围)实行统一管理,有序出让。严格控制商业商务类项目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高的区域,原则上暂停相应商服用地的供应。加强拟出让土地的布局均衡性,确保商品住房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稳定房市预期。 提高农房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进一步鼓励房屋征收的货币化安置。按照有关棚改工作精神,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继续提高综合货币化安置。探讨提高农房征收货币补偿标准,促进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提高货币化安置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市场监管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行政审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教育、民政、人社等单位,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审批工作“能线上办理的,不走线下办理”、“能简化的工作,尽量简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加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审批手续。要为购房的农民工及外来人员提供户籍、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房地产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利用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主动作为,及时处置问题楼盘,维护社会稳定。
九江市财政局领导分工
一、主要职责: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业务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财税政策和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决算。负责市本级政府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助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保障性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九江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和地成本等进行评估与审查。 (十三)强化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内设机构(点击链接)三、领导分工: 吴泽浔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罗峰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预算科(预算编审中心)、国库科、行政科、政法科、教育科、金融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税政科、房改所及财干校、非税收入征管局、国库支付局工作。 黎咏华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管理科、综合科、研究室、社会保障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会计科、经济建设科、资产管理科、科技文体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工会、团委、妇委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金士海 九江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法规科、农业农村科、乡财科、扶贫科、投资评审科、财政监督科、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信息中心及政务公开、平安建设工作。 曾华生 九江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负责会计学会工作。 严赤心 九江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负责驻村帮扶工作。 杜尊生 九江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大道89号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冬季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办公室电话:(0792)8583713
市级发改委和区级财政局哪个不门待遇好,更有利发展。
我觉得是市级发改委。不知道你所说的是市是地级市还是县级市,如果是地级市,则市级发改委比区级财政局高一个级别,前者是正县(处)级单位,后者是正科级单位。如果是县级市,则二者级别一样都是正科级。而且,财政局只是听起名字好听,其实待遇真的不怎么样。都说发改委是“二级政府”,很不错的一个单位。但要说哪个利于发展,这个就得看自己喜欢在哪个部门干了。
市财政局和金融办哪个好,主要是待遇和发展前景,还有工作大方向,谢谢
从权重来看,财政局占优,在部委办局中,除了两办,以及党口几个核心常委部门,比如组织部,财政应该是最吃香的。因为掌握着资金使用安排权限。金融办的主要职责是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监督地方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联系各大银行,多数是服务职责,实际上并无太大权力,远不如银监局,名字虽然听起来好听,权重并不大。从工作强度来看,财政局要累得多。地方政府和各部门开展工作,只要涉及到钱的事,都要请财政部门的人来开会,征求财政意见,财政系统的人因此总有开不完,做不完的事。相对而言,金融监管局因为工作多数是政策层面上的事,总体来说更务虚,明显要轻松。扩展资料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地方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地方财力。(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广播电视等单位经费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管理好地方的预算外资金,审查收支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征收管理,严审支出计划,杜绝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