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教育局

时间:2024-05-02 19:27:53编辑:奇事君

新化县教育局电话

新化县教育局电话是0738-3544467。新化县教育局是县政府直属主管全县教育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5、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6、统筹指导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8、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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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教育局电话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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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教育局的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和制度。2.执行国家教育计划,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语言文字、幼儿教育、招生考试等工作,指导和协调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的教育工作。4.负责全县教育的督导与评估工作。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6.监测全县贯彻教育经费的增长和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拨付教育经费的政策,归口管理县属学校、单位事业费,审定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及基建项目,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工作。7.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8.指导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音、国防教育工作。9.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10.按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11.负责继续教育、基础单位档案管理、劳资、福利、职称评定等工作。12.组织和协调教育科研项目的实施;规划管理全县教育信息,统计资料的开发和建设工作。13.统筹管理全县远程教育工作。1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信访和稳定工作。1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2年湖南娄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考 网从娄底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湖南娄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娄底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娄底市教育局,其中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新化县的认定机构为新化县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第一段6月10日08:00- 6月23日17:00,第二段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我市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确定的体检、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见附件,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2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证书颁发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三、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娄底市2022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表

  娄底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2017年湖南省娄底新化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24名)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招聘教师共计 224 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职业中专招聘教师 26 名,新化一中招聘教师5名,其他高中学校招聘教师25名,初中学校招聘教师21名,小学招聘教师142名,县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5.报考职业中专和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幼师专业(学前教育)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毕业或国家认可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新化一中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具有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商务、畜牧兽医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学校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国家认可的研究生学历;   7.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对口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商务、畜牧兽医、旅游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6个学科可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学校其他学科的须取得与报考学科对口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与报考专业对口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 有吸毒、贩毒行为的;   4. 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5. 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 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7.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 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9. 本县的编内教师;   10.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定于2017年5月10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化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5月21日至5月24日   (共4 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   联系人:孙文军 0738-3221809   4.报名要求:   (1)报考必须是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考核时务必提交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对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提供受理教师资格证的单位证明方可报名,考核时务必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书》。   (2)本次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职业中专、新化一中、其他高中、初中、小学五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6)。本次招聘教师报考时分层次(职业中专、新化一中、其他高中、初中、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层次各学科的报考人数与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之比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某层次某学科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相应核减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紧缺学科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报新化县人社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分层次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为报考该层次该学科的对应层次对应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0日。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到新化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各层次各学科面试人选分层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层次该学科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的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而出现1:1的某层次某学科,则相应核减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的规则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形式:幼儿园面试内容为展示“说、跳、弹、画、唱”五项技能,职业中专、新化一中、高中、初中、小学等学科的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音乐、体育除说课外,还要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项目),面试所用道具除钢琴和绘画用的8开图画纸外其余自带。   4.面试时量:幼儿园五项技能展示中的“画”(“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30分钟,其他技能展示5分钟;职业中专和中小学的说课每人10分钟,音乐技能展示5分钟,体育技能展示按国家关于体育考试项目的规定时量执行。   5.面试内容:幼儿园为现行大班教材,小学为现行五年级春季教材,初中为现行初中二年级春季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初中三年级春季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职业中专为现行职业中专一年级春季教材。   6.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报考幼儿园和音乐、体育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幼儿园技能展示分值为:说、唱、弹、跳、画分别各占面试成绩的20%;音乐、体育的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幼儿园和音乐、体育学科以外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层次分学科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同层次同学科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工作经历长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和网上查验考生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真伪。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层次每个学科限递补一次。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的任教学校按各层次各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满3年,对未在所聘单位任教满3年要求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及时登录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招聘机构通知(公告)要求办理,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新化县教育局、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录聘通知书的通知后15天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录聘通知书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七)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八)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书》,书须现场签名。   (九)本招聘方案由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职业中专)》   2.《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新化一中)》   3.《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其他高中)》   4.《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初中)》   5.《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小学)》   6.《新化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各科计划明细表(幼儿园)》   7.《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7下载.docx

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的行业地位

您好亲,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是一所职业学校,其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领域。具体来说,该公司主要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在湖南省的职业教育领域中,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属于较为知名的学校之一。该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学设备和硬件条件也比较完善,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此外,随着国家和地方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因此,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在职业教育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摘要】
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问】
您好亲,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是一所职业学校,其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领域。具体来说,该公司主要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在湖南省的职业教育领域中,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属于较为知名的学校之一。该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学设备和硬件条件也比较完善,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此外,随着国家和地方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因此,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在职业教育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回答】
那么我想问一下它的单位文化是什么?以及过往招聘情况?工作内容是什么?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以及它的未来前景?【提问】
您好亲,关于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的单位文化、过往招聘情况、工作内容、特殊要求和未来前景,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信息:单位文化: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的单位文化以“诚信、务实、创新、共赢”为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致力于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过往招聘情况:根据招聘网站的信息,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在过去一年内发布了少量的招聘信息,主要是针对教师和辅导员等职位。招聘要求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工作内容: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具体来说,教师需要承担教学任务,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指导等;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科研人员需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社会服务人员需要与社会各界进行联系和合作,开展实践教学等。特殊要求:具体的特殊要求可能因职位而异,但一般来说,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对其招聘人员有一定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同时也注重应聘者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未来前景:随着国家和地方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领域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扩大。因此,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在职业教育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同时,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领域也在不断变化和创新,新化县湘印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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