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
截至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76所大学,其中北京市最多,共有24所,以下是具体名单,供大学参考。【摘要】
教育部直属【提问】
截至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76所大学,其中北京市最多,共有24所,以下是具体名单,供大学参考。【回答】
序号学校名称所属部门所在地办学层次1北京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2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3清华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4北京交通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5北京科技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6北京化工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7北京邮电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8中国农业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9北京林业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0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2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3北京语言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4中国传媒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5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7中央音乐学院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8中央美术学院教育部北京市本科19中央戏剧学院【回答】
教育部的英文
教育部的英文为Ministry of Education。教育部的相关英文例句如下:1 教育部为这所新学校划拨了600万英镑的专款。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has earmarked £ 6m for the new school.2 多数环境科学系的学生是由国家教育部资助的。Most DES students are sponsored by the Nation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3 美国教育部正在努力确保所有学生享有接受高质量教育的乎等权利。The 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is making efforts to ensure that all students have equal access to a quality education. 4 今年是教育部连续第17年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受理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咨询和有关投诉建议。This marks the 17th year in a row that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has opened such hotlines for inquiries and complaints regarding the country's financial-aid policies for college students.
中国教育部投诉电话多少
为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教育部近日再次公布全国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和电子信箱(jybzlb@moe.edu.cn)。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涉及到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这个根本问题,也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教育部党组始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反映教育乱收费的重要信访举报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查快办,并定期向各省级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各地信访举报情况。 他同时表示,教育部已通知要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核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对实名举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并回复举报人。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地方和学校,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他还强调,教育部将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坚持“零容忍”、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结果。教育部坚持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中,欢迎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1949年10月。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其中。此外,教育部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中文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外文名称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教育部所属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类别国务院组成部门现任部长陈宝生(部长、党组书记)[1]级别正部级隶属于国务院1912年1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正式成立。19日,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这是中国资产阶级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发布的教育文件。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成立文化教育委员会、教育部,设立普通教育、专门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司。1949年12月23日-31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1950年6月1日-9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1950年8月1日,教育部颁布新中国第一个《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2日-11日,中国教育工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50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这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大学。1951年3月19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1951年8月27日-9月11日,教育部合并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1951年9月20日-28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小学暂行规程(草案)》。1952年11月,增设高等教育部、体育运动委员会、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1954年,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1955年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中提出教育事业五年建设的计划和工作重点。1956年6月2日,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筹备处成立,4年后正式建所。1958年2月,高等教育部并入教育部。1964年7月,恢复高等教育部。1966年7月,高等教育部并入教育部。197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教育部,成立国务院科教组。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废除招生考试制度。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决定恢复教育部,整顿教育工作开始。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11月3日,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关于1977年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中断的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从此开始恢复。1978年8月2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以后又相继发布了《高等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和《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成为新时期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行为准则。1985年6月18日,全国人大六届十一次常委会决定撤销教育部,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国家教委组织实施“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形成一大批重要项目成果。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2000年,教育部颁布《实施办法》,逐步构建了教师资格制度法律法规体系。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任务。2015年10月29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文件。[2]2018年11月1日,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举行。
教育部电话是多少?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扩展资料: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请问一下教育局电话
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电话:010-66092315/3315。投诉须知:1、当利益受损时,请先尽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门举报。2、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事项、当地的处理意见、姓名和身份证号。3、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扩展资料: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在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时,要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能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应当向信访人详细说明,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按程序处理,不作为信访事项受理。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例如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要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投诉举报须知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领域处理信访投诉 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局电话号码列举如下:1、举报电话1:010-66093315。2、举报电话2:010-66092315。3、联系电话:010-66096114。教育局的职责: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国家教育部举报电话是多少
举报电话:010-6609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历史沿革:2015年10月29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文件。2018年11月1日,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举行。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
国家教育部投诉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电话:010-66096114联系电话;010-66093315举报电话1;010-66092315举报电话2。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12391@moe.edu.cn">12391@moe.edu.cn。为更快更好地响应举报诉求,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对举报人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坚持实名举报,如实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保持手机畅通;二是准备举报材料,包括举报事项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概述等三是向属地教育部门先举报,如对方不作为或对结果不满意,可拨打教育部统一监督电话,提供属地答复意见等以便进一步查证解决。
教育部备案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意思: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2、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教育部现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另外,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不同,既是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国立院校的经营者。【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须报教育部备案。师范、医药类高等职业学校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其设立和调整仍由教育部负责。
是否在国家教育部备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意思:1、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2、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教育部咨询电话
国家教育部咨询电话是010-66092315/3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扩展资料 国家教育部咨询电话是010-66092315/3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和教育部是什么关系?
教育部以前叫做国家教委,之后改名为教育部,其实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现在,管理中国教育事业的国家行政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等。国家教育委员会作为国家教育管理行政机构的起止时间为1985年到1998年,所以用国家教委称谓的国家教育行政机构约14年。之后又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主要职责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局与教育部有什么区别吗?
1、行政等级不同教育局是地方教育部门,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2、管辖范围不同教育局一般管辖范围是市级或县级的教育工作,教育部负责全国的教育工作。扩展资料教育部司局机构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司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承办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发展规划司拟订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会同有关方面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四、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高等学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五、财务司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承担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对我国教育贷款的立项工作。六、基础教育一司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七、基础教育二司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教学基本要求;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九、高等教育司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拟订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十一、民族教育司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十二、师范教育司规划、指导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标准和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十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导大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十四、思想政治工作司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工作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高等学校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十五、社会科学司统筹规划和协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规划、组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新闻电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十六、科学技术司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以及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十七、高校学生司承担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十八、直属高校工作司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规范并监督直属高校办学行为;承担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有关工作。十九、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研究生院的设置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211工程”、“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二十、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二十一、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拟订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二十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和教育局的区别?
1、成立方式不同教育局就是教育部。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教育部的前身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朱镕基当总理的时候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改成了教育部,相应省市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厅(省)、教育局(市、州)。 各县级称教育局。2、主要职责不同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教工委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市招生办(自考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市属专科学校副职及相应职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提名);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3、关系不同市委教工委,就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一个部门。而教育局,是教育局的下属组织。二者隶属关系不同,管辖范围不同,地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教育局党组与教育局机关工作委员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和技能考核验收。’与国家教研院职成教研部共同指导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国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制定、审批和管理;制定职成教育及民办非学历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对上述学校进行评估和质 量监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教育部下属单位有哪些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民族教育司、师范教育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科学技术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1、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2、政策法规司中国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隶属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承办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3、发展规划司拟订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会同有关方面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4、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高等学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5、财务司教育部财务司是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承担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等对我国教育贷款的立项工作的部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